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办理房产证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你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你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已婚的人士需要办理房产证的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办理: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户口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未成年子女页);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原件);
4、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原件)深户不用提供;
5、最近连续12个月社保清单原件一份、或者连续12个月的纳税证明原件。
法律客观:《房屋登记办法》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 集体土地 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法律分析:不需要结婚证的,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当事人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领房产证要结婚证的,是因为办理房产证需要证明自身婚姻状况。如果当事人没有结婚的,则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单身证明。此外,办理房产证时,当事人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已经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材料。因为不动产确权以登记为准,若登记时为已婚则按照夫妻共有产进行登记。若房产为你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或者按揭还清时间在结婚证领出之前,则可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办理房产登记的时候还是要出具结婚证以证明。有些城市可能还需要另一方到场对此情况进行具结,这也是房产登记部门为避免日后双方民事纠纷造成行政纠纷的保护措施。一般来说关系再好的夫妻,要让一方写个证明说房子是对方的婚前财产与自己没有关系都是比较困难的,说不定会造成夫妻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没有结婚证可以办房产证吗
房屋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结婚证,因此没有结婚证也可以办理房产证。
2、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登记申请书;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D、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或者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E、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F、房屋测绘报告;
G、其他必要材料。
(2)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登记申请书;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D、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若是农村村民住房的,还需提交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F、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登记申请书;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D、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E、其他必要材料。
3、怎么办理房产证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分析:需要。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当事人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需要。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当事人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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