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见下面:
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婚领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有: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婚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补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您好,离婚之后再婚的,需要携带的证件基本与初次结婚时携带的证件相同,额外需要的材料是您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办理结婚登记的,一般需要: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再婚的,需要证明前一段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需要离婚证,诉讼离婚的需要离婚判决,就可以办理再婚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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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证件见下面:
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证件见下面:
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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