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

结婚三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第1张

律师解答

结婚3年离婚彩礼一般不用退,彩礼返还的条件如下:

1、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

3、给予彩礼导致给与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三年女方提出来离婚的话,通常是不能要求退回彩礼的,这也不符合退回彩礼的法定条件,退回彩礼除非是当初就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女方在这三年当中从来没有跟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过的,支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退回彩礼跟结婚时间的长短没有直接关系的,即使是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了,然后主动提出来离婚的,男方也不能以此为由就让女方退回彩礼,假如女方提出离婚的原因是男方有重大过错,只要有证据,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了没有孩子离婚彩礼通常是不可以退还的,因为一旦领了结婚证,无论在婚姻中出现感情破裂还是没有孩子,彩礼是无法退还的,只有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是已经办理的登记手续但是未共同生活、因付彩礼而导致经济困难,离婚可以返还。

一、结婚了没有孩子离婚彩礼钱可以退吗

      结婚了没有孩子离婚,彩礼通常是不退还的,但是如果是未办理结婚证,或者是已办理结婚证未共同生活,支付彩礼给男方造成了经济困难,彩礼是可以退还的,但是结婚没有还是不是退还彩礼的必要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具体的退还条件是:

      (一)、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有着普遍的现实意义,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确定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处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农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高达数万元,甚至是借钱给女方彩礼钱。因此,法律根据彩礼对结婚的影响确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则的。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二、彩礼和聘礼的区别

      (一)、形式上区别:聘礼是订婚时男方向女方下的彩礼。确定结婚时间:男方选择结婚吉日吉时。迎亲结婚:到女方家中迎娶新娘,回家之后举行结婚典礼。彩礼是男方为了与女方建立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按照我国传统习俗赠与女方的财物。我国古代男女从议婚到完婚需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阶段,其中的“纳征”就是男方为了成亲给女方送聘礼,演变到今天就是“彩礼”,现在我国许多地区都还有送彩礼的习俗。

      (二)、从性质上区别:彩礼属于赠与,但是又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是以“结婚、共同生活”为代价的附义务赠与。因此,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就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当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比如将彩礼的一部分用于筹备婚礼的共同花销,这种情况则应该酌情返还。

      彩礼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返还的,结婚没有孩子离婚不是返还彩礼的必要条件,如果只是付了彩礼并没有办结婚登记手续,彩礼是需要返还的,如果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要求退还礼金,另一方是必须进行退还的。

结婚三年离婚彩礼需要归还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共同生活在一起,赠与即产生法律效力,就不能要求退还;

2、如果未领结婚证,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退回彩礼。

离婚时的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如下: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法律依据:《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分析:在结婚3年后离婚,彩礼符合相关情形的可以退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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