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来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子属于谁?你知道吗?

《民法典》来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子属于谁?你知道吗?,第1张

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与夫妻财产关系最密切的四个变化是:

      第一,婚内赠与的撤销;

      第二,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认定;

      第三,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的反悔期限;

      第四,离婚后索赔期限。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子属于谁你知道吗《民法典》告诉你答案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司法解释对父母出资的认定规则完全改变,具体为:父母的出资,首先按约定处理,约定可以是借款也可以是赠与,在赠与的情况下,可以约定赠与一方还是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双方),但是父母签订书面协议或声明,明确只归子女所有的情况下,出资依然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这里的但书条款,其实也就是对出资进行了约定。

      所以规则变得更清晰:父母出资的,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双方)处理。

      新问题

      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如果《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赠与合同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那么父母主张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能否得到支持呢

      结合房产的登记情况,我们可以推测出可能出现的三种处理方式:

      1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2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3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笔者赞同第3种处理方式,理由是:如果父母出资的是首付款,按第1、2种处理,或许可以根据登记进一步推测父母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父母出资的不是首付款,比如是一段时间的银行贷款,再根据登记情况推测父母的赠与意思,恐怕依据就不充分了。因为首付款是夫妻用共同财产出资的话,无论登记在谁名下,房产已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在房产方面还有不少新的规定,比如:

      1、找中介买房,不能跳单,要付报酬。

      以前有些买家通过中介联系上卖家后,为了省下中介费,就私下与对方联系,选择避开中介完成交易。以前中介只能骂一句,现在是有权起诉这种行为了。

      2、房子满70年产权后,将自动续期。

      有不少网友总是杞人忧天,担心自家房子产权到期后会被收回,现在就不用担心啦,到期自动续期,房子还是你家的。

      3、房东卖房,租户可以继续住。

      总有一些房东为了卖掉房子,就强横要求租户解约,有的不仅态度不好,甚至还不给补偿,让人气愤。现在他们不敢这样做了,只要合同没到期,即使房子卖出去,租户也能继续住。

      4、房屋不用解除抵押,也可以过户。

      以前买卖房子,需要卖家先跟银行结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过户。现在不用啦,有抵押的房子也可以直接过户,但是交易时要通知抵押权人一声。

      还有就是你在阅读《民法典》的时候,你还会发现很多有趣是规定。

      婚前多套房产属于一方所有,但婚后变卖了,所得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所购买的债券、股票等,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公婆不帮助儿媳看孩子,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是不是有点意思,看到这一条,有多少受屈的儿媳心里乐开了花,这样媳妇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了。

      《民法典》生效了,原有的《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一共9部法律也随之废除,各个法律条文也都一并归纳到《民法典》中!

      《民法典》一共有1260条法律法规,涉及到了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和《民法典》脱离不了关系,上学,就业,结婚,生子,买车买房,邻里纠纷等等,大事小事,大矛盾小纠纷都做了全面的规定。

      《民法典》的出现,也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只有在最早的时间掌握它,我们才能有一个更加轻松的生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我们已经是生活在2021年了,不能再做一个一无所知的法盲了。

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双方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已经对房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2、双方若无任何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一步明确出资方式:

(1)若女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此种情形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您名下财产份额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男方可以分得女方名下房屋份额的一半。

(2)若女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男方名下,或双方名下,那么除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情形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若女方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女方名下或双方名下,此种情形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解释(一)》第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孩子结婚后, 父母出资买房 ,并且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与自己子女的,那么房子属于 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的,视为赠与夫妻双方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属于出资方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双方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产权。第二种情况,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视为双方产权。第三种情况,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全款还是首付款,都可视为双方共同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婚后父母出钱 买房 的规定是什么 《 婚姻法 》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根据《 民法典 》中的规定执行。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 购房 ,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 二、 离婚房产 的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 离婚 时应作为夫妻共同 财产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 房屋所有权 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 抚养 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综上所述,对房产需要有明确的规定,毕竟房产在购买的时候就有多种途径,如果是婚后由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的,如果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那么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有说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结婚之后,父母给钱购买的房子,不管是属于谁只要两个人的感情好那么就一切都不是问题,只有在两个人感情不好或者感情不稳定的时候,大家才会对金钱上的东西做过多的纠结。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只要没有明确说明父母给购买的房产是归属,其中一人名下那么就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其实大家有时候去纠结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归属于谁,还不如好好的去经营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有时候钱是身外之物,只要两个人都要感情好,那么就不存在于一些房子归属的问题!

很多人可能都不了解民法典的规定,其实对于民法典的规定,大家可以去好好的了解学习一下,其中民法典说明了,如果子女已经结婚的情况下,父母拿钱给我们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我们的名下,那么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之间共同所有。 但是如果在还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归自己单独所有。因为结婚前和结婚后的性质以及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说这个我们不用去担心房产的归属问题。

有人说,如果我们已经结婚了,父母想要再次出资给我们买房子的话,应该怎样去保证自己的资金财产安全。其实这个事情也非常简单,我们需要和父母签订一个合同,这个合同叫做正与合同,而且在合同中,我们要明确体现这个房产是父母赠与的。并且是单独只赠与我们个人的财产,不是赠与夫妻两个人的财产,之后我们要第一时间去公证处对于这个事情做一个公正,这对一些人担心的感情婚姻有变故的是具有一定效果的,但是还是希望大家都不会用到这个事情,也希望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感情!

法律分析: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该房归属为: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赠与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赠与所得的房产,且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女方一方的财产,为女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如果公证了你们关于房产份额的协议,即在离婚时,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房产,和首付款是谁支付的并无关系。此时,父母的首付款视为赠与你们夫妻双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其他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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