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
《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一)配偶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3夫妻一方为博士、博士后或经我市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申请条件:
配偶有广州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广州市: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请人);
2、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4、结婚证(申请人或被投靠人)
5、其他材料
(1)属申办条件第3项的,还需提供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以下材料之一:
①博士毕业证及博士学历认证材料
②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博士后相关认证材料;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书面材料。
(2)属入家庭户,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或宅基地证)。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
①《入户申请表》;
②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提供)。
(4)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迁移的手续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适用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外地人和广州人结婚可以落户广州吗?
基本上是可以的
外地人和广州人结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但总的来说,外地人跟广州人结婚后想入户广州,无非就是通过配偶投靠的方式
结婚登记的广州投靠入户条件如下
投靠入户
根据广州市投靠入户的相关法律条纹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1、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清楚明白以上条件的朋友就可以开始看向这里
开始着手准备相关的资料来申请投靠入户广州了
一:申请基本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办人);
2、结婚证(申办人或被投靠人);
3、居民身份证(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5、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二:特殊情况申请材料
1、属夫妻一方为博士、博士后或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还需审核申办人或被投靠人的以下材料(只审查其中一项即可)
①毕业证以及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书面材料。
2、属于个人房产地址家庭户的需要审查以下证件
审核产权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审核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要审查身份证明
①《入户申请表》;
②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提供)。
4、证件是国外签发的情况
证件如果是由国外签发的情况的话,须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建议收藏)
一、网上自主申报途径
想通过自主网上申报的朋友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1、可上网搜索广州金盾网进行网上的网页填报。
2、可以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咨询平台页面上进行填报
二、自主申报流程
1、在网上完成申报申请后,会进入网上预审核的阶段,在网上的人工审核完成后,就会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报人预审结果以及下一步需要具体操作的事项。
2、下一步申报人需要带上申办资料到现场进行办理,交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审查核实。
3、现场核实通过后会交由公安机关审核,在审查通过后同样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申报人具体的审核结果。
4、公安审查无误后就会给申报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很重要),这份文件会统一由EMS统一代送到申办人手上。
5,最后就是落户登记,这里可以选择本人到现场进行登记,也可以选择EMS免到场办理。到现场需要在网上进行预约办理。
现场办理地点查询
通道入口
现场办理的地点由于所在的地理位置的不同也会有所差异,而且同一个区域的办理地点也同样会有很多。所以在这里给大家办理地点的查询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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