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尽可能挽回,不要和女友分手
如果女友真的是不爱你了,那分手吧,房子也是个用钱换来的教训,下次一定要慎重考虑结婚购房问题。
具体分手后房子怎么办,可以选择换房啊,现在比较普遍,赔一些钱就赔一些吧,换一个自己喜欢的居住场所更重要的,然后找一个爱自己的女友幸福的生活吧。
就在准备结婚的时候女朋友跟我分手,怎么办?
当结婚前突然想分手时要判断自己是不是患上了婚前恐惧症,如果是患上了婚前恐惧症,那么可以多和结过婚的朋友啊,长辈啊,亲人啊,讨教讨教经验。和朋友长辈亲人聊天,焦虑感没有得到缓解,那么就去求助心理医生吧,也可以和自己的未婚夫商量尽量婚礼延迟。
这是确定还是喜欢未婚夫想跟未婚夫共度一生的,只不过患了婚前恐惧症的解决方法。如果觉得自己单纯就是没有安全感了,那么可以和未婚夫一起坐下来好好聊一聊把问题的症结找出来。如果自己想明白了,就是不想结婚了,突然就是觉得,他不是我心中想要的那个人,觉得跟他结婚好累呀,我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未来,如果心理深陷了这种恐惧感。
或者单纯的我就是不喜欢他。那么你一定要考虑清楚,也要想好不结婚的一切后果,也要自己拥有承担一切后果的能力。又或者这时突然你发现了他的某些东西。是他从来没有展现过的,然后让你无意识当中发现了觉得非常的接受不了的毛病或者原则致命伤。你可以和你的未婚夫谈一谈,如果他从来没有注意到,这是很严重的毛病,可以想办法帮他克服,或者是改掉。
毕竟夫妻,想好了,要决定一起走,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总不能等到结婚后发现诸多的毛病再离婚,那样的话。伤害的不仅是你,也伤害了对方。你的心里还是摇摆不定,不知道该如何去选择路该怎么办的时候。和你和你的未婚夫商量,先旅行,在办婚礼。
如果决定下来了,要和他一起结婚,那莫不如先和他来一场长途旅行,通过长途旅行来鉴别这个人的人品,与修养。这个效果不错,因为有很多人婚前掩饰得很好的东西,通过长途旅行,一下子矛盾问题都爆发出来。也通过了这场旅行,决定,或者判断是不是和两个人在一起继续过下去。这是你在拿不准主意的时候,一个不施为好办法的。
不想结婚想分手,一定要先问问自己的内心究竟是因为什么?如果真的是原则性的问题,那么,长痛不如短痛,如果就是一些其他的外在问题,那么还是要去找正确的途径来解决。不能因为一时的武断就错过了终生的幸福,那样真的就太得不偿失了。
当一个女人在要和你结婚之前突然提出分手,那么他肯定是为你们两个的未来感到担忧或者是说他对你结婚时候准备的一切,觉得你不够诚心想要借此机会拿你一把。我记得我和我的前女友就是这样的情况,彩礼都已经全部给到他结婚的日子已经定了,马上就快要结婚的时候他却反悔了,他觉得我应该再给他把房产的名字填上去,他才会同意。
这个要求其实并不过分,但是我觉得他提出要求的时间有点不合时宜。所以我一气之下也拒绝了他的请求,因为我觉得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也是两个家庭的事情,我不希望在婚姻这种关键的时候他让我难堪,我觉得他还是不够爱我,也证明了他还是不够了解我是什么样的性格,所以我也果断的和他提出了分手。
对于这种任性的女人,我觉得作为男人在这种关键的时候一定要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否则在今后的婚姻道路上泛式都要被他做主,自己会很被动,除非你非常的爱他,尽可能的满足她的要求。既然说他想分手肯定是有一定的理由,如果他的理由我们可以满足他,前提我们非常的爱她,那你可以这样去做。
如果他的理由很无理那么就和他说再见。要记住一点,世上的好女人千千万不要为了一棵歪脖子树而放弃了整片森林,况且我们还这样优秀。有时候我们也应该站在父母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不要一味为了满足他的要求,而忽视了父母的想法。
法律分析:彩礼在给付时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一旦婚约解除,接受彩礼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彩礼。
1、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
2、婚约解除后,接受彩礼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对于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赠与的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条件不成就,即当事人双方没有结婚,赠与方有权以不当得利请求受赠人返还彩礼。至于在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范围,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相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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