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越城区的,我男朋友是湖北的,户口也在湖北,我们想去领结婚证,请问要些什么手续,资料,程序,谢谢

我是越城区的,我男朋友是湖北的,户口也在湖北,我们想去领结婚证,请问要些什么手续,资料,程序,谢谢,第1张

  一、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希望能够帮到您!

  户证通团队

不可以的。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杭州也是一样,只有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属于杭州户籍,才能在杭州领取结婚证;如果双方均是外地人口是不能在杭州领取结婚证的。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如果没找到合适的单位接收户口和档案,那么建议你到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延期托管手续,让户口和档案继续在那托管。

二、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户口省簿和身份证是必具证件。你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复印你的户口当页(盖章并加“此复印件与原籍相符”字样)。

三、只要你获得武汉公安机关的《准迁证》或在武汉就业的《就业报到证》你的户口才能落在武汉,否则你没有理由提出申请。

四、其实你可以在武汉找间比较大型的民营企业,通过关系,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关系》,户口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呵呵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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