法律主观: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二)关系人的身份证(港澳台同胞增加提供通行证)、户口簿。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三)申办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证明表于公证处填写);,(四)与申办亲属关系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五)如第(四)项材料不足以反映亲属关系,则须另提供人事档案简历影印件、公安机关户籍档案证明等并加盖所提供的部门的公章);申请人无法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知晓其亲属关系的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出具相关记载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关系人为外国人,其身份的记载与原来的记载已经发生变化,要提供身份变化的证明及关系人在境外对关系认可的声明书,该声明书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六)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一)只需要公正+认证夫妻双方一本结婚证即可。,(二)结婚证公正的内容就是公证处会把结婚证翻译成英文,再公证复印件和原件一致的一本小册子,我们最好提前准备好结婚证复印件。,(三)在网上查附近可以结婚证公证的地点,提前知晓最近的结婚证的公证处,然后大概还会有一定的花费,在300-400左右,加急需要另外加钱哦!,(四)然后是拿着公证处给的公证书去办理结婚证公证外交部认证,办理所需时间等待是一周,另外费用也是在将近一百左右。,(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办理结婚证公证,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中国大陆,男女想要结婚的,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且同时满足其他法定结婚条件。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最低年龄,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目前,中国大陆对男女领取结婚证的年龄要求是不同的,法律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在港澳台地区领取结婚证的,应当适用当地的法律,在大陆领取结婚证的,应当适用大陆的法定结婚年龄。其中,香港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但是已满16未满21周岁的,需要经男女双方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同意方可登记结婚;澳门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但是澳门居民年满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须经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同意,又或经法院的许可方可结婚;台湾法定结婚年龄是20周岁,但是经过父母或者监护人同意后,男生不小于18岁、女生不小于16岁也可以结婚。
对于少数民族的公民,结婚年龄跟汉族有不一样的地方,对于新疆、宁夏等地区的少数民族公民,法定结婚年限是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此外,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中对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年龄作出了规定,明确表示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周岁,达到结婚年龄后,同时满足其他结婚条件的,民政局才会予以结婚登记。
一、女生的年龄多大才能领结婚证中国大陆的法定婚龄是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所以女性至少要到二十周岁才可以领取结婚证,但是部分实施民族自治地区,结婚年龄可以酌情降低,女性结婚年龄可以降到十八周岁。
目前,这个规定只适用于少数民族的女性或者与少数民族结婚的汉族女性,具体的要结合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进行确定。对于港澳台同胞女性,应当适用于港澳台的法律规定,但是,选择在中国大陆结婚的,必须符合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适用二十周岁的结婚年龄。
二、年龄不够结婚有法律效力吗《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因此,未达到结婚年龄的婚姻是无效的。
结婚年龄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中的硬性条件,未达到结婚年龄的,无法到民政局领结婚证,没有领结婚证,只是举办婚礼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婚姻登记是保护婚姻关系的唯一前提,没有经过民政局登记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无法受到婚姻关系的保护。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男女双方只有既符合法律规定的必备条件,同时又不存在禁止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够合法成立。
一、必备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也就是说,既不允许结婚一方强迫另一方,同样也不允许任何组织、个人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对于实践中男女双方是否自愿的判断标准,除通过谈话询问方式确认婚姻当事人是否受到强迫或者干涉等外力因素影响意思自治外,还应审查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是否完全理解结婚登记行为的性质、后果和意义,这些都是认定是否自愿结婚的重要判断标准。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的“一般规定”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禁止条件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禁止血亲结婚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基于优生优育上的考虑,二是基于传统伦理道德的和亲属秩序的维护。一方面,从遗传学上来讲,父母亲通常会将遗传物质传给下一代,血缘过近的亲属间结婚所生的子女遗传病发生率远远高于非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容易将父母双方的生理上、精神上的疾病和缺陷遗传给子女后代。
另一方面,从维护传统伦理道德和亲属秩序的角度出发,近亲结婚通常不为民间习俗和伦理秩序所接受。在极度重视长幼有序,主张尊亲序列传统的中华民族,直系血亲之间结婚严重违反人伦,无法为社会大众所接受;拟制直系血亲之间通婚会引起亲属关系的混乱,亦难以为社会大众所接受。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基本资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需要是三个月以内的照片而且要符合规定的大小尺寸和要求;
(4)男女双方中有过离婚情况的,还要携带离婚证;
(5)如果经过婚前检查还要提交婚前检查报告。
2、部分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现役军人一方需带军人证+婚姻状况证明;
(2)港澳台居民一方需带港澳通行证+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公民一方需带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离婚后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补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再婚是指已婚方在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程序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结婚证。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结婚登记当事人持有下列规定的证件: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离婚登记当事人持有下列规定的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3补领结(离)婚证当事人持有下列规定的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4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持有:①本人身份证、结婚证;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一、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1、常规证件:
(1)新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新人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3张2寸结婚登记照(可在登记现场拍摄);
2 其他情况:
(1)再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2)军人需要提供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华侨或者外国公民需要提供护照以及居住国(所在国)有权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4)港澳台同胞需要提供当地的身份证件、港澳通行证(大陆往返证)以及当地机构开设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血亲关系的证明。
3、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领结婚证的流程有哪些
1、登记预约
各地民政局都在鼓励新人进行登记预约,新人可在结婚登记前登陆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官网或者关注公众号,操作预约项目;
2提出申请
准备好材料好,根据预约时间前往结婚登记处。登记员检查两人的证件携带是否齐全,简单询问两人的婚姻自
愿、生理状况等确定两人基本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后,新人双方各自填写一张《申请结婚登记声明表》:
3、审查监誓
新人填写完表格后交由登记员检查,确认信息完全后亲自见证新人在声明人”处签字并监督新人宣读结婚誓词。
4、办理登记
登记前,新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新人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2寸结婚登记照(可在登记现场拍摄)。
二婚结婚所需证件如下:
1、男女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或者是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4、二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的离婚证书。
5、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荆州市政府——二婚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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