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要结婚,要我帮忙买两箱烟(约7000元),回老家过年时拉回家,这样会不会犯私运烟草罪?

我朋友要结婚,要我帮忙买两箱烟(约7000元),回老家过年时拉回家,这样会不会犯私运烟草罪?,第1张

首先说运输

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

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

3、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

4、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

5、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

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7、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

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

(三)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四)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另外,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也就是说,如果你携带50条以下的话,去哪里都可也,超量就算是无证运输,是违法。

至于你想卖烟会不会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也就是说,构成犯罪的起价是“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我认为针对这种情况,作为新郎个新娘,两个人都不应该给烟的。他们这不仅仅是讨一个好的彩头,而是拦路抢劫。遇到这种情况,我认为可以报警处理。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喜事,在农村很多的地方,他们都会利用新郎新娘结婚的这一天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这种情况也称之为婚闹恶俗,如果过分的情况下,新郎和新娘两个人可以报警的。

在8月30日,陕西咸阳一对夫妻结婚就遇到了讨要彩头的人。这一对新婚夫妇,他们开着婚车往回赶。就遇到了同村一个大爷跟大妈,他们两个人在半路拦截婚车,大爷把自己的架子车挡在路上向新婚夫妇讨要香烟。

大妈看着婚车停下来了,她表示她自己没有得到彩头,如果新郎跟新娘想要从这里过去,必须要给彩头。这时大爷就很大声地表示,不要那么多的废话,赶紧取烟去,如果不给烟就不从这里过。

这一对新婚夫妇,他们认为今天是他们结婚的大喜日子。大爷跟大妈向他们讨要香烟就给,却没有想到已经给了五条香烟了,这个大妈她还不满意。这位大妈说还要多加一条烟,五条烟是打发不了的。

针对这一种情况,我认为是相当不合理的。他们这种情况是借着讨彩头,而明目张胆的向新郎新娘索要钱财的行为。新郎新娘遇到这种情况,不应该给这位大妈。大妈和大爷他们在中途把路挡住的这一种行为,就已经违法了。

本来这一天是人家大婚的日子,应该幸福快乐开心,却因为几条烟惹得别人不高兴。大妈和大爷的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如果新郎新娘两个人报警,他们两个人已经触犯了法律了。现在的婚闹也应该采取一些措施,禁止事态越来越严重。

烟被海关扣了需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一般情况下会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烟被海关扣了只需要说明具体情况等候处理措施即可。海关指的是依据本国(或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其英语是Customs,该词最早是指商人贩运商品途中缴纳的一种地方税捐,带有“买路钱”或市场“通过费”的性质。各国的政治、经济情况不尽相同,因此海关职责也有差异,而且即使是同一国家,各个历史时期的海关职责也有变化。

女子快递四十八条喜烟被罚万元 ,律师:一次最多能寄两条

我买烟是自用,凭啥罚款?江苏无锡,陆女士购买了48条软中华,准备邮寄给广东汕头大婚的妹妹当喜烟,结果被无锡市烟草局查获。烟草局以陆女士无证运输为由,对其罚款10080元。陆女士不服,先提起行政诉讼,但被上级行政机关维持。之后又提起诉讼,主张撤销行政处罚,法院这样判决。

陆女士上诉的理由看起来很多,但归纳起来就是:

第一、她购买的都是真烟,且可以说明来源;

第二、她买烟的目的是为了妹妹结婚,而不是转卖牟利,且提供了妹妹准备结婚的相关证据;

第三、快递公司作为专业公司,如果不能运输,她投递时就应该指出来;

第四、她只是投递,还没有开始运输,情节非常轻微,罚款一万多元太重。

烟草局向法院提供了他们查扣的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即:

第一、199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且每人每次限寄一件。

第二、《烟草法》里面规定:无准运证或者超过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按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烟草局综合上述两条规定,对陆女士取中间值处以30%罚款,计10080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烟草局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备,就驳回了陆女士的起诉。实际上,我们仔细研究该案,发现烟草局的处罚和法院的判决看起来合法,但实际上存在很多疑惑。

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烟草专卖法》规范的是经营者,而不是消费者。换句话说,只要法律不限制消费者购买数量,消费者就可以携带。正如网友质疑,某个烟民担心香烟涨价,事前购买了很多。突然,他要搬到外地居住,难道自己购买的香烟还不能携带?

第二、烟草局处罚的依据是1993年的一个通知,当时的邮电部现在都不存在了。而且现在的法律允许个人自带香烟的数量限制是50条,陆女士邮寄48条,没有超出数量;

第三、陆女士购买的香烟都是真烟,并没有给国家造成损失,准备自用也不会扰乱当地烟草市场秩序;第四、陆女士目前只是投递,且获得快递公司同意,尚没有运输,情节非常轻微。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特别轻微的,可以不予处罚。

所以,陆女士如果对判决不服,仍然可以选择上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提起再审,并同时要求法院对烟草转卖局和邮电部的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此外,陆女士还可以另行提起诉讼,就快递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法律分析:可能会被没收、罚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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