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看了你的描述,不同一个省,要办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任由两人商量决定,带上双方三张二寸红底双人照,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完全没问题,祝好运!
男女不是一个省,领结婚证的证件都是一样的。身份证,户口本,二寸免冠照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领证的地点。根据要求,领结婚证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这就看你们选择了,是男方那边还是女方那边,都可以!但是需要男女一起。
选择登记地点,有很多参考。比如,常住何地,办理更方便。
法律分析: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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