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一般是不可以帮人代办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结婚证不可以代办。结婚证是双方当事人根据真实意思表示办理的,是人身关系,原则上是不能代办的。本人没有到场,他人代签字得,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结婚证,是婚姻登记存在瑕疵情形,当事人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您好。
描述不详细,结婚证也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去办,结婚证委托不了他人办理。
登记结婚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法律分析:
根据了解,结婚证公证认证是可以由他人代办的,并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不过,要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当事人手写的委托书。并且,委托书中要写明因为什么原因才会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结婚证公证,其中要写明事由、受托人姓名、公证事项,最后由当事人签名即可。之后,受托人即可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结婚证原件到公证处申办结婚证公证了,而认证则是需要在拿到公证书后,才能够去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领结婚证不需要经过父母同意,结婚登记完全凭夫妻双方自愿,其他任何人无权干预。法律规定,对于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父母的同意不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不仅如此,我国保障婚姻自由,父母不可干预、强迫、阻挠子女结婚。
我国保护婚姻自由,男女双方结婚不必然需要父母的同意,而且父母不得强行干涉。
同时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不过,虽然父母的同意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但是还是要尊重父母的感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决定,需要慎重考虑。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父母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征求父母的同意在结婚过程中是非常普遍的。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文化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这种做法的合理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结婚是一个个人自由的选择。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自主决定自己的人生,包括选择自己的伴侣。因此,是否征求父母的同意应该是一个个人的决定,而不是被强制性地规定。 其次,父母的意见并不一定能代表子女的意愿。虽然在传统文化中,父母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现代社会中,年轻人的思想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更加注重个人价值和自由,更加倾向于自主选择自己的配偶。因此,如果强制征求父母的同意,可能会使年轻人感到束缚和压抑,甚至可能导致家庭矛盾。
最后,虽然父母的意见很重要,但是也需要考虑到个人的成熟程度和判断力。如果一个人已经成年并且有足够的判断力,他应该有权利自主决定自己的人生。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不尊重父母的意见,而是需要在平等、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沟通和协商。
结婚证是不可以帮人代办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结婚证的办理,需要由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合法的办理,不存在他人代替办理的情况,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办理结婚证需要携带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男女双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管理登记处拍取。男女双方中有过离婚情况的,还要携带离婚证。如果经过婚前检查还要提交婚前检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证不可以代办,这是因为婚姻登记现场需要两人现场确认和签字,并且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和义务等问题。不可代办有效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发生。
一、结婚证不可以代办
结婚证不可以代办,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需要两人亲自到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登记结婚时需要两人亲自到场
结婚登记时需要两人现场确认、签字,因为它涉及到夫妻之间的财产、权利和义务,这些不能请人来代理,即使父母也不行。如果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请求当地民政局现场登记。亲自到场能有效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发生。
2、婚姻登记条例规定需两人同去申请
领证时,男女双方需要同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值得注意的是结婚证不能在异地办理,如果两人都在异地,需要回到男方或女方家进行登记。
二、办理结婚证注意
办理结婚证时要注意民政局上班时间、有效证件的携带及涉外婚姻认证。
1、民政局上班时间
民政局上班时间段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天不上班,除有特别情况需要加班的除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2、需要携带有效证件
(1)双方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证明,如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3、涉外婚姻的外国人国家未和国内建交
如果外籍人士所属国家与中国尚未建交,即使能提供国家民政部开具的单身证明,按规定国内民政部门还是无法受理结婚登记,因为没有通过大使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未建交国家的涉外婚姻,可以采取双重认证的方式,即由中国和外籍人士所属国都建交的第三国驻华使馆出具证明。如不丹,就可以寻找印度驻华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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