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领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内地居民结婚,应当由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审查后确认符合登记要求的,则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应该是大东区
沈阳市大东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电话:024-24315767
024-24332787
邮编:11004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婚姻登记所需各种证件及办事程序请到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法律主观:
沈阳 民政局 结婚登记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 除外)办理,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 居民身份证 和 户口 簿,因故不能提交 身份证 的可以出具有效的 临时身份证 。关于“沈阳民政局 结婚 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沈阳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沈阳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有效证件。 三、沈阳民政局结婚地点( 苏家屯区 ) 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综合窗口。 四、沈阳民政局结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对“沈阳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的回答,沈阳市苏家屯区结婚办理地点是沈阳市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综合窗口,乘坐143路,144路,142路公交车到金宝花园下车。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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