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结婚证,不在妇幼保健院,而在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周六属于公休日,婚姻登记机关不办公,办不了结婚证,节假日调休补班的除外。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1、办理结婚证,不在妇幼保健院,而在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周六属于公休日,婚姻登记机关不办公,办不了结婚证,节假日调休补班的除外。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