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户口本不能领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户口薄的。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相关信息: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
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
无户口本结婚证流程如下:
1、可以拿本人身份证前往你当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一、夫妻房产的过户需要的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和房产证;
3、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
3、需要交税的情况下要出具完税证明。
二、结婚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综上所述,无户口本结婚证可以拿本人身份证前往你当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的条件是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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