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没到结婚年龄会怎样
男女结婚后,如要生育孩子,则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时相关部门需要进行查,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计划生育服务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官僚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生育服务证以前叫准生证,现在称为计划生育服务证明。这是当男女结婚后想要孩子,这就需要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如果你没有的话,会影响孩子正常出生以及出生后上户口、入园等。
准生证要提前办好,拿证的时间快慢和各地区有关,有的地区一个星期就能办好,有的可能需要几个月,办理准生证是免费的。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生育服务证由已婚育妇事实常住地负责发放,其户籍所在地或原常住地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对常住地不明确或多处事实常住地的,由已婚育妇的户籍地负责发放。
未到结婚年龄怀孕生子,并不会罚款,只是生孩子的时候,医保不给报。并且,孩子一出生,医院都会给出生证明,在领证后,上户口也不难,只要按正常程序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未婚怀孕男方无需负法律责任,如果生下了孩子男方需要负抚养责任。男女婚外的性行为,导致怀孕,并非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法律所规范。只是男女双方均不应轻率发生性行为,既然发生了,双方都应该负起责任来,而不应只讲一方的过错,孩子生下来也好,堕胎也好,双方都应负责,所产生的费用当然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如男方拒绝,可以讼解决,但向法院起诉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孩子是男方的。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根据实际的生活情况,未婚同居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一方有配偶的未婚同居、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要是生下了孩子,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那男方也是要履行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对孩子实际进行抚养。当然,在孩子并没有生下来的情况下,由于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双方也可以自由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的,婚姻效力是无效的。法律规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未达到 法定结婚年龄 ,无效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