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彩礼女方陪嫁什么

12万彩礼女方陪嫁什么,第1张

结婚女方要陪嫁什么?结婚嫁妆都有哪些东西?

1、被子:一般四床被子,被面颜色要不相同,如红绿紫橘红等。(这个被子会被送到男方家的新房里,一般说哪家的被子压在上面就表示以后哪方强势一点;话虽如此,但就算抢着要放上面,大家还是要和谐共处的啦)

2、红皮箱:红箱子里装的是压箱钱和嫁衣、喜糖还有喜果。(在出嫁的那天,箱子让兄弟提着,到婆家后交给婆婆,婆婆是要给兄弟红包的)。

3、见面红包:一般多准备几个(给男方家亲戚小孩及小姑子)。

4、洗漱用品:红桶一个(桶里还要放米),脸盆两个(最好是搪瓷的那种,脸盆内1个放红枣、花生、桂圆、栗子、2双筷子、硬币1元;另1个放宽心面、2双新筷子),牙膏牙刷、刷牙杯、香皂、洗发水、护肤品各双数,另外还有一对小酒杯、两个喜碗。结婚的时候把洗漱用品和酒杯筷子都放脸盆里,然后用红布包着带走。

5、子孙桶:是保佑子孙万代,多福多寿的喜庆吉祥物,与子孙对碗、红木箱柜一起成为姑娘的嫁妆三宝,是陪嫁时必不可少的。子孙宝桶有三件:马桶,脚盆,水桶,是民间嫁妆中最基本的必备物之一。马桶亦称子孙宝桶,寓意早生儿女;脚盆亦称聚福宝盆,寓意健康富足;水桶亦称财势宝桶,寓意勤奋上进事业有成。

6、布鞋:女方妈妈要给新郎新娘各做两双鞋。

7、红门帘子:寓意连子的意思。

8、红头蒙:由新娘子家里买。

9、红鞋:新娘子买红鞋子时,尽量不要选择将脚趾头、脚跟露在外面的那种鞋子。

10、红腰带:女方的妈妈要买5尺红布,然后裁成两半,由新娘新郎各拿一条。红腰带里可以放些新钱,有腰缠万贯之寓意。这两条腰带要在接亲当天早上(接亲前)进行交换,新郎的红腰带要在出门接亲之前缠好,新娘的红腰带则由新郎来接亲时给缠好。

11、红手绢:新娘子要准备些红手绢或红头绳之类的红色小东西,如结婚当天遇到其他新娘子,要主动送上红色小礼物;如果婚后一个月内遇到认识的新娘子,也最好送上一个红色的小礼物。

12、长命灯:女方家要准备两个红色的台灯,到新房后新娘的兄弟将灯点亮。另外,新婚之夜最好不要关掉长命灯。

13、压兜钱:女方要多准备些硬币放在新娘旁边,新郎将新娘接走前,要使劲抓一大把硬币带走。

14、女方送男方全身之用品12件,包括:皮夹、皮鞋、皮带、领带、西装、领带夹、袜子、手表、袖扣、衬衫、礼帽、剃须刀(所有的口袋、皮夹、皮包都须放置红包)。

彩礼10万,女方陪嫁随多少都可以,看女方自己。

嫁妆与彩礼一直是结婚时必须要考虑的重头戏。彩礼是男方给与女方的定亲彩礼,而嫁妆则是女方父母给女儿陪嫁的财物。男方彩礼十万,女方分三种情况进行回礼,也就三种嫁妆数目,

1、女方家庭条件好。会把彩礼都回过去,或者再加一点回过去,回10万或12万,来做为新婚夫妻的以后生活资金。也会再给女儿购置家具送去男方家;

2、如果女方那边条件不好,这样的话,也可以不回,把所有的彩礼都留下,一部份给父母,报养育恩,其它的用来当嫁妆。如果不回礼的话,女方可以回些礼品来当回礼;

3、就是男女双方条件都差不多,这种情况下,父母都会把钱留给小两口,那回不回都是一样,只是走个过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一、彩礼给了一定要给嫁妆吗

彩礼给了不是一定要给嫁妆,这实际上都是各个地方的习俗,并没有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解决彩礼纠纷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是行为人以男女双方订婚或者结婚为目的。如果是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6、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在日常生活当中支付彩礼,还有就是一些嫁妆都是属于各个地方的习俗,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在这方面的要求和具体的处理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法律对此并没有做出一些过多的限制和禁止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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