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而在中国,结婚除了需要男方家庭准备彩礼,女方家庭还需要准备嫁妆。嫁妆是女方家庭在女儿出嫁时送给女儿的礼物和陪嫁的物品,但是对于是否应该有嫁妆这个问题却引起了一些争议和讨论。有些人认为结婚有彩礼就该有嫁妆,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嫁妆是一种封建习俗,应该被摒弃。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下面我将从文化传承、经济实际和性别平等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嫁妆是中国古代婚俗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古代,嫁妆是一个女子成为新娘的必备条件之一,它代表着女方家庭的身份地位和名誉,也是女儿将要离开家庭、走向婚姻生活的象征。因此,对于一些有着浓厚传统文化底蕴的家庭来说,嫁妆仍然有着一定的意义,不仅代表着家族荣誉感的传承,也体现了家庭对女儿的爱和关怀。
其次,经济实际也是影响嫁妆问题的因素之一。传统上,男方家庭在结婚时需要准备彩礼,而女方家庭则需要准备嫁妆。然而,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状况的变化,一些家庭可能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撑传统的嫁妆。此外,一些女性也会因为对男性家庭的经济负担感到压力,或者认为嫁妆只是单纯的传统礼节,缺乏现实意义。因此,在现代社会中,是否应该有嫁妆这个问题也需要考虑到家庭的具体经济状况。
最后,性别平等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在传统的中国婚姻习俗中,男方家庭准备彩礼,女方家庭则要准备嫁妆。这似乎显得有些不公平,因为在这种传统中,女性的价值被定位为“出嫁”的嫁妆,而不是社会参与和贡献的能力。进一步地,这也支持了一些人认为嫁妆是一种性别歧视的观点。因此,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到女性平权的态度。
综上所述,是否应该有嫁妆这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到传统文化的传承、家庭经济状况和性别平等。在我看来,对于传统文化有深厚情感纽带的人来说,嫁妆可能仍然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对于其他家庭来说,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际和性别平等的态度来决定是否需要准备嫁妆。不管是哪种做法,我们都应该尊重每个家庭的主观意愿和选择,并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别人。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文化问题,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传统都可能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和习俗。但是从我的角度出发,我会就此问题进行阐述和探讨。首先,要理解彩礼和嫁妆的含义。彩礼是男方在结婚前向女方家庭支付的一定款项或物品,表达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感谢,并且有时也代表着男方的经济实力和家庭背景。而嫁妆则是女方在结婚时向男方家庭带去的财产或物品,以支持新婚夫妻的生活。在一些地区和文化中,彩礼和嫁妆是同时存在的,而在另一些地区或文化中,只有彩礼或只有嫁妆。其次,要考虑这个问题的背景和社会意义。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男女平等和个人独立,所以有些人认为彩礼和嫁妆应该取消或降低。然而,在一些传统社会和家庭中,彩礼和嫁妆仍然被看作是一种传统文化和家族荣誉的象征,也是维系家庭关系和社会稳定的一种方式。总的来说,彩礼和嫁妆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虽然随着社会的变化和进步,对它们的看法也在逐渐改变。对于是否应该有嫁妆,应该考虑具体的社会背景和文化传统,以及新婚夫妻双方的意愿和经济状况。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彩礼还是嫁妆,都应该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不能侵犯任何一方的利益和尊严。
一、结婚收彩礼就会陪嫁妆吗
收彩礼也不一定会赔嫁妆,这都哟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一般来讲,彩礼属于男方以结婚为条件对女方的赠与,如果最后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离婚、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需要返还;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三、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综上所述,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嫁妆则是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财物。理论上最终的所有权人均为女方,且均是以赠与的形式获得。但实践中对上述的认定是存在争议的,因此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尊敬的您,关于结婚是否应该有嫁妆,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从传统文化来看,嫁妆是女方家庭为女儿嫁出去后生活的保障,也是对女儿的一种补偿和尊重。而彩礼则是男方家庭为了表示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感谢而给予的礼物。因此,如果按照传统文化来看,结婚有彩礼就应该有嫁妆。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现在的婚姻更多的是平等、自由和互相尊重的关系。因此,是否有嫁妆应该由双方自行商定,而不是一定要遵循传统文化。如果女方家庭认为需要嫁妆来保障女儿的生活,男方家庭也应该尊重女方的想法,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如果双方都认为不需要嫁妆,那么就不必强求。
总之,结婚是否应该有嫁妆,应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决定。传统文化只是一种参考,而不是绝对的标准。
结婚收彩礼不一定就会陪嫁妆,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
一、一般来讲,彩礼属于男方以结婚为条件对女方的赠与,如果最后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离婚、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需要返还;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二、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应当按照习俗返还给付的彩礼。
3、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有的地区家庭是只收彩礼不给陪嫁钱的,但是一般会给女儿配上红脸盆、红桶、红被子等物件。
但是给彩礼不给陪嫁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二、不需要彩礼也不需要陪嫁
随着年轻人的思想越来越豁达,认为婚姻最重要的还是要两个人感情稳定,携手共度。
越来越多年轻人会追求裸婚,也就意味着不需要给女方彩礼,女方也不需要出陪嫁。
1、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讲,男方给完彩礼后,女方是需要给陪嫁钱的。一般来说给多少首先是根据当地的习俗来,其次是取决于双方家庭的经济条件。
在少部分地区甚至会出现嫁妆多于彩礼的情况。
我对于嫁妆和彩礼没有那么在乎,这些东西对于我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如果有就带上,如果没有的话,也不会去强求,只要我们两个人生活的幸福就可以了。
我们可以发现很多情侣在结婚的时候,会因为嫁妆和彩礼产生各种矛盾,最后导致婚礼取消,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大家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知,要知道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样才能拥有一段幸福的婚姻,而且大家在结婚的时候,对于嫁妆和彩礼一定要多为对方着想,这样这桩婚事才能促成,如果双方都不退步,一直坚持自己的想法,那么这段婚事根本就成不了。
有的人会说嫁妆和彩礼是必须的,如果没有的话,是不能结婚的,但是我却认为嫁妆和彩礼这些东西不是必须的,只要两个人好就可以了,那些东西是可有可无的,而且驾照和彩礼也没有必要要求的太高,那样只会伤害到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如果两个人相处了好多年,最后却因为驾照和彩礼分手,那对于这两个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所以大家在谈论这些事情的时候,要尽量做到符合常理,也要多为对方考虑,这样才能促成一桩婚事。
结婚这件事情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考虑,多为对方着想,这样你才能拥有一段幸福的婚姻,如果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去做,一直坚持和对方要彩礼或者嫁妆,那你永远都拥有不了幸福,所以大家在面对婚姻的时候,一定不要太过于自私,要多为对方着想,要适当的做出一些让步,这样你们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
我觉得其实这也是一个态度的问题,而且并不是为了约束婚姻,主要也是为了让这段婚姻变得更好,最后的钱还是新的家庭掌握,这其实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觉得彩礼和嫁妆是男方和女方对彼此的一个保证,而且在结婚的时候彩礼和嫁妆也是必须要给的,男方和女方在结婚之前也应该要商量好彩礼和嫁妆的事情,这样两个人的婚姻才会有保障。
彩礼和嫁妆是要有的,彩礼是男方家人对女方的看重,而嫁妆是父母对女子的祝福,彩礼和嫁妆要合理的给,不要狮子大开口,两家人可以好好谈一谈。
我觉得这两个东西都应该有的,这只是一个礼仪的东西,只是现在的发展变了味道的,变成一些人赚钱的工具了,应该抵制一些不良的彩礼和嫁接等。
很正常,而且现在我感觉如果想要娶一个老婆真的特别难,因为大约需要100万左右,并且还需要彩礼,所以我觉得现在的男人特别的辛苦。
从法理和风俗习惯,谈婚论嫁必须有彩礼,钱多多给,钱少少给。陪嫁在法律上还没有硬性规定结婚必须有陪嫁,这是自愿原则。如果女方父母经济条件好,心花怒放,你可以陪嫁女儿一处房,也可以陪嫁室内装修,也可以陪嫁钱,但是陪嫁钱时要和男女方小夫妻声明是给女儿的还是给男女双方的?声明后,为了防止婚变这个陪嫁的钱怎么分割?司法是声明给女儿的这被判定婚前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是给夫妻双方的,那司法判定这个陪嫁的钱为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陪嫁的房产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关于陪嫁的装修,装在女方名下的房孑,也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如果陪嫁的装修装在男方名下的房孑,判定也是女方个人财产,这种情况婚变,女方的装修物件实际操作很难拉回来,钱多可以不要了。所以说法律没规定有彩礼必须有陪嫁,也没规定有彩视不能有陪嫁。
双方父母协商沟通有没有陪嫁。彩礼陪嫁要根据当地风俗走,个人决定不了,这是当地不成文的民规民俗,谁家也不敢破,一旦破了,大家会说三道四,多了人家说你抬高彩礼,让别人家难看。少了人家说你女儿怎么样男的怎么样,笑话你,难听的话都出来了,只能大家都一样,谁家也不高,谁家也不低,略微高点少点都没什么。
如果双方家庭有实力有钱,也有人喜欢出头要高额彩礼或出高额彩礼,这种情况有,但不很多,人们也能理解,没有人会去昐比,也没有人会说什么,只有羡謩的份。
不论是彩礼还是陪嫁,结婚时女方都要带到新家过日子用,娘家一分不会扣,个别女的娘家太穷,也许会扣一点,这种情况很少。
总之,彩礼陪嫁,都是面子上的事,谁家都想嫁女儿娶媳妇风风光光,谁也不想让女儿嫁个穷人家,谁也不想让周边亲戚朋友及外人笑话,都想让小两口婚后过的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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