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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的本意和多寡》
一、彩礼的本意:
结婚的时候 男方需要给女方礼金,多寡不一。其含义不一而论。早期,是定情礼物,手帕、贴身物件等表示两厢情愿、终身已定。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婚姻变成了买卖,彩礼变成了定金,女子变成了物资。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解放后,婚姻法明文废止了买卖婚姻,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延续下来,并且赋予了新的内容。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协商而定。
二、 彩礼多寡不一:也包括金银首饰、汽车、婚房等实物。
这与地域没有多大关系。城乡差别也不大。开始图个吉利
百里桃一,101元;大兴其道;接着越变越大,越攀越厉害。
千里挑一,1001元;
万里挑一,10001元;
万紫千红,万紫(50元)一万张,计50万,千红(百元)一千张,计10万;共计六十万。一动一不动,一动-----豪车,一不动------房产;
三斤六两,百元大钞上称称三斤六两。
三、天价彩礼是不是啃老、伤老?
现在的彩礼何止天价?何止是啃老?细算一下就知道,不说彩礼,就一套婚房(两室一厅80㎡)少说百万左右。就一般工人家庭需要多少年?女孩家也可以自己算算,自家现有多少存款?在说父母年纪越来越大,还要赡养爷爷奶奶,说句不好听的,砸碎骨头熬成油能卖几个钱?不是啃老而是嚼老。养儿防老从何谈起?!
四、振臂疾呼:
近年来,随着攀比现象的不断发酵,彩礼也在不顾一切的攀升!这也不单单怨女方,也在男方炫富,大搞排场,有的男的不争气,恐怕找不到媳妇,千方百计凑钱。但是,也有男方不花钱,真心相爱,因陋就简,喜事新办的。更有甚者,女方陪送豪车、婚房的!这就看是真爱?还是真爱钱!?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这种变相卖卖婚姻的陋习!
宿州萧县闫集镇宋行行政村婚礼风俗简直就是卖女儿!!!!对于这样的事情我可以说是亲身体会----我的好朋友女友就是萧县闫集镇宋行行政村人,前些日子我曾经陪同我的朋友一起去过她家,去的时候就谈起双方结婚的事情,女方父母就提出依据当地规矩,男方除了新房新车结婚外额外还要支付10万的彩礼以及什么十个十就是十箱酒十条烟等等类似(你家可以开小店了)而且不容商议。真是无法想象,现在北方农村的生活水平发展的如此之快,人民生活水准提高到如此地步。皖北农村地区如何会有这样的所谓规矩,而且据了解在当地村子里凡是要结婚,都会遇到这样的规矩几乎。真是无法想象,一个农民家庭如何才能赚取这么一笔不小的数额?只能到处借债,最后婚结完了,也欠了一屁股的债!全部成了买卖婚姻。
这种风气不知道相关部门是否能出台一些遏制的方法
那里的闺女都是用来骗钱的,我弟家就是的,见面的时候见面礼一万一千,彩礼十万还要三金,买衣服钱二千,女的年龄不够,没登记,结婚后一分钱不带来,改口钱回门还给她妈妈了,结婚后生完小孩,把家里的钱都拿着,小孩还在吃奶才8个月他就跑了,也不顾小孩了,小孩天天哭打电话给她刚开始通不接,后来就关机了,用QQ给她发信息,Q号也删了,心就这么狠。家里所有人都躲出去了,她家住在萧县闫集镇孙老家村村头第一家,姓孙,他家四个闺女,一个儿子,她老三,他家闺女多能赚六七十万呢,现在我家背好几万的债,还落一个孩子
我是萧县的,我有个邻居的侄女是张庄寨的,今年春节的时候相亲彩礼要六万,算是比较多的,萧县其他地方大多2~3万左右。有的地方越穷彩礼要的越多,在萧县县城附近彩礼都不到两万。不过彩礼好像应该随男方那边的规矩。
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便是所说的“彩礼”。彩礼起初是对婚姻美好的祝福,然而到了现代社会,却失去了本意。被赋予了更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天价彩礼在全国来看已经很普遍了。通常是许多家庭一人结婚、全家负债,可就算如此,因为市场奇缺还是一女难求。
若婚姻美满也就罢了,但怕就怕有些人打着结婚的名义骗取彩礼,到头来是人财两空。此前不久,安徽萧县人民法院便碰上了这么一起案件,女子多次结婚离婚骗“彩礼”。奇葩的是法院判决归还,女子母亲竟公然叫嚣执行人员,法律也管不着。据悉,涉案女子在一年内结婚离婚三次,累积收到男方家的彩礼高达80多万元。
然而彩礼是收了婚也结了,女子却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每次都如出一辙,结婚前笑脸相迎,勾画出婚后的幸福美满场景。说得男方心动不已,哪怕提出天价彩礼,也欣然答应。婚后却跟变了个人似的,好说歹说就是不肯履行妻子的基本义务,不肯同房也就罢了。还各种找茬制造家庭矛盾,闹得是不可开交,等人家受不了才顺势提出离婚。
离婚想要回彩礼?那是不可能的,怎么说婚也结了,彩礼怎么还能还回去?前两次因着男方吵不过女方母亲,加上不懂彩礼的法律知识,只好吃了这个哑巴亏。等到第三次就不行了,或许是看前两次十分顺利,这一次女方直接索要了30万元的彩礼。三婚丈夫为此是掏空了家底,眼见婚后啥也没有,自然想要离婚拿回彩礼好娶下一任。
女子家还想故技重施,这一次男方家不肯了,谈不拢遂将其告上法庭。不得不说,当代虽然已经是法治社会,一些农村、农民、公民却依然是法律意识淡薄。就像此案中的女方母亲,她自以为结婚引发的纠纷是家事,叫嚣着法律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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