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结婚证怎么办北京结婚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吧。
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一、北京结婚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北京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北京北京结婚登记手续:
1、要求在北京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结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北京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北京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北京结婚登记手续办理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北京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北京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一夫一妻;
(2)男女平等;
(3)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4)计划生育。
2结婚的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
3下列情形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四、北京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δ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双方自愿的;
(2)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3)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五、北京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和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六、北京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办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δ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
在北京领结婚证可以提前预约,也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结婚登记。但由于北京市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通了延时服务,在延时服务时间内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根据预约量开放轮值窗口,所以在延时服务时间内办理结婚登记就需要提前预约。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双方同一城市
男女双方在同一城市是比较好办的,只要到其中一社区的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办理结婚证。
2、异地办理结婚证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在外打拼,并在大城市内恋爱结婚,那么对于男女双方异地结婚应该去哪里领取结婚证呢男女双方异地,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户籍所在地都行)。
例如,男方是上海的,女方是北京的,但两人在杭州工作,并且在杭州恋爱打算结婚。那么两人需要到上海或是北京的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两人是无法在杭州的民政局登记结婚的。
领证流程
1、申请结婚登记
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前往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注意内容要与户口本或是身份证上的信息相一致。
2、审核文件
申请完结婚登记之后,将携带的登记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审核证件的正确与否。
3、发放证件
当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会在双方的结婚证上打上钢印,将结婚证交给男女双方,这时两人就成为了合法夫妻。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的领取条件: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朝阳区婚姻登记处分两处办公:
(一)朝阳区劲松中街四区405楼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二层
乘车路线:乘35路、37路、713路、705路、707路、特3路等路公交车,劲松中街下车,十字路口向南200米。
(二)朝阳区六里屯道家园六号楼附楼朝阳区民政局楼后甲四号楼
乘车路线:乘30路到道家园下车;9路、815路到金台路下车,往东500米,十字路口往北500米路东;120支路、611路、712路、858路到延静里下车,往北500米路东。
要求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二寸照片三张。
所需费用:
结婚手续费为9元,不包括照相费用。
没身份证不行,只能等补办下来
法律分析:结婚领证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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