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结婚证的办理方式:携带集体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就能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请不要改变我的书写格式!!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
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大集体的户口想领结婚证,把集体户口第一页借来
(如果自己那页,有公安局户籍章,拿来这页就可以了)。
3男女双方都带着各自的身份证,
写好:本人无配偶
和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去越秀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就可以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