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犯法,国家只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或者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同样被禁止。但是并不禁止智障人士结婚。因此智障人士在其监护人的监护之下是可以申领结婚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这个需要看双方的感情,如果男方虽然知道女方有智力障碍,可依旧喜爱女方,双方婚后关系良好,这不判作是骗婚。
骗婚是指结婚前,一方对另一方重大事情的隐瞒,比如疾病如严重精神疾病,这个在法律上来说是禁止病人结婚的。如果婚姻过程中发现有这样事情的存在,那么被瞒的一方可以申请来确定婚姻无效,需要提交直接的证据即可,这个在《婚姻法》中是直接规定的。
但国家对于轻微精神病的人结婚,这个不在国家禁止之列。但如果是对方故意隐瞒,之后结婚双方无感情想要起诉离婚,这样的情况法院是需要按照夫妻双方的感情来决定是否离婚。
现在是男方明知道女方有智力障碍,可依旧还让女方怀孕,并且还办理结婚证,这个情况对女方来说是无过多不利的。毕竟这个智力障碍一方是女方,并且男方也知晓,在怀孕之后也选择办理结婚证,证明彼此双方没有过多的不满,那么两人结婚只要婚后感情生活可以,那么是无需起诉,也无需担心是否会被骗婚。
倘若,男方明知女方存在智力障碍,还让女方怀孕并办理结婚证,而婚后的生活男方和女方的感情不和,甚至出现殴打或者羞辱女方等违法情况,那么女方是可以申诉离婚的。这样的情况下,需要看情况严重与否,法院需要考虑双方的感情,以及女方受到的伤害来给予索取男方的赔偿。
结婚是一件大事情,对男女都是,若一方存在疾病问题,另一方过多埋怨生气甚至以对方来发泄对象,这样的生活无法持久维持,那么选择及时的抽离是可以的,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对方给予一定的补偿也是允许的。
首先,根据新闻报道,智障女残疾严重,不会说话,也不能走路,可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的话当事人不可能通过民政局婚姻登记审查,所以新闻报道提到他们只办理了酒席,没有结婚登记,所以法律上来说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既然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就谈不上婚姻合法与否,但是智障女的父母将女儿嫁给他人,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禁止包办婚姻的规定。
其次,至于娶智障女的中年男是否违法,要区分看待。第一,民事法律方面目前没有非法同居的规定,所以双方不存在非法同居的行为,也不会受到处罚。第二,从刑法的角度分析,如前所述,在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该男子和智障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否涉嫌强奸罪?按照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实践中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 所以当地公安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后期可能涉嫌强奸罪将涉案男子立案侦查,接下来也就涉及一连串的问题,就是智障女的父母和其他参与者是否涉嫌共犯以及如何定罪量刑。
最后,我认为本案中应该考虑当事人的现实情况,拜访中其父亲也表示智障女是家里独女,条件不好,嫁近一点方便照顾,双方对婚事都很满意,也没有要彩礼,只为女儿饿不着。正所谓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生活本就不易,法律不外乎人情,当地执法机关如果立案侦查,可以将案件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决定不起诉。
智力障碍者的婚姻是否有效?暂时不说女孩是智力障碍者这个条件,只从新闻提到的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只办了婚礼来看,双方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婚姻是否有效的问题。那么,智力障碍者能不能结婚呢?这要看智力障碍者是否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并且表达自己的意愿,也就是说,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法律规定,人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智力障碍者依据其智力障碍严重程度,可以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结婚是民事行为,要求结婚的双方除了满足《民法典》规定的前提条件,还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新闻显示,该名智力障碍女孩不能自理,其父亲表示女孩五六岁时因高烧患病,不会说话,所以在结婚时没有征求过她的意见。也就是说,该女孩并未表示过自己结婚的意愿,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民法典还规定了,禁止包办婚姻。所以,女孩父亲没有征求女孩意见就决定女孩婚姻的行为,其实是违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的。
如果未领取结婚证,双方属于同居状态,则没有婚姻关系,男子如果未使用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就没有违法。如果领取了结婚证,要看结婚证怎么领的,女方如果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则领证的行为就是无效的,不只男方可能涉嫌违法,发证机关也有嫌疑。
法律主观:
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禁婚疾病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二、暂缓 结婚 的疾病,是指涉及一些指定传染病,以及精神病的发病期间都被 禁止结婚 的疾病。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智障人可以结婚。智障人没有如下情形,可以登记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智障人士在其监护人的监护之下是可以申领结婚证的。
国家只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或者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婚流程是什么?
1、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我国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需要每一对有意愿结婚的男女去按照程序办理结婚证。一般流程有四项:申请领证、拍结婚照、审核证件、登记结婚。
2、婚礼准备:
(1)、婚礼软件准备。在举行婚礼之前双方家长和新人要决定婚礼日期、地点、仪式及婚宴方式,这个过程尽量去做到中和双方意见,尊重新人意愿;同时新人们也需要进行商议讨论婚礼计划,确定好伴郎、伴娘人选,以及婚庆人员的选择事项。
(2)、婚礼硬件准备。婚房的布置安排和婚礼当天的准备工作,如当地较为流行的婚庆习俗物品、婚纱照安排事宜、婚礼化妆预约、婚庆车辆预约、婚宴预约、婚庆摄像预约。
当双方一切事宜准备妥当,就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邀请亲朋参加婚礼,以发喜帖为主,电话沟通为辅,尽量做到每个需要通知的人都通知到位,并做好详细的反馈记录。
3、举行婚礼;婚礼一般分为中式和西式两种,较为通用的婚礼过程一般分为三个过程。
(1)、婚礼前一天确认;在婚礼举行的前一天,双方家人、新人、婚庆人员就就婚礼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沟通,确保婚礼当天不出任何意外。
(2)、婚礼当天的过程;婚礼前准备(5:00~09:00):新郎新娘开始化妆,准备迎亲婚车、小物件、伴郎伴娘准备,婚礼现场准备。抢新娘(9:00~10:00):新郎准备好鲜花、红包,新娘在娘家,藏好新鞋。新郎带领伴郎到新娘门前与伴娘周旋(敲门、盘问、塞红包、挤门)。新娘门打开之后,新郎开始找新鞋,并做出爱的承诺。新郎背新娘出门,放彩带,踩气球,上婚车出发。迎新娘(10:00~11:00):到达新房处,新郎抱新娘进门,放彩带,踩气球。新娘给男方父母敬茶(改口)。婚礼仪式(一般在12:20):当亲朋好友按时到场之后,婚礼司仪进入主持环节。新郎新娘遵照安排,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之下完成礼仪。
提示:如果是中式婚姻需要遵照相关礼节进行拜天地,如果是西式婚礼则需要见证人去按照相关程序互换戒指。婚宴(13:00~14:00):婚宴正式开始,新郎新娘换装开始准备逐桌敬酒。婚礼结束(14:00):宾客逐渐离开,或者有其他的小聚会。
4、新娘回门;新娘回门又叫做“归宁”,是中国传统风俗,一般指新娘婚后三天首次回娘家探亲,根据不同地区的风俗各有不同时间。“三天回门”不仅仅是对于父母情感上的抚慰,也是女儿对于父母吐露心声,感谢养育之恩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