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办几个结婚证

一个人可以办几个结婚证,第1张

法律主观:

不可以。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进行 结婚登记 。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新规定一女可不可以嫁俩男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度,所以是不允许一女嫁两男的,这样会涉及到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重婚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

结婚的条件的什么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为法律上的夫妻,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那么,结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以下三点: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二)、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不可以的。领取 结婚证 时是男女各持一本结婚证。但是任意一方不能同时与他人再次申 领结婚证 ,否则会涉嫌 重婚罪 。内地居民 结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结婚证是两本。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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