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内地居民
l、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摘要:第一步:申请,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第二步: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法律分析:第一步:申请,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第二步: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申请:结婚当事人双方必须携带双方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这两个证件,同时还需要出示结婚当事人双方没有配偶证明、没有血缘关系证明、没有三代内的旁系血缘的证明。然后到当事人双方的其中一方的生源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在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当事人双方一定要在现场,不能委托他人。
2、审查:进行结婚登记申请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有些材料在必要的时候,工作人员还会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去做医学方面的鉴定。
3、登记:工作人员对结婚当事人的材料进行审查之后,要是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话,准予登记,现场颁发结婚证。
办结婚证条件和注意事项
1、领证流程
(1)初审。将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查,回答结婚意向等问题。
(2)填表。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填写正确信息,并在声明人处签字、按手印。
(3)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完所有材料之后,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了,并当场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领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 双方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2 双方的红色封面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 如果是再婚,需要携带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的离婚关系证明。
4 如果一方为现役军人,需要携带军人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5 如果一方为港澳台居民,需要携带港澳台通行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如果为外国公民,需要携带本人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6 准备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结婚领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 拍登记照片:先拍结婚登记照片,可以选择在民政局拍,也可以选择提前在家拍好带到现场。
2 准备领证材料:准备好上述所需的材料,检查是否齐全。
3 预约登记:准备好材料后,进行预约。可以提前网上预约,也可以直接去现场排队。
4 填写《声明》 :双方持个人证件材料在民政局大厅领取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将声明书交给工作人员后等待通知。
5 审核审查:工作人员会审核你带的资料,进行初审和复审,查看是否有不符合的地方,如审核通过,则会通知你缴费。
6 缴费:审核通过后可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缴费。
7 颁证仪式:民政局颁发结婚证书,宣读结婚誓言,拍照留念。
8 领证完成:领取结婚证书后,仔细核对证书内容,如有错误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
以上就是结婚领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提前预约,通常来说,比较热门的结婚登记日期人就非常多,或在平时办理结婚人也比较多时可以去提前预约,直接在网上预约时间,然后再去办理结婚登记,并不是当天预约就可以当天就能办理,所以建议一定要提前安排好时间。
2、提出申请,在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要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
3、提交资料,在办理时必须要将所有的材料给到工作人员,还要确定办理结婚登记资料齐全一会工作人员才会给到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表。
4、审核登记表,这个表需要双方新人都要如实填写,填写好以后工作人员才能开始审核。
5、办理结婚,所有材料审核通过以后还需要见证新人在声明人这一项进行签上自己的名字,之后就开始办理两人的结婚证,通常来说在当天办理结婚证当天就能拿到手里。
结婚领证,提前准备和具体流程
领结婚证,提前准备。
一、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领证条件:1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2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二、资料准备。
1最新的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人口增减页的原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如果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不一致,或者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还得到公安部门更新或补办。
3需要3张大2寸免冠红底登记照(规格为6cmx4cm),个别省市要求登记照正面右下角印上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大家可根据自己城市的要求来调整。
Tips:
1在业务大厅拍的证件照,堪称“人间(ju)(chou)”,为让结婚证看起来赏心悦目,一般都建议先去相馆拍一组美美的精修结婚登记照。
2户口簿一定要“最新”哦!因为随社会的发展,有的城市名称发生变化,所以户口簿上的有些信息需要更新,提前到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更新即可。
3领证时间建议错开520/1111/七夕节/214这些热门日期,这一天民政局会排起长龙,忙得不可开交,那场面堪比茶颜悦色或淑芬掌中宝。为了降低因人多而排不上号的风险,民政局会建议大家,优先在官网进行线上预约,一能提高效率,二能给自已一个时间保障。
领结婚证具体流程。
1先到大厅找到婚姻登记的窗口,取号等待。
2了解婚前保健知识,签署婚检须知的文件,然后男女分开在现场进行婚前体检。
3提交户口薄、身份证原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4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等一系列资料,按照要求签字,并加盖指印。
5把所有资料上交,工作人员会在电脑里录入两人的身份信息,然后打印在结婚证上。
6提交3张登记照,2张用于结婚证,1张用于存档。
7工作人员在结婚证上粘贴好照片,拿到旁边加盖钢印。
8拍照时间。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一)申请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1)中国公民须持有: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2)外国人须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3)外国侨民须持有: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登记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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