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禁止,应该合理,
两人有了感情,结婚也很合情,
还有我个人比较非常极其之喜欢这种结合方式,因为外国的异域文化等对咱们是个永远都了解不完的迷,这样你就可以对对方保持永远的热情,有助于双方感情的保温。可惜我周围没有这样的对象可找。
那要看你是什么样的人了~
如果你懂得他们的思维模式,那就会很合的来~他们跟中国式交往模式的差别就是在如何看待个人方面~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外国人比中国人要好相处,因为他们相信人是独立的个体,即使在婚姻里也要保持自我的空间,他们在互相尊重,给对方留足自由空间,在隐私权这点上做的很好,和外国男生相处,你不会觉得喘不过气来,反而会觉得你很受尊重。
但是相对的,他们家庭观念不够浓,绝对没有我们中国的夫妻为家庭为孩子付出的多
再一点就是,与他们交往过程中你会发现,什么都要算的清清楚楚才好,尤其是钱,即使是好朋友之间也是,你可能会觉得没有人情味吧
看你了,你对中国传统家庭或别的关系是怎么看的,如果你是抱着想找一个人依赖终身的想法,那就别,外国人不喜欢依赖与被依赖的关系,如我上面所说,他们认为人是相互独立的个体~~
如果你不够传统,爱好享受人生,你就最好找个外国的老公,因为,他绝对不会拿不顾家这点来指责你~
另外一点就是,他们不会用处女不处女来衡量一个女人的情操够不够高尚,这在中国,是不可能的~~
其实我还很想告诉你的是:不要问嫁给外国人好不好,而要问,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不要怕国界和语言的障碍,重要的是沟通,会沟通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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