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你们是在大陆登记结婚还是在香港登记结婚。
大陆的话就需要男方到他那边的婚姻登记处出一张未婚证明,
当然还需要他的身份证和回乡证,然后到大陆登记。
香港的话有很多种,最快的是在律师楼登记,好像不需要排期,但那个就比较贵。
还有一种就是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的。
我和男朋友都是像你们一样的。
我是广东人,他香港的。
你只需要把你要结婚的日子定好,一般是3个月后的某天,
然后叫你男朋友在香港的政府网预约拟交通知书的日子(一般是上网预约后的两个星期),
然后在那天去交通知书,需要带的资料只要是你的通行证的复印件和他的身份证,
拟交通知书之后你男朋友自己去就行了,然后就是等待结婚登记的日子。
因为我和我男朋友是选择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的,不知道其他的模式会不会有不同。
(因为有3个模式:1,婚姻登记处登记;2,教堂;3,律师之类的)
举个例子吧。如果你想在8月30日登记
6月5日左右 6月11日左右 9月10日
上网或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 拟交通知书(带上她的证件和你的复印件) 登记结婚。
如果是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的话,登记当天需要两个人来见证,不一定是父母亲或家属的。
到香港打工是需要香港身份证的,一般登记以后4年左右可以拿到。
但要永久居民身份证就需要等7年。
只要你男朋友是香港人,哪里结婚都一样啊,你一结婚就可以申请来香港定居了,快点结婚,早点来香港,结婚的证件就是你的身份证,户口蒲还有你的通行证,香港排期是有3个月让你选的,你看看哪天要来都可以,就是满的话,那天就不行了,祝你们早生贵子
在香港要排期,要等时间,如果你不急的话可以
但是我建议你在大陆,因为现在你在大陆登记的话,有文件直接传送到香港的,香港是有备份的
而且香港排期注册很多麻烦事,大陆的话,你让你男朋友去律师行,开单身证明,大概3000港币,带着身份证,回乡证原件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然后去涉外婚姻登记处就可以了,很简单的,不用多花钱。等到4年后,你也可以申请香港身份证你们可以在香港生活的!不过你不可以打工,,你一年在香港最长时间是9个月,每3个月签一次,一次最长时效3个月内不限次数往返香港内地。有什么不懂可以HI我
可以啊请问你女儿多大了
如果满了18岁就不可以申请了
你可以在你的老家或者香港登记
如果你在香港登记结婚的话
你先到香港婚姻登记处排期,
到排期的日期后拿男朋友的身份证,
自己的户口本,和有效的护照或出境证明
你已离婚的,要拿出离婚的证明
在选好日期,登记当日
交登记费715元
注册的时候你们双方要各带一名满21岁的主婚人
如果不懂的,你在问我吧
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国内或内地公民须提供的证件为: 1、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2、所在工作单位或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证明。 华侨的证件为:1、我驻该国的使、领馆颁布的本人护照。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有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3、若华侨是来自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地区),则华侨须持有华侨居住国(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并经与我国和华侨居住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对取得上述证明确有困难的,由国内原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后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由国内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无配偶保证,以及由本人出具无配偶书面声明。对属此种情况的华侨与国内公民的结婚,县以上民政部门要会同侨务部门审查后,方能予以结婚登记。 港澳同胞的证件为:1、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2、我司法行政机关委托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3、澳门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若申请人为我驻港澳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国内或内地公民须提供的证件为: 1、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2、所在工作单位或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证明。 华侨的证件为:1、我驻该国的使、领馆颁布的本人护照。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有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3、若华侨是来自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地区),则华侨须持有华侨居住国(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并经与我国和华侨居住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对取得上述证明确有困难的,由国内原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后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由国内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无配偶保证,以及由本人出具无配偶书面声明。对属此种情况的华侨与国内公民的结婚,县以上民政部门要会同侨务部门审查后,方能予以结婚登记。 港澳同胞的证件为:1、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2、我司法行政机关委托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3、澳门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若申请人为我驻港澳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港九工会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教育工作者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和澳门中华总商会的会员,则可不需上述2、3两项规定的证明。 此外,华侨、港澳同胞在申请结婚登记时,还需持有在国外或港澳从事的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崐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不在原籍登记结婚的港澳同胞还须持有原籍(或原住地、原工作单位)崐乡(镇)人民政府、市、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崐证明,或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保证。当事人若是离过婚的,还需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原配偶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须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协议书。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港九工会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教育工作者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和澳门中华总商会的会员,则可不需上述2、3两项规定的证明。 此外,华侨、港澳同胞在申请结婚登记时,还需持有在国外或港澳从事的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崐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不在原籍登记结婚的港澳同胞还须持有原籍(或原住地、原工作单位)崐乡(镇)人民政府、市、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崐证明,或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保证。当事人若是离过婚的,还需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原配偶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须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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