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应该呢?作为一个女人,我觉得应该,上一段婚姻又不是和这个男的,也就是说我的上一段感情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你付给我的彩礼钱;或者说难道这个男的在前一段婚姻中就没有支付彩礼钱吗?如果说没有,那好,我也可以不要。我觉得这个问题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这个男人对女人是一个什么态度的问题,如果说他觉得第一段婚姻已经支付了彩礼钱,已经离过婚的女人就不应该再支付彩礼钱,那么这个男人很明显的在心里就存在着歧视离过婚的女人,这样的男人不嫁也罢,这才只是个开始,说不定以后他也会时不时的拿这个女人跟自己的前一段感情中的女主角想比较,那还不是要经常吵架。
我觉得这个问题女人首先要自信起来,既然离了婚,又要结婚,就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以前的所有就都结束了。在一个新的开始中,千万不要先自己看不起自己,自卑心理也不利于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不要觉得我物质,钱虽然并不代表感情,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很能说明问题,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让你认清某些人。一个对你舍得花钱的男人不一定是爱你的,但一个对你扣扣索索不舍得花钱的男人一定是不爱你的,我始终坚信这一点。
同时彩礼钱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日后吵架的一个矛盾,这是个现实的问题,我就见过很多,有多少个女人在婚后有矛盾争吵的时候都会说:“想当初我嫁给你的时候不是图你的钱,也没要你们家什么东西balabala,现在你凭什么这么对我之类的。”说得自己恨不得再嫁一次,总觉得不要彩礼是亏欠了自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为什么婚前不要呢,一般的家庭不至于连一点彩礼钱都拿不出来吧,多的没有,少点总是有的吧!
虽然女人再婚我觉得应该要彩礼钱,可也要看男方家的具体情况,钱代表了男人的一种态度,他对女人有了足够的尊重,女人也应该理解并体谅这个男人,哪些不切实际的要巨额彩礼钱的做法实在是不可取。甚至很多人为了出巨额彩礼钱而去借钱,结婚后夫妻二人又要想办法还钱,这是何苦。钱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问题,可钱也不是万能的,什么都能买到的。两个人结婚过日子最重要的还是感情,至于彩礼钱意思意思也就得了。
法律分析:这个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办理完毕离婚手续或取得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后随时可以准备再婚。再婚时间,在法律上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双方通过法院的诉讼离婚或民政办理的协议离婚解除了夫妻关系后,随时都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再婚登记结婚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再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现在已经取消了结婚的9元工本费,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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