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证件带的齐全,且排队等待的人较少,一般情况下结婚证当天办当天就可以拿的到的。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证的办理,是当场登记当场就发证的,所以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难哦。
婚姻登记机关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书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查询有关资料。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如果办理结婚证的时候,男子和女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一道,签发下列证书和证明材料:
1、男女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没有其他配偶,也没有直接血缘关系和三代人血缘关系的迹象。
3、新婚夫妇还将提交3张2寸双人无冠彩色红色背景照片。
婚姻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都想结婚,是需要与民政事务局登记结婚。符合结婚条件的,由民政局发给结婚证。此后,双方将建立夫妻关系。
结婚证当天就可以拿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民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民政局一般办理结婚证的时间是一到两小时,所以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当天就可以拿到结婚证。
一、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完全自愿;
4、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如下:
1、结婚的一方不是出于自己自愿,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结婚的;
2、结婚的男方或者女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男方和女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总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满足法定结婚条件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结婚证。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结婚,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在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法定婚龄标准可适当减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结婚后还要办什么手续
结婚登记办理完成后男女双方就已经是属于夫妻关系了,不需要再办理其他的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证一般当天是能拿到的。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前一天可以领证。
结婚证的领证条件是什么:
1、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单身;
4、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登记结婚的结婚照要求如下:
1、结婚登记:三张二寸近期免冠男女合影照片;
2、合影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拍摄的影像。合成照是对两张或以上的照片进行翻拍或扫描等处理后的。结婚登记照应当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办理结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综上所述,只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真实可信,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通过以后当天即可领到结婚证书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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