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没有小孩可以离婚吗?

结婚三年没有小孩可以离婚吗?,第1张

可以结婚了一定是有婚姻基础了。

婚姻的三大基础是:感情基础、物质基础、和谐性爱基础。两个人要彼此相爱,才能让婚姻长久下去。另外金钱物质也很重要,虽然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婚姻生活如果没有物质条件支撑,再完美的爱情也会有问题产生,所谓是贫贱夫妻百事哀。还有就是夫妻结合要满足性生活和谐,这是正常生理需要,对待彼此要忠诚,满足精神世界的契合。

也许还是有许多的年轻人在结婚前都不是很了解婚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所以导致许多新人婚前焦虑,婚后生活也有很多的矛盾。有人说拥有幸福婚姻的人是幸运儿,而婚姻不幸福的人就是走了不好的运气。其实不然,因为真正拥有幸福婚姻的人,是靠自己把握得来的。如果是打算要结婚的或者是婚姻不美满的,不妨了解下婚姻的三大基础是什么,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

1、婚姻的三大基础是什么——感情基础

两个人相识、相知、相恋,这是一个美好的过程。两个人互生感情与彼此爱慕,尽管过程中有许多的坎坷,但是都会迎刃而解。有了感情,再大的困难都能克服,因为爱着彼此,会去包容,会去鼓励,会携手共度。婚姻如果没有了感情就像人没有灵魂一样,松松散散,可能会支离破碎,因此感情基础是十分重要的。

2、婚姻的三大基础是什么——物质基础

物质基础也很重要,在现代社会,处处都需要用到金钱。有句话说的很有道理:”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可是万万不能的。“在日常生活中,孩子上学、吃、穿、住,柴米油盐这都需要用到金钱。贫贱夫妻百事哀,就是这个道理,没有物质支撑,婚姻会走的很艰辛。

3、婚姻的三大基础是什么——和谐性爱基础

和谐的性爱是保证夫妻关系融洽的一项外在条件,性生活是人类的正常生理需求,如果夫妻之间性生活不和谐,那么婚姻关系很可能会产生问题。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前取得产权证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明。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债权人另案起诉。

您好。就财产分割问题,首先建议您有女方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曾经给女方的首饰,可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不是全部的价值;曾经给女方的现金,如果没有特别表示借款等,很可能被视作是夫妻间的账目转移,依旧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很难全数退回。

我叫陈佳瑶,我出生在一个古镇上,家里的条件一般,我们家有两兄妹,父母都是做一些小生意的,我从小就穿梭在各个街道卖我们镇上的小玩具,帮着家里挣钱,我的父母都是比较忙的,根本就没有时间管我的学习,都是哥哥给我补习功课,不过我都是自己比较自觉,后来还考到了外省的大学。

上大学的时候,我感觉一切都很新鲜,也是在大学里认识了我的前夫杜伟杰,我们是同班同学,记得大二的那年夏天,我们班上的同学说要去我们古镇玩,刚好我家也是在这边的,我领着他们在我们古镇玩了好几天,因为当时前夫身体不适,我们就延迟了几天回校,是由我照顾的他。

后来回到学校,前夫就跟我表白了,看到他对我非常好的份上,我答应了他的要求,他话做事说话,都是我比较喜欢的,跟他在一起特别的轻松,我们在大学里谈了两年多,毕业之后他就带着我回了他家见他的父母,他们家的条件还不错,公婆都是在单位退休的,看到我的第一眼也还挺喜欢我的。

没有多久我跟杜伟杰就结婚了,婚后我们一直都很甜蜜,本来我想我会跟他一起到白头,恩爱一辈子,可是我们婚后生活才一年,婆婆就催着我们要孩子了,也是看到我结婚了一年,肚子都没有动静,所以婆婆就特别的着急,经常在前夫前面说:伟杰,你那个媳妇是不是有什么病啊,隔壁张婶儿媳跟你们差不多时间结婚的,人家孩子都会走路了,你看你媳妇。

之前前夫还会站在我这边,婆婆也就没有说什么,可后来隔了三年了,我还是没有怀上,我开始觉得会不会是自己的问题,可是去医院检查之后,医生说我身体并没有什么问题,一切都正常,可我的婆婆呢,就是觉得我隐瞒着她,还让我吃一些乱七八糟的药,我肯定是拒绝的,可是这时候婆婆就说我就是故意不配合。

加上婆婆经常在前夫面前说我的不是,我们夫妻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不好,婆婆的闲话我是听得耳朵都起了茧,后来又听婆婆的话,去了一家更加的医院检查,这次我们夫妻两人都做了检查,本来说好我跟老公一起去拿体检单的,那天老公没有空就不去,当医生拿给我化验报告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是老公的问题。

为了不让前夫自卑,我把化验单改了,这对于男人来说,打击太大了,所以我就把这件事给隐瞒了,可是过了没有多久,婆婆总是觉得是我的问题,还逼着我离婚,我以为她只是说说,毕竟再怎么样,前夫也是不愿意的,可是前夫居然偷偷的背着我去相亲,我知道这件事后,特别的生气,跟前夫吵了起来。

婆婆就在一旁说:吵有什么好吵的,三年了都生不出孩子,还有什么脸吵。明儿早上你们就去民政局把离婚办了吧,谁都不耽误谁。看着婆婆跟前夫的那个态度,我也心灰意冷了,我也没有在强求,毕竟人家已经迫不及待的在另觅新欢了,我怎么能够在阻拦人家的幸福了,那一夜,我想了很多。

第二天我跟前夫在办理离婚的时候,他一脸的冷漠无情,我也清楚了这个决定是对的,离开他,我或许能够遇到更好的,办理完离婚手续,我走出了民政局,我从手提包中甩出一张化验单,当前夫看到我不孕的原因既然是自己之后,脸色立马就变了,但是我头也不回的走了,之后前夫相亲的那个对象知道这个事情之后,也跟他分手了,婆婆后来跟我打过几次电话,求着让我复婚,说自己悔不当初,可是谁会再吃回头草呢?

相信大家在平时对于宫颈癌都有一定的了解,作为女性疾病当中死亡率和发病率比较高的一种疾病,最近一段时间来,大家对它的重视越来越高,而现在HPV疫苗的出现。让很多人对宫颈癌有了新的认识,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都会去打这种疫苗。所以说HPV病毒和宫颈癌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作为一种疾病,它的发病原因还是比较多的。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结婚3年没怀孕,去医院查出宫颈癌,得知缘由后,老公却要离婚

27岁的李先生最近遇见了一件烦心事。他和妻子结婚三年了,但是妻子的肚子却是迟迟没有动静。两个人在婚前检查也没有什么问题,李先生就搞不懂到底是为什么一直没怀上。而眼看着两个人结婚也已经有三年了。家里老人催得也紧,李先生在平时也没有特意的做什么避孕措施,所以说总觉得怀上孩子是迟早的事情。现在转眼都三年了,自己也觉得纳闷,倒是妻子对此好像一点都不在意。

后来李先生自己去医院做了检查,发现自己有什么不育的迹象。后来在婆婆的建议之下,李先生带着妻子一起去医院做了一项检查。结果看到妻子的检查报告时却傻眼了。原来妻子被诊出了宫颈癌。本来就是一件让人觉得痛心的事情,结果却没想到就和妻子长期服用避孕药有关。原来李先生的妻子在结婚之后一直有口服紧急避孕药的这个习惯。

在听到这件事之后,似乎是天塌下来一样,他自认为和妻子的感情非常好,殊不知结发之妻是嫌弃李先生家境不好。不想要孩子拖累自己。“要是没有孩子的话,改嫁也容易。”也就是妻子的这一句话,让李先生下定决心一定要离婚。可是其实应该也没有想到自己不想要生孩子,拖累自己事后吃紧急避孕药的这个习惯。却给身体带来了这么大的伤害,以至于出现了宫颈癌症。

女性朋友们应该了解,其实避孕药对于女性的伤害是比较大的,很容易会导致自身激素紊乱,对于内分泌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还特别容易会诱发妇科疾病,而对于李先生妻子而言。长期服用紧急避孕药也使得自己患上疾病的概率大大增加,避孕药本身就是预防紧急事项的,也不宜长期服用,作为一种激素性药物,它对于我们自身的内分泌和激素就有着较大的影响,对于女性而言伤害是比较大的。有这样的坏习惯,难免身体会慢慢的垮掉

而在日常生活中,也建议大家能够多加注意这一方面,做好避孕措施,才不至于事后弥补,服用紧急避孕药物对身体造成影响,那对此你还有什么看法也可以在下方留言

这个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是在道德上是被人们所唾弃的,因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一个人要能够控制自己的感情,并不是所有人都要围着你一个人去转的,你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吧。

法无禁止即可为,话是这么说,但是你这么做对你的现任伤害有多大,不知道你有没有考虑过别人的看法,做人是不能够那么自私的,只有让自己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才能够让两个人的爱情更加美满,那么我想说的是,你们当初之所以能够在一起甚至是结婚而且还在一起三年了,说明你当时也是很喜欢你的现任的吧,只是因为时间变长了而已,那么你如何保证你将来不会厌倦你现在所说的那个喜欢的人呢,到头来你还是什么都得不到。

我不知道你现在喜欢的那个人是怎么想的,但是在我看来,既然你能够为了我而选择背叛现任,那么也能够为了别人而背叛我,这样的感情将来一定会是病态的,也是让你感到疲惫的,每天都会面对着另一个人猜疑,其实两个人吵架不可怕,猜疑才是可怕的,只有两个人互相信任才能够让两个人好好地生活在一起。

所以我还是劝你好好地和那个人告别吧,不要想乱七八糟的,因为你可能只是喜欢了那种新鲜感,但是你的另一半才是你的亲人,我相信三年了,就算是养个猫猫狗狗都是会有感情的,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说出的这样的话,但是我还是劝你好好地考虑一下。

判决分2部分

一是是否判决离婚,这个唯一的法定标准是感情是否确实破裂,

没小孩\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有病

可能会构成对于感情是否破裂判断之一,但是不是不判离婚的原因

二是财产分配,这个是理论均分,不知道病是什么病,如果是非常严重的疾病甚至导致失去劳动能力什么的,可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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