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缴纳押金。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这个谣言与2016年1月1日起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同时诞生。
但是只要了解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的人,即使听到这一消息也会“一笑而过”。
婚姻登记是民政部门的职责,而生育管理由计生部门进行,婚姻登记又怎可能去收取“不生二胎的押金”?你不认为这一消息很荒唐吗?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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