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领了结婚证就是法律意义上正式的夫妻关系,双方有夫妻关系的权利、义务,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没领证的也就是一个同居关系,国家法律保护、约束不了那样的关系。
结婚证到手,证明已经受到法律的允许,举办婚宴是款待亲朋好友,告知原因。若婚宴举办了未办结婚证,名义结婚了实际没有经过法律的允许,属于不稳定的婚姻,有结婚证是受法律保护的。
答:合法夫妻
1、领了《结婚证》你们就是合法夫妻。
2、现在不办仪式的小年轻很多。
3、他们嫌累、费时费力费心费财。
4、过好生活,活好自己,夫妻恩爱,白头偕老,才是正事!
婚礼是民间的形式,领结婚证是得到官方的认可。官方认可不能没有,婚礼可简可繁,也可以没有。
你好!没有举办婚礼,但是领了结婚证,就算结婚了。
《婚姻法》中的条款写的很清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一是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不能由他人代替或者只去一方,婚姻登记机关是要面见男女双方并且确定两个人是自愿结婚登记才行。
二是符合婚姻法规定,予以登记,就是说双方年龄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且不存在不宜结婚的疾病等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结婚。
第三就是问题的关键了,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无论你办没办婚礼,办多少次婚礼,只要你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取得结婚证,哪怕父母双亲都同意,哪怕亲戚朋友都知道,哪怕你们已经同居了多久,都不是法律所承认的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同居以及生了小孩只是属于事实婚姻,不是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领了结婚证,就确立了法律所承认的夫妻关系,毋庸置疑!
希望能帮到你。
没有举办婚礼不重要,婚礼只是走走形式而似,带去亲戚朋友的祝福和期望,但是,结婚证是两个人的结婚证据,是非常神圣又非常严肃的事情,拿到结婚证书,就意味着在法律框架下的合法夫妻,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领了结婚证,已经符合国家法律,已经是正式夫妻,至于请不请客,那是自己的事,利用这个时候去旅行结婚更有意义!
举办婚礼只是走形式而已,双方的亲戚朋友给一对新人带去祝福。而结婚证是两个人结婚的证据,只有领了结婚证,才算是合法夫妻,才会被认可,才会被法律保护。
算结婚,合法夫妻
1994年2月以前,由于种种原因没领结婚证,举办了婚礼,吃了喜糖,喝了喜酒,两人住在了一起生活,男称女人为老婆,女称男为丈夫,并且生儿育女,这种男女关系,称为事实婚。符合结婚法定条件的,如男女到了结婚年龄,男过了22周岁,女超过20周岁,不是直系血亲和3代旁系血亲,又没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男女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补领结婚证。
从1994年2月开始,结婚必须领结婚证,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在事实上,没有领结婚证的人大量存在。青轻人一对情侣以试婚为名,住在一起,以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在外地打工者为烈。还有人是临时夫妻,租一房间共同生活,似有重婚之嫌。另有一部分丧偶或离异的中老年人,不领结婚证,搭伙过日子,有的以保姆之名,行夫妻之实。
这几种不领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虽不能称之为非法同居,又不可鼓励存在。因为没有婚姻登记的夫妻关系,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不要小看结婚证就是一张纸,这张纸非同小可,很重要。
因为男女不论年轻人,还是中老年人结婚就要领证,领结婚证。就象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样,要求自己。不领结婚证,不"结婚"。
领了结婚证,不管举办没举办婚礼,都是合法的。因为结婚证是结婚的证明,结婚的凭证,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依据。
领了结婚证而未办酒席也是结了婚。办100次酒常没领结婚证也不算结婚。要按法行事,民俗代替不了法律。
法律只保护合法夫妻,没有登记的婚姻关系是有极大风险的,若是只办了婚礼没有领证,一辈子都只能是法律上的非法同居,法律不承认你们的夫妻关系的。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
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同居关系的双方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双方离异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办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1994年2月一日前才有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后,只有去民政局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现在那些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却办酒席结婚,没有领证的年轻朋友,赶紧去补齐一下结婚证吧,
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领取结婚证需满足法定条件:双方均无配偶,申请人必须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自愿并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的申请;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领了证算结婚。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自愿结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且双方自登记之时起,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领结婚证代表着夫妻两个人确定了婚姻的法律关系,他们的婚姻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举办婚礼代表着一种婚礼的仪式,即便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但举办了婚,而且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样的婚姻也被称之为事实婚姻,虽然得不到婚姻法的保护,但是在法律上也是承认夫妻关系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领结婚证和举办婚礼都是要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婚礼跟领证哪个算结婚?
从法律上来讲,领证了才算是真正的结婚了。也就是说,领了结婚证法律上才会承认你们是一对合法的夫妻,同时夫妻生活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只是办了婚礼,没有领证的话只是恋爱关系,不存在夫妻关系,夫妻生活是没有保障的,后期如果有矛盾之类的都没有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了婚宴没有领证属于正式夫妻吗
只有领取了结婚证的才会属于合法夫妻。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四)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并非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可知,在我国只有办理了结婚证的才属于合法夫妻,在民间办理的酒席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亦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而以现在的规定来看,仅仅只办理了酒席,但并没有领取结婚证的男女,也不会再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还是算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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