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的,男女在结婚之后,女方没有义务和规定一定要把户口迁至男方家中,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原则上也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办理婚姻登记不需要迁移户口,仅需要提供户口本就可以办理。以后有了孩子,孩子的户口也可以任意上到双方中其中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不是必须要迁户口的,事实上是否迁户口与结婚领证之间并无直接关系。
一、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由此可见,结婚后,不管是女方落户到男方,还是男方落户到女方,都是自愿的。并不是女方一定要落户到男方。
二、 户口迁移流程: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需要迁户口的话,男方这边出具同意人口接收证明,女方那边出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去户籍办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一定要随着男方户口走,迁入这个男方的户口所在地,所以说现在的这个闺女出嫁迁户口是根据个人意愿的,国家在法律方面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也就是说,男女在结婚之后,女方没有义务一定要把户口迁至男方家中,加入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原则上没有什么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