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公证书

结婚证、公证书,第1张

结婚证的公证一般系涉外公证涉外公证书根据不同的使用国要求也有不同如果是"直证"式的则不需要,"公证"就需要

PS:直证是指直接证明婚姻关系或结婚证内容真实有效

公证则是证明如结婚证内容(描述性的说明)或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关键看用在哪儿这个问使用人或部门就可以

结婚证公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综上所述,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公证书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4、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1、当事人要携带省份证和户口簿;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近期2寸半身合影照片即可。结婚证公证首先需要符合申请条件,双方当事人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两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证公证需要材料是指的大家在国外结婚或者是出过结婚领取的结婚证要经过结婚登记国的公证。结婚证公证是非常必要的对于领取国外结婚证的人士来说,因为当前的使用到结婚证的领域是越来越多的,出国、陪读、出售房产等等都需要使用到结婚证。结婚证公证需要材料都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都是想要了解的,只有做好了结婚证的公证才可以让自己的结婚证在国内也是畅通无阻的。

一:结婚证公证需要材料

1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证明两个人婚姻状况的相关材料。

2三张两寸的本人近期的免冠彩色照片,双方照片的底色需要一致,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照。还要注意的是,如果说其中的一方有离过婚,那么还需要提供离婚证书。

二:国外的结婚证公证方法,让国外的律师对于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让国外的律师将已经公证的结婚证在当地的外交部进行公证;让国外的律师把经过国外外交部公证的结婚证交给中国驻该国的大使馆进行认证;国外的律师把认证过的法律材料寄到国内。

三:国内港台的结婚证公证方法,香港的是委托香港的公证律师进行公证;香港律师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盖章;将盖章的文件邮寄到内地。台湾的则是让台湾的公正律师进行公证;台湾的公证机关把公证书的副本寄给结婚证持有者或者内地的公证员协会;将公证书交给上海公证员协会认证。

以上的结婚证公证需要材料的介绍大家都了解了吗?如果说大家自己有时间的话完全可以自己亲自的到相关的部门去办理公证。要注意的是,当前的结婚证的公证认证办理机构是非常多的,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的挑选,选择具有正规的资质的,同时具有丰富的办理经验的,只有如此才可以保证公证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结婚证公证需要材料如果说其中的一方已经去世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只有如此才可以顺利地办理结婚证的公证。

办理婚姻状况公证需要的材料: 1、办理未婚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个人 身份证原件 、户口本,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未曾登记结婚的证明; 2、办理已婚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有涉外业务权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结婚、未婚、离婚以及丧偶未再婚的情况。

  婚姻状况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申请到国外探亲、定居、办理结婚手续等事项。该项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婚姻状况公证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

  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如:(1)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2)1950年婚姻法颁布前建立的事实婚姻;(3)解放前的婚姻关系,包括当时存在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关系等。

  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申办结婚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1如果结婚证书遗失的,应根据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出具公证。

  2对于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所谓事实婚姻当事人,要求申办有关结婚公证的,应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凭结婚证书出具公证书。

  3对于在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公布施行前(即1950年5月1日以前)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且无结婚证的,经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夫妻关系公证书。

  4对于解放前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写有民间结婚证书,且在结婚书上写明结婚时间、地点的,可以换发方式,为当事人出具结婚公证书。

  5对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公布前结婚的,如当事人出国时间久远,又没有户籍等档案资料可查的,可以由两名以上的知情人出具声明书,声明了解他们的结婚情况,公证处再就此"声明书"加以证明声明人签名盖章属实。

  6双方均是我国自费留学生,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后,为了去第三国而申办结婚公证的,公证处可凭当事人提供的经原婚姻缔结地国外交部或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结婚公证书,为其出具夫妻关系公证书,但不能出具结婚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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