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可以领结婚证吗

艾滋病可以领结婚证吗,第1张

法律分析

艾滋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能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已经取消了强制婚前体检,而婚姻登记机关又无法核实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这条规定在某些案例中可能形同虚设,艾滋病患者向爱人或者登记机关隐瞒病情办理结婚。这样就会置爱人于极大被传染的风险之中,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随着时代的改变,很多人对艾滋病的理解也越来越透彻了,其实艾滋病并不是什么大的疾病,只要在平时的时候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就可以了,但是还是有的人对于艾滋病不是非常的理解,还是有很多的担心,那么到底艾滋病患者可以结婚吗?不会传染艾滋病的行为有哪些?

1、艾滋病患者可以结婚吗

1、艾滋病感染者可以结婚。

很多已有家庭的艾滋病感染者也在维持既有家庭。但艾滋病感染者在家庭生活中,要做好预防,避免将病毒传染给伴侣。

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有三种,分别是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夫妻双方有一方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后,夫妻生活中要使用安全套;感染者要接受抗病毒治疗。一旦在夫妻生活中出现安全套脱落、破裂等情况,暴露的一方要接受预防治疗。

2、女艾滋病感染者可以生育宝宝。

但一定要在怀孕前咨询医生,接受抗病毒治疗,怀孕过程中要进行监测,宝宝出生后不能母乳喂养,而是要采取人工喂养的方式。

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未经干预的情况下自然怀孕、自然分娩,艾滋病病毒有可能在怀孕期间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在生产过程中有可能通过血液传染给新生儿,母乳喂养也会传播艾滋病病毒。

日常生活中,往往有很多人对艾滋病不了解,对艾滋病感染者或携带者近而远之。专家告诉大家:别看艾滋病病毒对人体的破坏力这么强,其实,它对外环境的抵抗力是很“孱弱”的。艾滋病病毒离开人体后,常温下只可以生存数小时至数天,高温、干燥或者常用的化学清洁剂或消毒剂(如碘酒、酒精等)都可以杀死这种病毒,甚至自来水中的余氯都能使它失去活性。

2、不会传染艾滋病的行为

1、握手、拥抱、礼节性接吻。

2、同桌吃饭、共用碗筷。

3、咳嗽、打喷嚏。

4、共用厕所。

5、共用床上用品。

6、共同游泳或使用同一淋浴器淋浴。

7、一起学习、工作,共用文具、劳动工具、电话等。

3、怎么预防艾滋病

现如今,艾滋病的传播其实主要是通过同房传播的,因此,想要远离艾滋病,则健康的夫妻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维持夫妻生活的纯洁性,树立健康的夫妻观念,正确使用套套,进行安全同房行为;女性带菌者避免怀孕,控制母婴传播。

2不吸毒,不共用针具,不使用未经灭菌处理的注射器、针头、针灸针、剃须刀、牙刷及各种器械。不接触带有HIV的血液,不使用进口血制品及组织器官等。

3可以采取无偿献血的方式帮助献血的人进行HIV的检测,这样就可以准确的了解献血人是否患上艾滋了。

4加强医院管理,严格消毒制度,控制医院交叉感染,预防职业暴露感染。

5及时消毒被污染的物品及环境,用煮沸(10分钟以上)、含有效氯05%消毒剂,75%酒精等消毒。

6对HIV/AIDS病人的配偶、同房接触者,与HIV/AIDS病人共用注射器的静脉药物依赖者以及HIV/AIDS病人所生的子女,进行医学检查和HIV的检测,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7如果女性以及患上艾滋病的话,应该要避免患病的女性怀孕,而已经怀孕的女性则应该终止妊娠。

法律主观:

艾滋病人虽然有可以申请结婚的权利,但是也应当履行相关的义务: 1、接受疾病控制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2、应将患有艾滋病的事实告知性伴侣; 3、医院就医时,应将患病情况告知看诊医生; 4、采取相关的必要措施,预防传染他人。

法律客观:

《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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