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爱合法,但是要结婚,即不犯法也不合法。同性恋属于民法领域的范畴。在民法领域,实行的是法无禁止即许可,也叫“法不禁止皆自由”。其含义是只要行为人不实施侵犯他人合法的私人领域这一为法所禁止的不正义行为,就享有充分的自由。所以,中国法律没有禁止同性恋行为,因此,在中国同性恋并不违法。但不受婚姻法保护。中国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效力。
对于同性恋的行为,我国现有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为违法行为。同性恋结婚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也不属于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且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属于人的基本权利,其权益应该得到保障。男女都应平等地享有与男性结婚的权利,也平等地享有与女性结婚的权利,否则就违背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所以,同性恋结婚登记的合法化,有待于婚姻法的进一步完善。
同性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领事婚姻登记的基本原则,由于中国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外国领事办理的“同性结婚”登记在中国境内不具法律效力。同时,如外国“同性婚姻”文书欲送至中国境内使用,中国领事亦不宜为其办理领事认证手续。总之,根据中外领事实践,双方当事人由于“同性婚姻”而产生的所谓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既得不到中国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也得不到中国主管机关的相应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咱们中国还没有开放同性婚姻登记,现行《婚姻法》考虑的完全是异性婚姻的问题,比如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等原则都是从异性婚姻考虑的,没有涉及同性婚姻。所以,同性恋人士现在无法在国内登记结婚,也不可能领取到结婚证。
同性就是同性恋,可以领结婚证。同性恋是合法的,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同性恋结婚的新闻在电视上新闻看到过,的确是有同性恋结婚领结婚证的,照样穿婚纱西装拍美美的结婚照,在民政局领结婚证,在摆喜宴邀请嘉宾。
同性恋是特殊的人群,找到了幸福,也值得祝福。
两人早已经分手了,这两位就是金朴俊和张耘硕,实际上他们也没有如同法律上真正定义的那样结婚,只是作为一种民间形式上的结婚而已。在国内同性恋是一个有些敏感的话题,虽然说近些年来大众对这个群体也不再抱有太大歧视了,但是小范围的偏见仍然存在,毕竟这是一个突破千年人传统文化伦理的话题,大部分人对这种情况都持谨慎的态度,既不赞成也不反对,这两个人当初结婚可是冒了很大的风险,不管今天两人的感觉还是否存在,但还是要为这种勇气鼓掌的。
爱情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假如你喜欢一个人,而他可能恰巧也喜欢你,那么即使出现同性恋这种情况,你也不应该受到别人偏见的影响,大胆去爱吧。当然,从生物学角度上来说,性别的分化本身就是为了繁衍后代而出现的,有一句话是这样说,“异性结婚只是为了繁衍,同性才是真爱。”这句话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从社会角度来说,如果开放了同性恋结婚这种行为,那么对社会发展可能会带来一定弊端,大多数人都不反对同性恋合法化是社会进步一观点,但是若纵容这种现象出现,人口数量可能会下降,导致经济发展受到一些阻碍。
实际上,不管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或者双性恋伴侣,对待感情必须要认真。缘分这种东西很难说得清楚,若是什么感情都只是抱着玩玩态度的人,这辈子肯定会遭到很多人厌恨,所以请洁身自爱吧。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多谢阅读。
法律主观:
在我国大陆地区同性恋不能结婚。但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可以同性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分析:从来没见过。别的国家可能有,我们国家法律不允许同性结婚,所以同性恋不可能有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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