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吗

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吗,第1张

法律分析:结婚女方需要准备:

1、要把家附近有坑洼的地方都盖上红纸。

2、准备好小点心、糖果之类的,用盘子装好,以招待男方来接亲的人。

3、要准备好40或60个小饺子,男方会带个盒子来,然后把包好的饺子带回家。(有的地方是煮鸡蛋)

4、要准备两双筷子,筷子上绑上枣和栗子,这两双筷子要放在给男方的鞋里面,让男方拿回家。

5、请一个年纪稍长一点的老太太用煮好的鸡蛋给新娘滚脸,代表出嫁了。

6、女方家大门上梁应挂上红布条或八仙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嫁妆,嫁妆有冰箱、空调、电视等家具家电,以及被子等床上用品。床上用品一般都是双数,因为在中国传统观念里认为双数比较吉利。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结婚女方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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