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和公务办理上是可以办理离异后立刻办理结婚的,也可以刚办完结婚就办理离异。
上午离婚下午领证,这个奇葩事发生在郑州的一个婚姻登记处。郑州一男子上午刚和结发妻子以感情不和为由办理离婚手续,当天下午,就带着一位年轻女子赶来,想要登记结婚。由于当天只办理离婚,该男子第二天上午又迫不及待地带对方赶来,和年轻女子领了结婚证。
2018年7月,广东高院出台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中,明确提出实施离婚冷静期,而南沙法院也专门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制定了操作规程。规程的出台,目的是为了挽救濒临破碎的婚姻。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并非是为离婚设置障碍,让离婚变得更难,而是因为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时,双方情绪都是最激动时,除了对婚姻关系是否要解除外,对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并没有冷静地思考。
可以是可以,不过劝你还是在考虑好了再结,毕竟你都离过一次了,闪婚太可怕,不适合离婚的人再来玩了,祝福你幸福 了 爱情就象一杯不加糖的苦咖啡,你得慢慢的去品尝它其中的苦味。人这一生总要面对不同的酸甜苦辣,每个人都有过青春朦胧期,都是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等到你过了30岁以后,也就知道了,爱情不象你们想象的那么甜,那么美,其实爱情是很苦很苦的,甚至有时会给你带来钻心的痛。这个世界上很少有真正的爱情,那都是骗骗年少无知的少年少女们的游戏。
只要是牵扯到感情,通常就没有逻辑可循。如果不小心介入了别人的故事,在那个并不是为你量身定做的剧情中,扮演一个没有身份,没有对白,没有声音的角色,这对谁而言,都是难堪的挫折,都是难以言喻的寂寞。你的戏份是依附在另一个人之下的,随着他的悲而悲,随着他的喜而喜。此时你的情绪根本没有所谓的自主权。在那个不属于你自己的脚本里,本来就无法奢求有对等待遇,委屈并不能求全,,那就不要强求吧!将一切放下,潇洒地离开,让剧情从此转了一个弯,或许在某一条岔路上,有着另一处风和日丽的风景在等着你。如果你选择的那个男人,连你最起码的衣食住行都不能保证的话,那就请你好好想想了,还是放下这段情吧,毕竟这是现实,不是幻想的美丽的梦,梦也该醒了,你就会明白那只是昨天的旧梦而已,你还是得面对这个现实,而且还是残酷的现实,唉,你以为每个人就愿意去面对它吗,放下了,或许明天会更美好的。一边是一生梦想的爱情,一边是如呼吸般缠绕不息的现实的生活,一边是未来美好的光环,一边是现实的平淡。人这一生只能奔走向前,不能回头,一个人不能同时踏进不同的河流,也不可能拥有所有的幸福,既已逝去,就让它随风去吧。把你所爱的收好了,放在你心里的一个角落里,希望等你老的时候,能够一个人,悄悄的翻开它,看一看,会更有一番回味的,其实爱情真的很苦很苦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是马上可以领证。如果是通过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在收到调解书或判决书时就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后就是单身了。
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规范等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当天离婚,就不能再结婚,那么,依据司法领域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的原则,从法律层面讲,离婚当天结婚并不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组织、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以。办理 离婚证 或者 离婚 调解书或 判决书 生效后就可以再 结婚 。按照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进行 结婚登记 。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离婚还能再结婚。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要和对方当事人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就可以在离婚后携带结婚所需的材料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离婚证办理成功后马上就能办理结婚证了。
结婚证办理没有对再婚时间进行限制。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离婚后是可以马上复婚的,但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领取离婚证,或是离婚判决书已经生效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复婚。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只要符合如下情形,今天离婚,明天可以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