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再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女方离婚再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第1张

一、离婚后再结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再婚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注:二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相关流程

      1、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2、审查

      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3、登记

      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4、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法律主观:

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主观:

离婚后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法律分析:按规定再婚的必须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去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1、申请: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1、资料不齐全就进行登记。结婚登记时,尽管有些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但是由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格,就进行了结婚登记,这样也是不行的。,2、婚姻当事人没有亲自到现场。婚姻法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要询问结婚当事人是否自愿结婚,征求他们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3、提交伪造的资料。有些当事人提供给婚姻登记机关的材料是伪造的,例如伪造年龄等。,4、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并不是任何婚姻登记机关对任何人的婚姻登记申请都有权批准,但是有些婚姻登记机构,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婚姻登记也进行了操作,这是程序上的问题。,5、冒用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离婚后再结婚需要进行结婚登记手续,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主观:

再婚是指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一)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三)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四)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仍可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具体包括如下情形:,(一)男女双方“结婚”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凡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办理仪式的,即便是没有结婚登记,也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也是合法的夫妻;,(二)男女双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结的婚。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以及不得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一直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法律上有相关规定,达到结婚年龄,双方完全自愿,没有禁止结婚情形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准生证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因此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办理准生证的,为了不让孩子出生后没有户口,也为了减少父母的麻烦,最好是办理结婚证之后再进行办理准生证。,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离异的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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