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突然求婚,我该接受吗?

男朋友突然求婚,我该接受吗?,第1张

没诚意,不接受。

给所有待嫁的女孩一个建议:好的单身远胜过无意义的婚姻,这是很多已婚女人的共识,如果男朋友不是自己真心所爱,没有迫切想跟自己走进婚姻的真实意愿,两个人不妨接着谈下去,给对方机会,也给自己更多挑选的余地,不着急凑合。

男人突然求婚,大概有两个原因:

①个人生活出现了重创,比如出现了财务危机,失业了,生活找不到方向,有的男人就像冲喜一样 ,想找个女人依靠,缓解当前的窘迫状况。

②没了备胎,有的男人心中另有所爱,但两个人不适合走进婚姻,或者是对方对这个男人无所谓,男人一直在观望。如果对方结婚了,或者是给了个坚决断掉的理由,很多男人就会立马调准枪头,找另外一个女人突然结婚,缓解自己的伤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女人在感情中一定要坚持,宁可晚一点选择一个对的人,也不要因为急着恨嫁找到一个不合适的男人结婚,特别是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结婚,绝对是女人这一辈子,做的最蠢的决定!感谢支持

很多人在面对男朋友的求婚时,都不免有着懵逼的情况,你不是不想嫁给他,只是现在的你,看不懂他求婚的步骤,也不太能读懂求婚的含义,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解释一下求婚的意义。

偶尔想起找三两好友出来小聚,却突然发现他们都已经结婚有了各自的家庭,也不再像从前,可以随时随地可以喊出来喝酒聊天蹲马路。

每个人的人生轨迹,都好像有了不同的前进方向。

其实对于结婚这个事情,相信现在大家都变得越来越谨慎,毕竟当我们看过辽阔的世界之后,会越来越懂得自己想要找什么样的人共度一生。而如果现在没找到,那么也就不会将就。

情愿等,等到某一天,那个特别的人,向我们走来,然后我们慢慢走近彼此的生命。再然后是日久生情,相看两不厌,终于决定要和他走向人生的殿堂,走进神圣的婚姻关系。

你突然说,我们是不是要结婚了?

他说,是啊,水到渠成不就是结婚。

你又说,那你还没跟我求婚,没问我到底要不要嫁给你啊?

他说,太麻烦了吧,我觉得不需要求婚了,直接结婚不就好了吗?

于是你们都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结婚之前一定要求婚吗?求婚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这是很多姑娘的念头,心心念念都想要的求婚。但这也是很多男生都想不明白的地方,明明我们的感情已经那么深了,我们都知道对方就是那个人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还要问你愿不愿意?

是啊,我曾经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去做这样一件看起来好像没有意义的事情?

但是现在我知道了,在身边越来越多的人结婚的时候,当有求婚的人觉得完满,当没求婚的人觉得遗憾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原来求婚,是有意义的。

有的人说,我的男朋友不想和我求婚,因为他觉得求婚太浪费钱,而他没有那么多钱。

有的人说,婚姻生活难道不应该踏实一些吗?为什么要多这些消费,我们都很相爱,我觉得求婚这个环节可以省掉了。

求婚其实是一件特别有仪式感的事情,和有没有钱真的没有关系。

有时候你喜欢的姑娘,真的不需要你花很多很多钱去求婚,甚至不需要你买很大的戒指,动用很大的排场。

她想要的,不过是那个求婚的仪式,是你认认真真地,说一次想要和她结婚的情话。

我认识一个朋友,她的先生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都很穷。某个周末,两个人出去买菜回家做饭。

她当时的男朋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买了很多平常舍不得买的海鲜,然后不肯让她进厨房,直到他一个人把所有的饭菜端上桌。

然后他们坐在饭桌上吃饭,她看着桌上的饭菜馋得不行,拿起筷子就赶紧开吃,刚塞了一块鱼肉进嘴里,就看到他端起一盘龙虾,然后突然向她跪下。

他看着她,一字一句地问她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嘴里叼着鱼肉,看着端着一盘龙虾的他,流着泪猛点头。

后来我们说起这个事,说她真好哄,这样求婚都能接受。然后她说,可是我真的不觉得求婚一定要多铺张浪费,要多大阵仗,我就是觉得,我想要一次认认真真的仪式,就很满足了。

或许真正的求婚就是一种仪式,和有多少钱,用了多少钱都没有关系。

因为其实到了求婚的那一步的时候,你们两个人都已经知道和确认,彼此就将是自己以后的伴侣,而求婚,是让姑娘幸福感爆棚,让男生更懂得责任和担当的一种仪式。

求婚的意义,是告诉对方,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好了从此我的生命里有你。你呢,你准备好,让我住进你的生命里了吗?

就好像你们将来站在婚礼殿堂,证婚人问,你愿意嫁给他吗?庄严感人,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实际上,却是在告诉彼此,从此以后,你都不再是一个人了,你们是两个人。

而根据调查证明,婚前求婚的幸福感人群,人数的确多于未求婚的。

或许,是因为往后的日子里,每当面临厌倦,争吵,委屈的时候,会想起曾经的美好时光,而求婚,则是婚前最感动的时刻吧。

说起求婚,之前男歌手林宥嘉向他的女朋友求婚了。

林宥嘉在微博里写道:“我在心中排练过各式各样向你求婚的方式,有的热闹、有的天马行空,有的则是朴实地像我们相处的日子。但不管是哪一种,我总差临门一脚的勇气,只因为担心踏出了这一步,却不够完美,错过能让你更幸福的机会”。

有时候求婚的方式真的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在睡着的时候偷偷戴上戒指,还是在大众之下双膝跪地,甚至是在饭桌上用一盘菜求婚,实际上,最重要的,永远是当事人的态度。

认真,认真,认真地看着她,说一句,你愿意嫁给我吗?喜欢你的人,早就昏了头,中了爱情的枪,心甘情愿倒在你怀里,陪你走进婚姻,一生奉陪。

林宥嘉写道:“就是今天了,我要把你定下来。再也舍不得你的人生继续浪费在没有规划的时光流逝,我必须带领我们,让我们的画面明确”。

是的,不是我,不是你,是我们。

有时候连求婚都变得小心翼翼,因为她在他的心里分量很重,他知道求婚对于她来说,是可以让她觉得幸福的时刻。想了很多种求婚的方式,最后他却用了这种看起来很高调,但实则上很简单的发微博的方式。

求婚的意义,大概就是让双方都觉得:从此我不再是一个人。

以前我一直觉得,求婚是一件特别麻烦的事情,说不定我还会有些不好意思。

但是现在想想,如果可以让我喜欢的人,在跟我在一起的时光里,多一次幸福感爆棚的时刻,多一次感动到颤抖的机会,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用心准备一次求婚。

对了,歌手林宥嘉后来发了微博说:她说好。

这是他求婚对象的简单回答。这个回答真好,我大概可以想象得到,他的女朋友那时候心里的幸福有多满。

所以求婚的意义,应该还有一个,那就是当对方答应你的时候,她的快乐,和你被她认同的欣喜若狂,是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吧

为什么要求婚呢?仪式感,是生活的一剂春药,让彼此在平淡而繁忙的生活中,始终对爱情保持激情与乐趣。而缺了某些仪式的生活,总会觉得有点遗憾。

村上春树说过:仪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仪式”会赋予某一时间段内发生的特定事件“与众不同”的意义,而“仪式感”便是在仪式之中产生的体验感。

如果没有一些仪式,那生活的每一天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多年以后,当两个人想要回忆往昔,会发现没有任何“家珍”可数。人生除了忙忙碌碌,平平淡淡以外,再无其他让自己欢喜的日子。

就像王小波说的,“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仪式感能唤醒我们对于内心的尊重,这完全取决于你自己的心态。你如今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经历过的事情和爱过的人。

我也觉得平平淡淡的生活很幸福,但是还是期待偶尔的一些小仪式:

生日时候,不需要豪华大餐,但是有你亲手做的小菜,加上一句“生日快乐”,足矣;

情人节的时候,不需要九百九十九多玫瑰花,但是有你清晨的一个吻,加上一句“情人节快乐”足矣;

《小王子》里面的小狐狸说:仪式感,就是让某一个日子与其他日子不同,让某一个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有些仪式感缺少了,人生就多了一点遗憾。比如:求婚。求婚是多少女生幻想过无数遍的场景:花瓣、气球、灯光、钻戒很多时候,我们觉得这些不重要,可是有些时候,有些事,缺了仪式感,终究会不够完美,我想就算橙子后来补上求婚仪式,心情也不复当初了。

还记得《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的憧憬吗?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这大概是所有女生的愿望吧。

——没有求婚的仪式就不能活吗?

——能活,但是有了这个仪式,我会活得更好。

是的,也许没有求婚仪式,我们同样会幸福的过完这一生,但是那种遗憾的感觉,就像小时候想买一个玻璃珠,一直没买,直到长大回想起来的时候,还是满心遗憾。

我从小就做着一个被求婚的梦,而你恰恰知道它对我多重要,真好!

求婚的仪式不需要太隆重,放在宁波胡桃里音乐酒馆就好。不需要太多的鲜花和灯光,一束我喜欢的粉色玫瑰就好,一杯香甜的起泡酒就好,乐队老师为我们唱一首《小幸运》就好,你说一句“你愿意嫁给我吗”我回答“一千个愿意”就好。

一辈子很长,好看的姑娘那么多,你却只愿和我牵手,许我一生一世。

一辈子很短,帅气的小伙那么多,你却只愿伴我左右,于我不离不弃。

因为,我爱你。

  尔多斯蒙古族的服饰实用、美观,从头到脚都有一定讲究。

  在鄂尔多斯地区,未出嫁的女子都有留一条独辫,垂于身后。只有在出嫁的前一天,在隆重的婚礼上,才特邀德高望重的两位长者为“分发父母”,举行庄严的分发仪式,仪式上将姑娘时一条发辫散开,顺着两鬃梳成两根辫子,然后在辫子上系戴上由新郎送来的华丽贵重的首饰。

  鄂尔多斯蒙古族称首饰为“陶勒甘久甘”,汉意为头带,头带零用松石、玛瑙、珊瑚以及宝石、金、银等贵重材料组合而成的。 己婚妇女捆上这样贵重的饰物,显得高雅、富丽。当然,要准备一付好的头带,价格是相当昂贵的,所以。从头带上完全可以看出一个庭的贫与富,一般家庭的女子或小伙子成亲,只是配备重约三、四斤,价值约三、四百个银元的头带,而富家女子出嫁或小伙子娶亲都要配备重约十余斤,价值可达上万个银元的头带。这样贵重的头带,往往要以几群好马或数百峰好驼才能换取。但头带无论昂贵的还是廉价的,都是鄂尔多斯蒙古族已婚妇女必备而且不可随意离身的饰物,只有到夜晚入睡时方可将头带解脱。平常若是随意取下不带,会被认为是对父母、长辈和邻里客人的不尊敬。团此。头带在鄂尔多斯蒙古族已婚妇女的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

  鄂尔多斯蒙古族妇女的头饰主要以“连垂”和“发套”两大部分组成。连垂,蒙古语称“西布格”,是用布和棉絮制成的两个扁圆形物和其下伸出的两截约五寸长的木棒,系戴在已婚妇女脸庞两侧梳留的发辫上。传说这是成吉思汗时期的遗留物。当初,蒙古各部落之间经常争战不息,战胜者在被俘虏的妇女们的头发上系面很长长的木棒,以防止她们逃遁,久而久之,头发上系木头便成)已婚妇女的礼俗、所不同的是长木棒逐渐变成小巧玲联约五寸长的小木棒。后来。妇女们又在小木棒上制作了精致的圆锥形外套上面还绣有各种美丽的花纹图案,缀上金、银制作的工艺品,使其成为精美而绝妙的头饰。在小木棒上部的扁圆形物的外面,又加做了蒙古语称“敖日雅德格”的布垫,其上缀满珊瑚、金银制品。

  鄂尔多斯蒙古族男女老少都喜欢穿长袍,俗称蒙古袍。由于气候、自然条件和野外放牧生活的需要,鄂尔多斯地区的蒙古袍与内蒙古自治区其它地区蒙古族的长袍在式样上不同。鄂尔多斯蒙古族的蒙古袍较长,两侧开叉,大襟右边系扣,男式长袍较肥大,穿、时系腰带,前胸腰带上部可装东 西。长袍袖手 子长,领子高、冬天骑马持缰时可以起到防寒的作用,夏天则可避蚊蝇咬哲。女式蒙古袍则做得比较紧身,以显示女子身材的苗条与健美。男子喜欢穿蓝色或棕色袍,女子喜欢穿红、粉、绿、天蓝色绸质袍。夏季穿的单、夹蒙古袍颜色较淡,有浅蓝、乳白、粉红、淡绿色等。鄂尔多蒙古族认为,象乳汁一样的颜色是最为圣洁的,因此,在隆重场合很多人都穿这种颜色的长袍,以示纯洁、高雅和美好。又说**是至高无上的皇权的象征,所以过去除活佛和受到皇帝恩赐的王公贵族穿**长袍外,其他人都不能穿。便服一般比汉服宽大,袖子也较长。便服没有穷富之分,但衣服的质料却因贫富而不同;富者多用绸、缎、绢、帛,贫者春夏多用棉布,冬季多用老羊皮袍。蒙古袍不但白天供穿着用,夜间还可当被子盖。腰间带子一束可长可短,骑乘、行走、带东西部很方便。

  鄂尔多斯蒙古族穿蒙古袍,不论男女,一般都备有腰带,而且扎腰带有一定的讲究和规矩。未婚女子扎腰带,要在身后留出穗头,一旦出嫁,便成“布斯贵”。 布斯贵为蒙古语,汉意是没有腰带,代替腰带的则是紧身短坎肩,以此来分辨未婚与已婚,穿上坎肩就说明这个妇女可以生育了。男子均扎腰带。扎时将袍子向上提,为的是骑马方便,也显得矫健潇洒。腰带上还要系上鼻烟壶、蒙古刀、手巾等,颜色各种各样,多用布、绸、缎等料。

  坎肩是鄂尔多斯蒙古族成年男子和已婚女子喜欢穿用的服装。姑娘出嫁,以穿坎肩为做妇人的标志;鄂尔多斯坎肩分长短两种,多为色彩艳丽的绸缎质料,上面镶嵌着富有民族特色的花边,式样十分美观;不能不说地鄂尔多斯蒙古族在服装设计上的杰作。据说,早些时候,鄂尔多斯妇女出嫁时要在长袍外边还要穿上一种前后四开襟的长坎肩,蒙古族称之为“乌吉”。乌吉当时是已婚妇女的礼服,现在这种坎肩已不多穿,但也能时常见到。长坎肩庄重富贵,小坎肩则小巧精美,草原上的妇女至今喜欢穿用。穿坎肩也有说法,已婚妇女若不穿坎肩,会被认为是对客人和长辈不尊,对自己放纵。男子坎肩较肥大,一般不镶嵌花边,黑色、棕色为多,穿起来庄重、大方、潇洒。

  鄂尔多斯妇女都喜欢罩头巾。头巾颜色多种多样,以年龄段不同各取所好。头巾大约丈余长,质料有布、麻、绸、绢等。姑娘们很喜欢将头巾在头上缠一圈,然后在右侧挽一个小结,把头巾的穗头垂下来。头巾不封顶。已婚妇女用头巾包住头顶后,缠一圈;不留头巾穗头。传说,这种习惯始于成吉思汗时期,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落之后,下令每个人都要罩头巾,以表示头颅上飘有旌旗之角,希冀强大的精神常在,这在(马可波罗纪行)一书中也有记载。男子一般戴礼帽,也有扎头巾的。冬天,牧民们一般戴鹰式皮帽,其形若苍鹰,用羔羊皮做成,里边加一层布。据历史记载,这种帽子是皇后为方便元世祖打猎而特制的,后来传到草原上,成为牧民喜欢的一种帽子。

  鄂尔多斯男女都喜爱穿靴子。靴子分布料和牛皮两种。用布料做成的靴子。蒙古语称为“马海”,汉意为马上穿用的靴子。牛皮做成的蒙古语中称为“古图勒”。布、皮靴子各有所长,布靴子轻便,皮靴子可防水、防寒。一般每个人都备有两种靴子。靴身宽大,上面还刺绣有各种精美的图案,靴子内可套棉袜、毡袜;穿靴子除与蒙古袍协调外,还有骑马踩踏马蹬便当,能护踝骨,夏季在草地上行走能防蛇咬、防露水,冬天有踏雪、防寒等好处。所以,牧民们一年四季都离不开靴子。 鄂尔多斯蒙古族有一整套的独特的民族服装,它以实用、质朴、精美、庄重的风格立于五彩统纷的世界民族服装之林。

  礼俗特点

  公元1696 年冬和翌年春,清康熙皇帝在亲征 葛丹时,曾两次渡河进入鄂尔多斯巡视,鄂尔多斯的风土人情,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清史稿》中的藩部篇记下了他的见闻和感想:“见’其人皆有礼貌,不失旧时蒙古规模。‘各旗和睦一体,无盗贼,驼马牛羊不必防守,生计周全,牲畜繁盛,较他蒙古殷富,围猎娴熟,雉鱼很多,所献马极驯,取马不用套杆;水土食物、皆甚相宜。”热情好客,讲究礼貌是鄂尔多斯蒙古族的一大美德,蒙古谚语云:“没有羽毛.有多大的翅膀也不能飞翔;没有礼貌,再好看的容貌也被人取笑。”

  蒙古族优良的道德风尚具有悠久的历史。过去如有人在外地犯了罪,要由家乡负责处罚,其家人和乡邻都认为是蒙受了巨大的耻辱,本人也从此很难抬头。若用烟袋或手指指点了人家的脑袋,就被认为是对他人的莫大侮辱。蒙古族尊老爱幼的美德充满生活的每个空间。无论何人,对比自己年龄大的都称“您”。走路、上车、进门、入座、喝茶、吃饭、喝酒,一定以长辈为先。遇到长辈要先请安,如骑在马上要先下马,坐在车上要先下车。25岁以内的青少年不能喝酒吸烟,否则会被认为是对老人的不敬。晚辈对长辈的不尊不孝,村中有名望的长者有权训戒处理。这种良好的家风和社会风气,至今仍在保持。

  纯朴、豪爽、好客,是鄂尔多斯蒙古族古朴的民风;每有过路客人,牧人皆以上宾之礼款待食宿,他们认为,在太阳落后放走了客人,那简直是自己的莫大耻辱,也会被乡邻小瞧。过去牧区之家无院落,蒙古包从不锁门,客人来了,若家中无人,欲吃欲喝尽可自取所需;要住,就放心地留下,要走,收拾了餐具可以扬长而去。对于此事,主人绝不会认为是无礼之举,反而觉得你能以诚相待而由衷地高兴。

  牧民对于来客,不论是否相识,总是一面热情问候,一面把右手放在胸前,微微躬身致礼,请客人先行进入家中。稍稍坐定,便端上奶茶和奶食品,进餐时,又必备酒肉款待。遇有特别尊贵的客人。则要摆“乌查”之宴;

  “乌查之宴”是蒙语,汉语叫摆羊背子。其礼节十分隆重,大体程序是:(一)献奶。前边说过,蒙古族认为奶食是最为纯洁、吉祥的食品,因此,向客人献上洁白的鲜奶或酸奶,是主人敬客的最高礼节。献奶要根据客人的年龄、辈份、职务大小,主人双手端起盛有奶子的银碗,依次敬献到客人面前。客人应双手接过,作为回礼,要用右手无名指蘸上奶子向空弹三下,以表示对天、地、神灵及主人的尊崇。(二)上“乌查”。主人用托盘把全羊各件按羊体结构顺序摆好,在每一件上割一点肉放到羊头上,头朝客人,举向客位,意即现在把全羊献给您了。客人依次从羊头上取一小点肉以尝,表明对主人敬意的全部接受。这时,有专人把羊背子肉割开。以供大家各取所需。按照古老的风俗,全羊之中,唯独羊尾和左小腿不能吃,应回敬给主人。在此之前,主人还要在各件之上取肉放在盘或酒盅里,然后出门喊一声“迪吉乌力古贵(把全羊献给您啦)、以示对祖宗的敬意。(三)献酒。给主宾席上的长者或者职位高者敬一杯酒,接过干杯,然后再回敬一杯。至此,大家就可以随意动手品尝全羊之美味了。牧民认为,吃了大腿和胛子肉能够成为最有福气的人,所以乌查宴席上,至今仍有分食“福肉”之习惯。

  蒙古族把酒看作是食品的精华。牧民放牧,常随身携带酒壶,有客至,也是无酒不成席。给客人敬酒,是表示对客人的欢迎和尊敬。敬酒一般一次敬三杯,客人至少要喝两杯,客人不喝,便可以歌相劝,有时还赤诚地单膝跪倒请你喝下。客人喝醉,主人非常高兴,认为你是看重了他。

  蒙古族的礼节大体有献哈达、递鼻烟壶、请安等类型。

  哈达是藏语音译,是绸或帛织品,颜色多为浅天蓝色,长短一般在一尺五寸到八尺之间,两端有拔丝, 约长半寸许。献哈达常用在迎送、馈赠、敬神、拜年以及喜庆的场合下,以表示敬意和祝贺。献哈达时要把哈达叠成双层,开口一方朝外,身体向前微躬,双手捧献给接受人;接受人也是同样的姿态。献哈达的礼节至今仍很流行

  递鼻烟壶是鄂尔多斯蒙古族古老的风俗,也是最普通的相见礼。民间传说,早先,蒙古族人民见面都要互赠宝物,以表示自己对朋友的真诚;后因贫富不同、赠物不能等价,便以鼻烟壶取而代之。

  鄂尔多斯传统习惯是不分男女,都可备一个鼻烟壶(女用壶要比男的小些),不过,现在鼻烟壶里大多不装烟,交换鼻烟壶只是作为见面礼节。

  送鼻烟壶也有一定规矩。同辈相见,要双手持壶,右手递接,双手两次交换,最后物归原主。晚辈见了长辈,则要先磕头,后换壶请安是最普通的见面礼。同辈相见,请安要互相问好,遇有长辈,男子单曲右膝,女子则曲双膝。

  在鄂尔多斯民族风俗中,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禁忌和忌讳。骑马或坐车到牧民家作客时,不能从人家的门口或马尼宏杆子中间穿过去,也不能跨越套马杆。接近主人房舍时,要轻走慢行,早点下马下车,一为尊敬主人,二不惊动畜群。马绊子要大头朝上挂在马鞍上,马鞭子不能带进屋里去。

  蒙古族牧民喜双不喜单,所以,若给主人赠送礼品,每类物品最好是成双成对的。到牧民家,请先向主人问好,然后再问天气和牲畜情况,即使当时有什么不愉快的事,你也要说吉利的话。不要一进门就坐到炕桌的正面位置上,假若主人谦让,当然也不必过分客气。不过入座一定要双腿盘起,尽管这种坐式对你来说很不舒服。切记不可坐锅台,即使天冷,也不要到火炉或灶火上暖脚。主人敬酒时,要用双手接过。不要用左手给主人递东西。酒宴上,不论接酒还是敬酒都要把挽起的袖子放下来。

  年 俗

  鄂尔多斯蒙古族使用夏历,最重要的节日是小年和大年。

  小年是每年的腊月二十三日;又称为“年火”,带有迷信色彩的传说是,要在这一天送“火神爷”上天,因为火神是赐与人们幸福与财富的,所以蒙古族群众对火是很尊重的。平时用火小心慎重,不让小孩玩火,随意跨越火堆,出门远行先要祭火,出外归家要检点新柴放到炉灶里,以表示对火的虔诚。待到小年这天,全家恭恭敬放地向“灶神”供献羊胸叉骨和哈达、香烛、奶食品等、并且全家人 同吃羊胸叉肉,饮酒娱乐,夜以继日,将“祭灶”饭吃七天。

  大年(春节)是最隆重的节目。从除夕到正月初,男女老幼都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之中。鄂尔多斯蒙古族称正月为“察干萨日”。‘察干”即白色,“萨日”即月。他们认为白色是万物之母,象征着纯洁、吉祥,这种风俗在草原上流传很广。据马可·波罗在他的<纪行>中记载:“蒙古人每逢元旦,依照古老的习俗,蒙古大汗及一切蒙古臣民。正月初一开始都‘服白衣’;‘皆白袍’,人们互相馈赠白色之物”,以“白色为吉服”,白色为“吉祥纳福”,因此,把一年之首的正月称之为“白月”。“白月”的元旦,元朝国内各地蒙古各部纷纷向蒙古大汗献“九九”白色之马驼,友邻各国还要献“九九”白色之大象。马可·波罗记述:“是日国中数处入贡极富丽之白马十万余匹,是日诸象共有五千头,身披锦衣甚美,背上各负美匣二。其中满盛着宫廷所用之一切金银器皿甲胄,并有无数骆驼身被锦衣,负载是日所需之物,皆列队行于大汗前,是为世界最美之奇观。”

  除夕,先在马尼宏杆子的东南方燃起簿火,取各样吃食投入火中祭奠。接着,一家人欢聚一堂共吃羊头。进餐之前,家中长者要先把羊嘴巴揭开,按迷信传说,这个仪式大概有两个用意,一是避免一年的口舌矛盾,二是张牙以驱鬼避邪、因为三十这天世无主持之神,鬼要四处筹集一年食物,羊嘴大张是足可把饿鬼吓跑的。午夜,全家围坐一起吃饺子,名曰“辞岁饭”。外出不在家的(婚后分居的男儿和出嫁的女子除外)也要由家长喊一声他的名字,放一份碗筷,留一份年饭。东方微亮,新年伊始,这时候,家家户户都在马尼宏杆子的座盘上点起天灯(系用三百六十一根裹棉竹芨扎成,沾油点燃),随后再分别祭把天、地、火、祖。祭奠完毕,就该噶早年茶了,此时,全家人都要用手指弹点一下酸奶,以取吉祥之意。老人正襟危坐,儿女要施跪拜礼敬献哈达,长辈也要逐个赐祝福词。随后,又是全家(夫妇之间除外)互换鼻烟壶以示新年祝贺。新春期间,男女青年纷纷骑上骏马(旧时正月初二、初五、初七不出门),带上哈达、鼻烟壶和美酒,三五成群,兴高采烈地挨个给亲友拜年。草原上,酒肉飘香,歌舞升平,到处弥漫着浓厚的节日欢乐气氛。

  成陵祭奠

  蒙古族民族英雄成吉思汗,是中国古代的军事家和政治家。他于1227年病逝至今已有七百多年的历史,然而对成吉思汗的祭奠活动却在草原上一代一代地进行着。据史书记载,成吉思汗的各种祭奠活动每年要进行三十多次,而这些祭奠都有不同的时间、方式和祭品。过去、由于受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所限,加之由于成吉思汗陵是经常流动的,所以每逢祭奠,被称之为成吉思汗亲兵卫队的达尔扈特人把灵包请到高大的楠木灵车上,由传说是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的后代——全身没有一根杂毛的银白色马拉到祭奠之处,摆上供品,并由祝颂人以高亢顿挫的声调,颂扬成吉思汗的功绩。祭奠习惯和方式基本上继承了成吉思汗的祭天方式,祭奠活动因地制宜分散在各地进行。1955年,当地政府为了便于祭奠,征得达尔扈特人和蒙汉同胞的同意,将分散在伊克昭市各旗的成吉思汗画像、苏力德、宝剑、马鞍等物集中到成吉思汗陵所在地,并且把各种祭奠活动适当集中,分别在每年的农历3月21日、5月15日、8月12日和10月初三共进行4次。每到这一天,众多的拜 谒者怀着虔诚的心情,不辞千里跋涉而来,站在这位传奇人物高大雕像前,献上洁白的哈达,明亮的炼烛,芬芳的香炷,肥壮的整羊,鲜美的牛羊奶,乳黄的酥油,芳醇的马奶酒等最圣洁的祭品; 祭奠由达尔扈待人主持进行。传统的祭奠仪式是:祭奠者先到墙外正南百步远的“金柱”,蒙古语称“阿拉腾嘎都苏”处绕柱三圈,每日必得99人方止;又到距柱8l弓处向外首洒奶。绕柱后,再绕旁系的大白马及马驹;亦用小木勺舀奶酒扬。绕马后,再由守陵人员把奶盛在银碗中扣于马背,马受惊腾跃,碗落方止,碗落地后如仍扣着,则要重来。绕柱、绕马结束后,即开始献酒。献酒人跪于殿外。由陵户从献酒人壶中将酒倒入二酒盅里,献酒人用长方盘捧入陵殿、由陵户接过酒盘置于羊肉上,献酒人行礼后退出跪于原处。殿外另—陵户取酒盘,只听进殿时口中喊:“哦!哦!哦!”将酒取出。倒入一在盅中,再换新酒送给献酒人捧入。献酒时,殿外有两个老陵户念词,这些词无文字记载,也没有人能够“破译”,因而被称之为“天语”。献酒毕,进殿跪于祭案前毡上,再献哈达、献灯、献羊、献香(念祝词),献时长跪。献毕,每人投一块羊尾肉入案前火盆中,投时仍念祝词,有的甚至投二次肉。接着就是烧哈达碎片,用大银杯轮流跪饮烧酒,并跪食羊肉一小块。整个祭奠过程共用两小时之多。

  那达慕

  每年的八月,鄂尔多斯草原阳光艳丽,金风送爽,这是牧人们喜庆丰收的最好季节。这时,他们准备各种美味奶食品,酿制马奶酒,宰杀牛羊,缝制新衣服,举办不同规模的“那达慕”(游艺会),进行鄂尔多斯蒙古族喜好的射箭、摔跤、赛马等传统的体育比赛,使挡个草原沉浸在一片欢乐样和的气氛之中。

  那达慕是鄂尔多斯蒙古族历史悠久的传统群众集会,带有浓郁的游牧民族的特色。据记载,蒙古族的那达慕起源于13世纪初。那时候,蒙古族的首领们每当举行大“忽力勒台”(大聚会)时,除了制定法规、任免官员、进行奖惩外,还要举行规模较大的那达慕。当时,那达慕的主要项目就是进行蒙古族喜爱的射箭、摔跤、赛马比赛,并称这三项体育比赛为“好汉三艺”最早记载那达慕活动的是畏兀尔蒙文,公元1225年铭刻在石崖上的《成吉思汗石文 》称:“成吉思汗征服了花刺子模,为庆祝胜利,在布哈苏齐海地方举行了一次盛大的‘那达慕’大会 ,会上举行了射箭比赛。这次比赛中,成吉思汗的侄子叶松吉在三百三十五庹(庹为两臂伸展之间的距离,约五尺左右)射中了目标。”公元1240年成书的<蒙古秘史>中,也有几处较详尽地记述了蒙古族进行射箭比赛的生动场面。关于在那达慕大会上赛马和摔跤,也有很多记载,十三世纪旅行家马可·波罗所著的<纪行>中,蒙古族文学巨著《格斯尔传》和其它许多民间史诗中,都对上述两项比赛进行了较详细的描述。到元、明期间,在那达慕上进行蒙古族“好汉三艺”赛已经比较普遍了,并将“好汉三艺”的比赛规范为那达慕的固定内容,以鼓乐助威,颂词激励。当时的颂词中有这样一段:“得心应手的马头琴声,悠扬动听;洁白无暇的哈达,闪闪发光;传统的好汉三艺比赛,接连 不断,蒙古族力士整队上场。”另一段祝词中又说:“你擎起万钧弓 啊,搭上了金色利箭,引弓犹如满月,啪地撒放扣环。你能射倒耸立的高山,你能射穿飞翔的大雁,啊,祝颂你啊,生铜熟铁般的力 士。”从上述记载和其它民间故事及史诗中对那达慕的描写,可以 看出那达慕在蒙古族人民生活中所占的主要地位;“好汉三艺”是 他们生活和生产的产物,没有过硬的本领,就难以定南闯北,建 功立业。为精通好汉三艺,小孩子从幼年就开始勤学苦练,以求出入 头地,每年在那达慕大会上取得好成绩的优胜者,常常为公众所拥戴。

  到了清代,那达慕已成为官方定期召集的有组织、有目的的群众游艺活动,而且除了体育、文艺活动外,还增加了集市贸易、物资交流等内容,进一步丰富了那达慕大会。那达慕大会规模大小不一,大则一个旗举办,小则一个牧户承办,因而在比赛中的获胜合所得到的奖赏也轻重不一。小型那达慕上获胜的摔跤冠军,一般奖1只羊或几块砖茶,较大型的则奖一匹全鞍的马,特大型的那达慕冠军获得者,要奖给鼻带银环、背驮珠宝绸缎九九八十一件赏物的银白色骆驼。但是当时的那达慕,往往起不到游艺的作用,而是变成了王公贵族、协理台吉、章盖梅林斗奇争雄、寻欢作乐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那达慕才真正变成草原上蒙古族人民自己的游艺场所。每当举行那达慕,整个草原热闹非凡,牧民们身着艳丽的服装,骑着马驼,坐着勒勒车,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那达慕大会一般进行5—7天。牧民们在草地上搭起毡帐,熬茶煮肉,炊烟升腾缭绕,人欢马叫,别有一番情趣。在那达慕期间、牧民们除采购物资外,还观看乌兰牧骑的精彩文艺演出,现在又增加了参观各种展览,交流信息,学习科技知识等内容。

  鄂尔多斯婚礼

  流传在鄂尔多斯草原上的蒙古族婚礼,有着悠久的历史,它以其独特的民族特色,浓郁的生活气息,悠扬的歌舞形式和热烈隆重的场面。表达了勤劳、勇敢、智慧的鄂尔多斯蒙古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情追求和粗犷、豪爽、善良的性格。因此,鄂尔多斯婚礼广为传颂,驰名中外,它的许多健康的内容,优美的情节,至今还保留着,沿用着。婚礼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三部分:定亲、婚礼和回门。

  定亲 儿子长大成人后,父母就要物色一位年龄、长相、针线、营生都般配的姑娘,作为儿子的配偶。接着就请一位娴于辞令、善于交际的媒人去女方说亲。当然,女方也要详细地了解男方,不过在形式上必须让男方占个主动。姑娘一般在十七、十九这些奇数年龄成婚。定亲通常分两步进行。

  先是小定。由媒人自己再寻找一个合适的人,一同携带两盘饼子(每盘有8个圆形面饼,上面放有奶食、红枣和糖)、一瓶白酒来到女方门上,喝完茶以后,将两盘饼子拿出来摆在桌上,让姑娘的父母品尝奶食,再向他们每人献上一条哈达,说明求婚的来意。而后从拿来的瓶里倒出酒来敬给女方双亲;再把其余的酒连瓶子交给他们。接着就在女家的欢宴上详细介绍男家特别是女婿的情况,提出求婚的愿望。取得女方父母的同意后(姑娘也得点头),才算初步达到了求婚的目的。

  再就是大定 这次除原来的两个人外,还得有女婿和一位近亲,选择良辰吉日,带着哈达;一只绵羊背子(煮熟的整羊,如没有,绵羊背子可以用砖茶代替)、两盘饼子、一瓶酒等礼物来到女方家。女方一般也要有娘舅近亲和邻里等几个主要人物在场。男方让女家主人品尝奶食之后,便献哈达,将饼子和羊背子摆在桌上表示送来了定亲的礼物。这时主家便出来一个人,将羊背子象征性地品尝以后,便端起盘子正转一圈放了下去,尔后媒人便向女方长辈每人敬酒两盅,便开始饮酒用膳。这次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决定聘礼的数量和结婚的日期等事宜,蒙古语称作“依克河勒奇高日”。聘礼通常称为穿戴,有“一九”、“二九”之说,“一九”主要包括砖茶、大布、帽缨、腰带、大畜,还有给女方父母的贴杆马、银钱。给姑娘的礼袍等。这些物品大部分在娶亲时又陪送回去。姑娘的头戴主要由女方家准备,但男方家应根据财力情况给予必要的资助。 有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头戴往往完全自备,有的还相当昂贵,在一般情况下,大定也可以简化程序或跟婚礼一起举行。

  大定以后,双方父母就可以互相走动,选择一个吉年吉日,围绕八卦举行一个“开婚”的仪式,八卦是指火、水、金、土、天、气、木、山八种东西,同时商定迎亲、挽头的具体时辰,尔后双方便可以向亲朋邻友发出婚宴的邀请了。

  鄂尔多斯风俗,台吉之间互不通婚,同族的兄弟之间不说亲,这是促进后代优生、健壮的优良传统。

  天堂里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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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作家亨利·罗赛尔死了。这位以幽默、辛辣著称的作家,一生写了大量讽刺抨

  击英国官场及社会生活中丑恶现象的作品,即使临终前,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责任。死

  前,他立下了一个遗嘱。

  亨利·罗赛尔有兄弟姐妹四人。大哥西蒙·罗赛尔,生性狡诈,以剥削敲诈他人为

  业;二哥邓士敦·罗赛尔,原在部队服役,是陆军军需部的上尉刊号于1900年12月在莱

  比锡出版。以后各号在慕尼黑、伦,退休后竟也操起笔杆写起**小说来了;妹妹雅格

  娜·罗赛尔至今还未嫁人,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处女;哈贝·罗赛尔是亨利的堂弟,生性

  胆小懦弱,是个银行职员。

  兄妹四人对于亨利的死,并没生出多少悲痛,似乎这是预料中的事。他们关心的只

  是快快安排好亨利的葬礼,这样他们就可早些进行分掉亨利的遗产。

  当亨利的好友尹迪柯特向他们宣读遗嘱时,兄妹四人喜形于色,钱欲之心都得到了

  满足。他们无须争多嫌少,因为亨利对兄妹四人平均遗赠,每人五万英镑。只是他们在

  得到遗赠前,必须根据亨利的要求,每人做一件事情。亨利在遗嘱中要求他们宣誓,对

  于这事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许告诉别人。兄妹四人不知亨利要求他们做什么事情,紧

  张地等着听读下文。

  遗嘱要求雅格娜妹妹,在得到五万英镑遗产前,必须先到一个小康人家去做一个月

  的女仆,并不得中途离开。否则将不能获得遗产。其实这并不太难,只是雅格娜平时对

  自己的女仆肆意虐待,她不知自己如去做女仆将是什么滋味。

  对于邓士敦,亨利则要求他在伦敦的监狱里坐满二十八天的牢房,而且不得多一天,

  也不得少一天。这似乎苛刻了点。要知处以多少天监刑,那是法院的事啊!

  因为哈贝堂弟胆小怕事,亨利却偏偏要他去戴了假面具,拿着玩具手枪,到银行行

  长那儿逼他交出钥匙来。

  大哥西蒙一向惯于行骗,然而至今还未婚娶。亨利要求他从现在开始,只要他与第

  一个未婚女子说话,就必须与这个女子结婚,无论她是什么年龄和身份,不得任意选择。

  显然,亨利是针对兄妹四人的各自弱点提出要求的。他们开始憎恨这个死者了,因

  为他存心让自己的兄妹难堪,死了还要开别人的玩笑。但是这巨额的五万英镑,又使他

  们垂涎欲滴。他们决心硬着头皮去干自己所不愿干的事情,兴许这不算困难。

  为了尽早完成任务,四兄妹立即行动起来了。

  雅格娜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需要女仆的人家。主人戈登·维伯是个残废,脾气暴戾,

  极难伺候。他家雇用女仆,就像走马灯一样,没有一个能干长久的。

  戈登·维伯爱刁难女仆,这倒跟雅格娜很相似,只是现在雅格娜必须忍气吞声了。

  从来没伺候过人的雅格娜自然伺候不好人。一天下来,戈登就嫌她手脚笨拙,要辞退她。

  天啊,亨利可是规定必须连续干一个月而不得中断的啊!“先生,请你不要辞退我,我

  宁愿不要工钱,也要伺候你一个月!”雅格娜苦苦哀求戈登:“只要你让我干满一个月,

  我可以给你一千镑钱。”戈登怎么会相信天下有这等好事,只当雅格娜不是疯子就是一

  个骗子。

  戈登故意让雅格娜回家去休半天假,一边请了侦探前去调查她的来历。雅格娜拖着

  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女仆义赛尔赶紧为她忙碌开来,还怯怯地生怕雅格娜发火。望着

  可怜的女仆,雅格娜生出了从来没有过的怜悯之情,她一把抱住义赛尔的双肩,忏悔似

  的说道:“义赛尔,过去我对你太不好了,原谅我吧。……”打这以后,雅格娜完全变

  了一个人。不过,她还得去戈登家干满一个月。在戈登家里,她还促成了戈登女儿的婚

  事。原来戈登打算把已长大成人的女儿永远留在身边,不允许有人前来求婚,引起女儿

  极大的不满。现在他看到女儿由雅格娜促成的婚姻很幸福,倒对雅格娜感激起来了。戈

  登是个孤老头,雅格娜是个老处女,两相走动生出了一番情意,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甜

  蜜。

  邓士敦为了坐牢房,也动足了脑筋。一次他向警察咨询起来。他问警察怎样才能去

  蹲二十八天的监狱?“你想坐牢房?”警察懵住了,细细打量着邓士敦。“不,不。我

  是个作家,正在写小说,我要让小说里的人去坐二十八天监狱。”邓士敦慌忙地解释着,

  把警察弄得莫名其妙。

  坐不成监狱就拿不到五万英镑的钱。邓士敦去做小偷了。可他却连小偷也做不好,

  一次次行窃,既未偷到东西,也就无法被抓获,自己的钱包反被扒窃了。想坐牢也这么

  难啊?他走在街上犯愁了。忽然他急中生智,拣起一块石头,发疯似的朝路边的商店橱

  窗狠命砸去。警察赶来时,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警察也打了。邓士敦终于了了心愿,

  他被抓了起来。可是他没想到在法庭审讯时,他未婚妻的父亲竟坐在法官席上,未婚妻

  也坐在下面参加旁听。这桩婚事显然是缔结不成了。只要能坐牢,邓士敦也顾不着这些

  了。谁知判决下来,还不到二十八天。邓士敦又当场撒赖,把法官骂了一通,加了刑总

  算满了天数。

  一向惧怕厉害的银行行长的哈贝,也开始玩命了。这天,他按照亨利遗嘱的要求,

  戴上了假面具,拿着玩具手枪,潜入了行长的办公室。他壮着胆子提着喉咙大喝一声:

  “不许动!把手举起来!”意想不到,此时真有两个强盗正逼着银行行长在抢劫银行。

  听到吆喝,两个强盗傻了眼,乖乖地被束手就擒。一时间,哈贝成了个英雄。

  兄妹四人中,最倒霉的要数西蒙了。为了照亨利的遗嘱行事,他必须马上与一个女

  人结婚。可结婚毕竟是终身大事,草率不得。西蒙设想着一定要找个有钱人家的**,

  这样不但可以得到遗产,而且一举双得,还可以得到妻子的财产。因此,他不轻易接触

  女人,见着女人也都免开尊口。

  西蒙的仆人本申窥到了主人的心思。他也是个狡猾的家伙,为了分享西蒙将得到的

  那笔巨金,他想把自己的甥女嫁给西蒙。于是他设了一个圈套。

  本申让甥女露西装成一个有身份的女子,出现在西蒙的面前。看来,露西也是一个

  训练有素的姑娘。她一与西蒙照面,就摆出一副无比高贵的派头,并向西蒙大献殷勤。

  西蒙这个一生行骗的老手,还以为天赐良缘,不知已中了自己仆人的诡计。他决定向露

  西求婚。露西答应嫁给西蒙,西蒙也为此庆幸。他还向本申夸耀说:“呵,这是我一生

  中最快乐的日子!”“先生,如果我有幸成为你们的证婚人,我是非常乐意的。”本申

  狡黠地眨着眼睛,窃笑不已。

  “不,亲爱的本申,我们不需要证婚人。”西蒙哪知本申话中的含意,不时露出自

  得的神情。当举行完婚礼,真相大白了。原来他费尽心机等来的女人,竟是自己仆人的

  甥女。气得他说不出话来,“你,你,你这个骗人的妖精!”其实,他俩气味相投,倒

  真是天生的一对。

  兄妹四人都努力做完了自己的事情,现在都去找公证人尹迪柯特了。除了雅格娜已

  不再看重那五万英镑的遗产外,其他三人都在等待着自己用冒险换来的收获。雅格娜却

  认为,她因为照了遗嘱去做了那件事情后,竟得到了从来不曾享受过的快乐,因此她也

  十分感激死去的亨利。

  这时,尹迪柯特并没有拿出那笔巨款,只是向他们宣读亨利留下的一封信。原来,

  亨利并没有巨款可以遗赠。这个以幽默著称的作家只是和自己的兄妹开了一个玩笑。不

  过,他相信他的兄妹在做了他们所做的事情之后,一定会有所得。

  兄妹四人恍然醒悟,为自己冒险得来的如此收获,发出疯狂般的笑声。这笑声如炸

  雷一般久久回荡,只不知“天堂”里的亨利是否能够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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