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国企时,国企对招收新人有严格的考核和审查制度,但不会设定婚姻状况的限制,所以最好不要隐瞒婚姻状况。
每人都需要填写资料表,表中有婚姻状况,如实填写就可以,不需要另外提供婚证明的,但如果他审查的话,不用拿户口本到场,也是可以查到是离异状态的。如果是从事有特殊岗位,对婚姻状况有要求的就不能隐瞒。如果是其他普通行业可以隐瞒,自己的婚姻状态也是一种隐私,没有必要去跟用人单位详细的说明。只需正常签署劳动合同即可。隐瞒婚姻状况不能成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婚姻状况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够引起欺诈意思的事由范围,它既不是单位做出录用决定的法定依据,也不属于单位知情权的范围,也不是职工必须告知用人单位的事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国企有哪些单位?
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一般的国企有:中国烟草、中国邮政、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中石化等。国企其实有很多,航空,铁路,交通集团也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等。
中字头的都是国企,而且还是央企,包括了银行、移动、石油、铁路、钢铁、粮油、汽车、建筑等行业;以及其他地方性国企矿业、商业、发电等集团,比较特殊点的是上海,除了宝钢等少数几家,很多企业都是隶属上海的国企但不是央企,一般来说现在大点的国企都在A股或者H股上市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从原则上讲,每一个单位都不可以去限制员工结婚生子,假如说单位有这种限制,它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2、所以如果面对有员工期满,自己的婚姻状况单位可以通过一些合法的途径规定规章制度,就比如将劳动合同完善一下,将公司的规章制度完善一下等等。
3、如果在进公司之前填写的资料上隐瞒了实际婚姻状况的信息,公司也不会对这一方面进行确认的,只是在平常生活当中要不被发现这个并没有人可以打保票。
4、公司一般会核实的项目是升学、当兵这些重大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这要看公司的态度,我认为公司如果想要解雇的话,作为员工也应该是没有什么话可说的,因为国家保护“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建立在公司知情的基础上的。
如果入职前欺骗了公司,谎称自己没有结婚,但是在入职以后却怀孕了,这种欺骗公司的行为真要遭到公司解雇,也可能无法为自己维权,因为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要建立在坦诚的基础上。
入职前谎称未婚
虽然说国家明文规定对于“三期”的女员工,公司不得违规辞退,用来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但实际上有很多单位在招聘时,不愿意聘用已经结婚的女性。因此在招聘的时候都会问到是否结婚这个问题,一些女性为了能够尽快找到工作,就会谎称自己并没有结婚,因而和公司签约入职。其实这样做,也是有些女性的无奈之举。
入职后怀孕
或许当时自己想着工作几年后再怀孕要孩子,不过有时候事情却总是却偏偏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工作时间不长就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样的情况把自己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
告诉公司,意味着自己入职时欺骗了公司。不告诉公司的话,这样的事情是无论如何都是瞒不住的,因此,陷入了纠结痛苦的状态,主要的问题是担心自己会被公司解雇。其实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及时地如实向公司禀告,尽量得到公司的谅解。
不及时告诉公司,公司能解雇吗?
及时向公司告知自己的实际情况,得到公司的谅解是最完美的一事情。但是如果公司因此而解雇自己,也要坦然接受。毕竟是自己隐瞒了婚史,有错在先才造成这样的被动局面。如果公司对你的婚姻状况知情,那完全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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