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落户方式办理条件如下:
(一)大学毕业生落户: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二)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1、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
2、外地生源毕业生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被武汉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在校在读期间,可自愿将户口迁往院校所在地。武汉地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迁移户口。(注:新招录的普通高等学校凭招生计划文件、新生花名册、学生户口迁移凭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办理落户;往届生,由本人持上述材料及学校出具的在校在读证明(学校加盖公章)、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四)引进企业员工落户: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均可申请落户。
(五)积分入户: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积分落户: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达到当年积分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六)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七)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二、办理流程:迁入者要先去居住所在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提交身份证、入户申请书等。窗口受理:派出所对其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出具准迁证。迁出:需要到原户籍地办理户籍迁移证明。办理:将户籍迁移证明、户口本等材料都提交就可以接收并办理户口迁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户籍人员与武汉市户籍人员结婚,符合如下条件,外地户籍一方可通过夫妻投靠落户渠道将户籍迁入武汉户籍一方名下落户。
具体要求如下:
1、迁入中心城区,投靠方(外地户籍一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2、迁入远城区,投靠方(外地户籍一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3、迁入人员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扩展资料:
武汉市现行的户口政策有购房入户政策、四投一报入户(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收抱养等)、投资入户等。
具体规定是:
1、高校毕业生在汉落户应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汉有工作(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有固定合法住所(租房或自购房);
2、投资入户;
3、四投一报类;
4、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等。
所需材料
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 (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武汉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人民网-武汉落户政策
武汉是国内热点的二线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武汉市出台了关于落户的优惠政策,一些在武汉生活和工作多年的年轻人,只要符合政策规定都可以取得武汉市户籍,下面一起来了解武汉落户最新政策有哪些。
一、落户武汉的主要渠道:
1、大学毕业生落户
2、积分落户、购房落户
3、普通高校新生入户
4、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5、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落户
6、其他的把户口转到武汉的方式,如国家、省、市评定人才落户、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户、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干部(工人)调动及家属随迁申办户口、转业干部及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军队干部家属随军申办户口、军队干部家属随军申办户口、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家属随迁申办户口政策可以到平安武汉官方网站上查询。
二、武汉落户所需材料及流程
1、由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或到户籍窗口领取《申报户口登记表并填写;
2、申请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8、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外地人户口转入武汉市户口的方法包括积分落户、买房落户、创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靠落户、学历落户和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一、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二、买房落户:买房落户是简单也普遍的落户方式。也是多数人落户城市的首选方案。
三、创业落户: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注:需提供申请人在汉住房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五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1、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且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法律主观:
对于户口在娘家的出嫁女,拆迁政策如下:
1城市
出嫁女遵从自愿原则进行户口安置,可以迁到男方家中,可以继续留在娘家。娘家发生拆迁的,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即出嫁女具有娘家房屋产权的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与其户口所在地无关。
2农村
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其依据户籍按人口进行分配。征收土地的拆迁补偿款是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后给予的经济补偿费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应归全体成员共同享有。户口在娘家的出嫁女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得到拆迁补偿,享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