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行为具有可诉性吗
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那么,关于婚姻登记行为具有可诉性吗下文由我为大家分享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及判决方式有关问题的答复》(法[2005]行他字第13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婚姻关系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可否对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及对程序违法的婚姻登记行为能否判决撤销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权起诉婚姻登记行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婚姻关系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且不能证明婚姻登记系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对该婚姻登记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相关案例
1离婚登记作为一种行政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陈远珍不服建湖县上冈镇人民政府离婚登记行政确认案
本案要旨: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自愿解除夫妻人身关系及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和子女抚养问题予以认可和证明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婚姻自由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离婚登记作为一种行政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纳入行政案件的审查范围。
案号:(2007)建行初字第0013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林水锦不服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离婚登记案
本案要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自由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登记作为身份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定要件之一,对相关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有重大影响,并且不属于《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的不可诉行政行为,因此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
案号:(2009)海行初字第18号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3婚姻登记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批准离婚协议侵犯他人财产权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李英豪不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核发离婚证书案
本案要旨:婚姻登记机关在实施批准离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时涉及确认财产的分割明显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对当事人财产权侵犯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案号:(1993)行初字第4号
审理法院: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4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离婚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颁发了离婚证的,应由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不得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王某诉民政局行政撤销案
本案要旨: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离婚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颁发了离婚证的,应由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收回离婚证,并且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所以在颁发离婚证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当事人首先应到婚姻登记机关,由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处理或处罚,对处理或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非直接对离婚证提起行政诉讼。
权威观点
1离婚登记的法律性质及可诉性
笔者认为,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有关婚姻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确只规定了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存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情形时的救济途径和程序,即当事人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并无规定当事人对离婚登记行为有争议时的救济渠道,即没有无效离婚或可撤销离婚的规定,但这只能推导出婚姻登记机关不具有自行作出撤销离婚登记的职权,而不能得出离婚登记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结论。
笔者认为应当认可当事人对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更进一步的理由有:
首先,笔者认为,离婚登记是一种公法与私法性质兼备融合,行政确认与公示公信效果兼备的复合性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婚姻自由权是公民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法理上分析,只要特别法没有作出明确的特别禁止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认为离婚登记侵害自己合法权益时,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由于婚姻登记条例没有授权登记机关可以撤销离婚登记,我国民事诉讼中迄今也未设立无效离婚或可撤销离婚之诉,故在现行行政救济和民事诉讼体制下当事人对离婚登记的争议无法获得有效救济,这不符合“有权利必有救济”的法治理念。
最后,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的规定,其法理基础为“婚姻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在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分别另行结婚。因此,这类案件依其性质不宜再审”。这一法理不能构成人民法院对被诉离婚登记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限制,人民法院在对被诉离婚登记行政行为作出合法性评判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该行政行为的效力作出裁判。
如果离婚登记当事人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又与他人结婚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违法而不予撤销。应当说,近年来法院系统对婚姻登记特别是离婚登记的可诉性已基本取得统一认识,各地法院受理了不少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2005年10月8日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及判决方式有关问题的答复”(法[2005]行他字第13号)中的第一项意见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权起诉婚姻登记行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该意见虽然直接规定的是起诉婚姻登记行为的原告范围,但其同时也明确了婚姻登记行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其可诉性。
在离婚登记行政案件的案由确立上,鉴于离婚登记行政行为的复合性形态,最高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法发[2004]2号)中也已将行政登记确立为一个独立的案由,故不宜将案由确立为行政确认,而应确立为行政登记。
(注:上文中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项已被修改为第十二条第(十二)项)
2当事人可以提起请求撤销婚姻登记行为的行政诉讼的原因
按照《婚姻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可以申请法院宣告无效或者请示撤销,但实践中主要是按照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的。除民事诉讼外,还应当允许当事人基于同样的事由提起请求撤销婚姻登记行为的行政诉讼。
因为,首先,婚姻法本身并未限定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婚姻无效和撤销,且婚姻无效和撤销本身就具有独立性,可以与相关的财产等争议相分离(后者可以自行解决或者另诉解决,在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上采取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完全由当事人自愿决定。
其次,既然婚姻是以登记为法定形式的严格要式行为,婚姻登记不仅确认婚姻关系是否存在,而且具有独立性,婚姻关系本身存在的无效事由和可撤销事由均可以作为请求撤销婚姻登记行政行为的基础事由,按照法定事由撤销婚姻登记行为,本质上就是否定了婚姻关系,因而与相应的民事诉讼异曲同工。正是由于两者之间具有共同功能,也即在作用上具有可替代性,两者不能同时并存,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
当然,按照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事由和可撤销事由启动撤销婚姻登记行为的行政诉讼的,原告的范围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有权请求确认无效或者申请撤销的利害关系人的规定。
3婚姻登记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救济途径选择原则的确定
对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而言,婚姻关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婚姻法》提起民事诉讼,亦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请求撤销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行为的行政诉讼以达到其否定婚姻关系的目的。婚姻法与行政法的竞合势必导致司法救济途径的交叉与冲突。为了保证我国司法统一,维护司法权威,降低司法成本,笔者认为,就当事人婚姻纠纷救济途径选则应确定以下原则:
(一)自由选择原则,即允许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两种司法救济途径中进行自由选择,充分保护其程序选择自由性;
(二)优先原则,若当事人提起两种诉讼,哪个程序先启动,则该程序优先,另一程序自动终止,若同时提起,则由其自由选择其一;
(三)诉权保护原则,当事人不符合其所选择救济途径原告主体资格被驳回起诉的,若符合另一救济途径原告资格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诉讼;(四)“一事不再理”原则,即只要任一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当事人选择民事或行政救济方式,人民法院完整地从实体上处理了纠纷,对此纠纷人民法院不再给予重复处理;
(五)判决结果一致原则,由于婚姻关系本身存在的无效事由和可撤销事由均可作为请求撤销婚姻登记或宣告婚姻登记无效的基础事由,因此无论当事人就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选择哪种司法救济途径,都应保证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现在很多小伙伴经常在新媒体视频里看到很多旅游的年轻人,他们整天都在旅游。那么他们是如何获得收入的呢?因为整天旅游都不会正常工作,我对此很好奇。下面是具体的游玩指南。
不管是住宿。或者交通费,这些都是旅行中的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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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更宝贵的是时间。很多人有经济基础,但是没有时间。准确的说,我放不下。
在过去的五六年里,我走遍了中国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我去过新疆24次,西藏8次,云南10次我喜欢深入了解一个地方,就一个泸沽湖,我去过5次。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感受。
在世界地图上,我去过40多个国家。虽然地方不多,但都很深。去意大利旅游了17天,还是觉得不够。但是很多人去欧洲10天,10个国家。
我在南极看过企鹅,在北极看过极光,在非洲的肯尼亚、摩洛哥、纳米比亚等地看过企鹅,在非洲部落和当地人跳过舞,在冰岛开过车这些经历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所以回到正题,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和金钱来支撑这么多的行程?是家里有矿的富二代吗?
我出生在年的常熟,江苏省苏州下面的一个县级市,长江边的一个小村庄。父母普通,既是农民又是工人,从小接触的都是勤劳的。
父母结婚时,几乎身无分文。为了在农村盖房子,他们欠了很多债,用自己的双手慢慢还清。
小时候,父母下了班还要去地里干农活。没人管我,我就在五六岁的时候学会了自己做饭吃饭。
现在很多农村人的技能其实都是逼出来的。那时候,我是在灶高之前学会做饭的。因为太累了,见不到父母,所以想为他们做点什么,减轻他们的劳累。
虽然我很穷,但我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我童年在农村长大。无忧无虑,与自然为伴。
夏天在门前的河里游泳,赤脚走在田埂上,跟着男孩子去田里捞青蛙很多美好的东西都藏在心里,父母的爱让我觉得生活并不苦。
从小到大,我一直是个好女孩,不给父母添麻烦的那种。因为我知道,他们已经太累了。每当我看到我妈半夜2点在缝纫机前,我就想快点长大,赚钱养家。
那太远了。
毕业后留在苏州做了2年室内设计师,然后就听父母的话回到了他们身边。在他们的传统思维里,毕竟一个女孩子待在身边就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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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功的背后,都是你看不到的努力。
那时候每天画画到凌晨,很多事情都需要自己去做。因为年龄小,阅历浅,面对各种刁钻的客户,经常会哭,压力很大。
后来,我开始旅行来缓解压力。人生第一次独自旅行,献给厦门鼓浪屿。当你出去的时候,你发现一个人旅行真的很好!洒脱。
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下班后慢慢去了更多的地方,在网上分享了这些行程的旅行指南,收获了一些粉丝。
那时候基本赚的钱很多都用来买机票订酒店了。
但是,付出了,就会有收获。因为文笔细腻,粉丝会越来越多。有的网站会找到你,把机票和住宿打包到某个目的地,回来后用我自己的风格写游记,分享到网上。
有这样的好事?所以从一部分自费旅游,变成了自由行,但是我要付出很多。往返机场的费用,搭配衣服的费用,装备升级的费用等等。但更多的成本是时间。
在此期间,我不断完善自己。我学习,画画,锻炼,学习航拍,视频剪辑,服装搭配甚至我看**的时候都会想到构图和镜运。为了保持身材,我已经戒了五年多的含糖饮料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获得了更多的机会。比如我的南极之旅就是免费的。一次正常的南极之旅至少要花费8万元左右。
当时朱非在推广南极航线,但一开始卖得并不好。包租了一艘破冰船,还有更多空位。所以在2000名申请者中,有20人被选中免费去。幸运的是,我在第20届。
其实很多人都比我强,但是因为时间紧,没有时间去申请美国签证,我以前也有一个。所以“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这句话真的没错。
非洲纳米比亚的自驾之旅,我也是作为摄影师免费去的,但是需要为队友记录行程。毕竟去一次的费用是5万多。
我记得整个团队只有我一个人在玩镜头。清晨,我用三脚架拍下了星空。在周围的黑暗中,野猪和大象可能会出没。
这些年来,我写的游记越来越多,积累的粉丝也越来越多。在生活中,我也有更多的身份:杂志主编、咖啡馆老板娘、常熟旅游推广大使等等。
虽然投资了一家咖啡店,开了3年,亏了20万左右,但毕竟完成了一个人生梦想,无怨无悔。人生就是各种经历。
渐渐的,我成了一个全职的旅游自媒体。这个职业,如果不热爱,真的很难维持。
身边也有辞去公务员或者百万年薪的朋友,自媒体旅行。要说好处真的很可怜。
前阵子晒我的头条收益,1600天15万左右的收益,平均每天不到100元。
当然也有做得好的头部自媒体,年收入100多万。一是团队运营,二是鲜明的个人标签,三是赶上红利期,但背后的付出不是你我能承受的,所以不要羡慕。
现在我有很多平台,每个平台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好处。如果我存钱,我可以维持我的旅行。
当然前提是买特价机票,不乱花钱。感觉作为一个女人,很少买衣服和化妆品。
虽然我的收入没有之前的管理公司多,但是我更快乐,更自由。做自己喜欢的事,不会觉得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工作。对我来说,我喜欢在旅途中的时光。
很多平台都有活动招募。比如《头条旅行季》就是公开招聘。只要你有足够多的粉丝,足够优秀,都可以报名。奖金从2000——8000元不等。
同时也自己去喜欢的地方旅行,比如24次新疆之旅。前20趟都是我一个人,直到新疆网信办发现我这几年无私的宣传新疆,然后邀请我参加第二届“达人西游记”活动。
也很荣幸能给我一个2020杜库公路通车仪式的名额。我愿意负责往返机票。
这些年来,看了大千世界后,烦恼会变得很小,常常会觉得开心。如果你去过伊朗,你会觉得夏天穿短袖也是一种幸福。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可复制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先问问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努力,剩下的就交给时间吧。有句话说:当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全世界都会帮你。
我是一个普通的江南女孩,普通的家庭,普通的长相,普通的身材,但是我勤劳,真诚,善良,单纯。
婚姻登记制度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为的是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2022中国离婚率城市排行榜如下:
1、北京市,离婚率39%,为离婚率最高的城市。
2、上海市,离婚率38%,排名第二。
3、深圳市,离婚率3625%。
4、广州市,离婚率35%。
5、厦门市,离婚率349%。
6、台北市,离婚率348%。
7、香港市,离婚率338%。
8、大连市,离婚率31%。
9、杭州市,离婚率29%。
10、哈尔滨市,离婚率28%。
中国人结婚少了、结婚晚了、离婚多了。这是为什么呢?
“婚都不想结,还生什么孩子”,正成为一批年轻人的选择,结婚率下降、离婚率上升、生育率下降是互为因果的。
从人类进化史来分析如今的结婚少,生育少,离婚多的情况加以分析。我们的祖先走出丛林,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从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选择婚姻家庭的最原始目的是为了生存,尤其是在物质匮乏的社会背景下,需要合作才能实现个体的良好生存和发展。
于是婚姻制度应运而生。我们再反观如今的社会背景,物质极度丰裕,个人通过一定的努力都能获得生活所需的物质,而且也有更多的选择让自己获得幸福感。
反而是结婚以后生活成本变得高昂,降低了自己的生活品质,因此在面对婚姻时,新一代年轻人不会有很高的热情去迎接它!
没有。
理由如下:01
你后悔跟现在的丈夫结婚吗?
在知乎上看到这个问题,觉得自己还是比较有资格回答一下的。
我不后悔,而且我没想到的是我跟先生的感情在这段婚姻中越来越强烈了,我也不知道以后的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但是就现在而言,我们很满意我们的婚姻,我们都在这段婚姻中变成了更好的自己,我们从一无所有到夫妻同心到现在给了两个孩子一个很好的生活。
2022年对于我们一家四口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也是这一年,我们把大事给敲定了,换了房子,把岛外的小房子顺利卖掉了,然后换了一个三房。2021年女儿出生之后,我的目标就很明确,无论如何都要换一个三房,毕竟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套内60几平的房子怎么可能够住呢?
另外,最为关键的还是岛内的教育会更好一些,哪怕是不太好的学校都要比岛外好得多。我跟先生虽然不拼学区房,但是好歹也得给孩子一个中等的教育条件,剩下的就靠他们自己去拼了。
先简单说下我跟先生的婚姻:我们是网恋奔现然后破除异地恋,又在同城恋爱了三年多,可以说是破除了种种阻碍,然后才结婚的。关于我们的故事也是我做自媒体写作的开端,当初写我们爱情故事那篇文在某平台上有百万的阅读量,也让我意识到原来自己是可以靠写作赚钱的。
我先生是985重点高校毕业,而我是西北的一所211院校毕业。
他比我大五岁,也更为成熟。
我们现在是结婚6年,但是相恋已经有10年了,从2012年在微博上相识,到现在刚好十年。
我以前在遇到感情挫折的时候,曾经问过我自己,是不是当初没遇到他,我就会过得很好了呢?到现在公平来看,其实还好遇到了他,他脾气很好,这几年跟他在一起,我确实成长了很多。
已经在新家住了有一个半月,前天晚上我枕着先生的胳膊还问他:“回望过去,你怎么评价咱们的这段爱情?怎么评价咱们的这段婚姻。”
先生说:“奇珍异宝,我是真的捡到宝了,谢谢你老婆。”
我们都感谢彼此,尤记得2013年9月的时候我初到厦门,那个时候我们俩住的还是租的那种老破小,那个时候我们从来都不敢想自己有一天会在厦门岛内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但是差不多十年过去,我们实现了,我们俩把小日子给过得越来越好了。
两个外乡人,从一无所有到在厦门买车买房,然后换房子,这一路我们走了十年,相濡以沫,我们共同为了这段婚姻,为了两个孩子,为了这个家而努力着。
02
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婚礼,连婚戒都没有,就是特别简单,两个人商量好要领证了,然后找了个照相馆,拍了组好看的照片,就去领证了。领完证没有任何的庆祝仪式,街头的一家老店吃了个姜母鸭,就算是庆祝结婚了。
我算是为了这段爱情牺牲挺多的,什么都不图,就图他这个人。
结婚这6年当然也有过很多争吵,我们一吵架我就会跟他说:“我嫁给你多亏啊,没有婚礼没有彩礼没有婚戒,什么都没有,然后那么简单就领证了。你不该很感激我吗?你知道吗?你欠我的?哪个女孩子不想要一场婚礼呢?说不想要都是假的,不过是因为体谅你罢了。”
为什么没有?因为6年前我们买完那套小房子,身上就只有几万块钱了。
我当时还怀孕了,每个月的房贷都是巨大的压力,我们俩也都是不想啃父母那种,完全靠自己。怎么生活都成问题,哪里有心情办婚礼呢?所以说嘴上说着要办,其实对于“何时办,怎么办”我们都是没有打算的。
当别人问起,我就尴尬一笑:这不怀孕了吗?怎么都得等孩子生了,办婚礼,再说吧。
我结婚之后特别拼,那几年还好,我年纪不算太大,也比较能熬夜。我写文做自媒体赶上了2017年、2018年、2019年图文自媒体发展爆棚的时候,时机比较好,我也比较拼,所以那几年我确实挣到了钱。
我从不敢想,原来有一天我可以挣那么多钱。
所以结婚后他是没给过我什么家用的,他挣的钱还房贷,而我很独立,自己挣钱自己花,等到后来我收入多了起来,我也不敢乱花钱,而是把挣的钱都存了起来。我这个人是有危机感的,尤其是在钱上。
我不追求名牌包、衣服、鞋子、化妆品什么的,只有把钱存起来,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增多,我会特别的兴奋。
存钱存钱存钱,挣钱挣钱挣钱,带娃带娃带娃,这是我结婚这几年所干的事情。
先生说:“我真的没想到你可以在自媒体写作这条路上赚到钱,一开始也就是买菜钱,谁知道后面你让我刮目相看。而且我发现你特别有毅力,说学车就可以天天去学,三个月拿到驾照;说学游泳,天天去,四节课学会了;说要瘦下来,生完二胎天天泡健身房,还真的瘦了20斤。说写文,熬夜,五年不断更,老婆,我真的挺佩服你的。”
我也不知道前几年我怎么那么拼?
那个时候好有激情啊,就好像在跟我的事业谈恋爱,再苦再累都不会疲倦。
03
这6年,我们家换了大房子,绝大多数是因为我,当然我能在事业上取得成功,也离不开先生的支持,夫妻同心,两个人相互体谅,共同承担。
我也会抱怨自己怎么就没有嫁给一个有钱人?若是嫁了一个有钱的男人,是不是就不用受那么多苦了?
可是思来想去:说到底还是因为我爱他,我愿意为了这个家为了我们的婚姻付出那么多。好在先生是能理解和体谅我的,他也不是在婚姻里坐享其成,而是也有自己的付出。
你后悔跟现在的丈夫结婚吗?
不后悔,因为我知道幸福的生活靠自己跟爱人一起创造得来的才会更踏实。
我们是没有婚礼,可是又能怎么样呢?只要两个人过得幸福就好了。
其实这些年有机会办婚礼,但是生了两个孩子和忙着挣钱,我们也抽不出时间办婚礼。尤其是有了疫情之后,大家好像都不是那么在乎形式了,觉得两个人过得好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我的事业也不会一直好,现在是处于瓶劲期,收入大幅下滑,以前日进斗金,而现在能过百都不错了。当我事业下滑的时候,好在先生的工作比较稳定,还可以给我以支撑,我不至于太焦虑。
什么样的婚姻算好的婚姻呢?
你们都很自立,在婚姻里共同进步,有着人格上的独立,你们互相尊重也会相互体谅,没有其中一个人完全地依赖另一方,你们有共同的目标,心很齐,这样的婚姻就属于世间很好的婚姻了。
我昨天晚上还跟先生说:“2012年七夕的时候你给我记得那张明信片,说我终会得到我的一切,而现在我也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我很知足。”
我特别贫穷那几年,每天晚上睡不着,我都在让自己做梦:我做梦我爸爸发财了,然后我们家买了大房子,我也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房间,我可以有一天不再为钱而发愁。
每每想着,然后混沌中就睡着了。
但是后来我才发现,真正的幸福你要寄托于自己,而不是寄托于他人。
我让我的女儿过上了我梦里想过无数次的生活,她比较好命,生来就拥有这些,也是我跟先生努力奋斗来的。
所以你说我会对现在的婚姻后悔吗?
不会,而且我还会继续努力,让自己变成更好的人。
水波儿在《婚姻,能更好地照见自己》里这么说:也只有两个独立的人,才能真正恋爱,共同成长。
我和先生目前正处于这种状态之中。
前段时间,五一,我跟先生跟几位朋友吃饭,枉如昨日一般,我们当初刚买房子,也是请大家吃了一顿。有一位老师对先生说,“你这段网恋真的可以,竟然可以找到一个这么好的老婆”。
人和人之间很多时候是妙不可言,幸运的是,6年了,奇珍异宝,还是有着初心。
因为爱情而结婚的我不曾后悔,我懂得:一个女人要在婚姻里幸福,你得经营好你自己的生活,你要学会跟自己独处,而不能完全依赖于他。两个人得一起承担,互为支撑,你们尊重彼此的生活空间,你们对婚姻有着最起码的责任感和信仰,你们会越过越好。
以身践行,我不知道这段爱情以后会怎样?
但我可以尽全力,把握好当下。
厦门2名女生同居
厦门2名女生同居,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全球化的理念越来越影响到国人,人们思想观念逐渐变的开放,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看一下厦门2名女生同居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厦门2名女生同居1全国首例!
近日,厦门一对同性 伴侣争夺抚养权
一个负责供卵,一个负责生育
两人都说自己是孩子的妈妈
到底谁是孩子的母亲?
该如何确定亲子关系?
孩子究竟该由哪位妈妈抚养?
近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并宣判了
这样一起特殊的抚养纠纷案
昨天,从湖里法院了解到
这起案件是法院宣判的
全国首例
同性 伴侣争夺抚养权案件
原告:“她只是代 孕
我才是孩子母亲”
原告小提(化名)起诉称,自己是个单身主义者,一直希望有个孩子,但因身体问题不便生育。2018年,她与阿美(化名)相识,对方了解她的情况后表示愿意帮助代 孕。
2019年3月
小提联系了某生殖服务机构后,两人多次到医院进行前期检查、治疗,为接受试管助孕做准备。
不久后
小提通过医学手段取卵,与购买的案外人的精子培育出胚胎。
五天后
该胚胎被移植到阿美体内,阿美怀孕。
2019年12月
阿美在厦门某医院产下一女婴
2020年2月
阿美将孩子抱走,并将孩子登记为其女儿,表示之后不再让小提接触孩子
小提表示
阿美是“代 孕”,因为自己希望生育孩子且有一定经济基础,于是就提供卵子并承担购买精子等各项费用,由阿美代 孕。所以,孩子与阿美并没有血缘关系,自己才是孩子的母亲。
被告:“我们是同性 伴侣
孩子由我生育”
“我们是同性 伴侣,不是代 孕!”法庭上,阿美辩解道
阿美辩称
双方系同 性伴 侣关系,共同居住生活,生育小孩系双方经过协商后的共同决定,小提称阿美为其代 孕完全是捏造事实。
“当时在共同生活居住期,做出由我生育小孩是我们双方共同的决定。”阿美说,当时双方还说好小孩出生后户口跟随阿美,并由双方共同抚养成人。
阿美称其同样具有
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
“孩子由我十月怀胎分娩孕育,我与孩子具有天然的亲子关系和浓厚的情感联系。”阿美坚持说,自己是孩子的母亲,而且孩子尚小,更需要阿美的哺育和陪伴,而小提跟孩子并没有坚固的情感和血缘联系,既不是孩子的母亲,亦不是孩子的父亲。
真相:双方系同性 伴侣关系
无证据表明存在代 孕协议
近日
湖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
小提与阿美原系同性 伴侣关系
双方恋爱期间,阿美于2019年12月在厦门一家医院生育女儿丫丫(化名),丫丫出生医学证明上载明母亲为阿美,未记载父亲信息。根据小提与阿美之间的微信聊天内容可以确定,丫丫的孕育方式系双方在恋爱期间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决定,小提亦无证据证明其与阿美存在代 孕协议。
经查
原被告双方均确认
形成丫丫胚胎的卵子是小提的
精子是购买的
丫丫系双方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将上述卵子和精子结合后由阿美孕育分娩。而且丫丫自出生至2020年2月26日由双方共同照顾,之后由阿美带离住处,并与阿美共同生活至今。
2020年5月9日,小提曾向湖里法院申请对其与丫丫之间是否存在亲子血缘关系进行鉴定,但是遭到阿美的拒绝。
针对小提的亲子鉴定申请,阿美表示,双方已对丫丫的出生方式进行了确认,其亦认可形成丫丫胚胎的卵子系小提提供,没有进行鉴定的必要;孩子尚且年幼且与她共同居住在外地,也无法配合进行鉴定。
判决:无法证明
厦门2名女生同居2婚前同居的隐患
1、经济成本
在一起生活,因为同居又因为还没有结婚,所以关系也非常尴尬,因为恋爱时,大多数男方会主动埋单,当然AA制也是一种很合理很时尚的方式。一旦同居,少了恋爱的浪漫,却多了经济上的负担。
2、身体健康成本
因为同居,所以势必会有性关系发生,女性容易感染患上妇科病等病症。如果一不小心怀孕,对女性的健康损害大,处理不当容易留下后遗症。怀孕的风险,几乎全由女性承担。
3、社会文化成本
因为中国相对于外国来说,老一辈人还是比较传统,而且社会上可能持宽容态度,但宽容却不代表肯定。从古到今,如果男人一而再再而三恋爱同居分手,会被称为“风流才子”“风流倜傥”,这样的经历,在男人口中,也成为他们炫耀的资本。同样的情况对女性来说,却是不光彩的,女性经常会被人认为“水性杨花”、“残花败柳”。
4、生理成本
一般来说,女人比男人老得早,25岁身体机能开始走下坡路。同居几年下来,女方人老珠黄,男方青春仍在,事业上升,双方却不一定能走入婚姻。
针对以上四个隐患,我在这里要提醒广大女性同胞,不要因为男人一些花言巧语所迷惑而把自己交给了他们,如果男人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那么对于自己的影响很大,所以,我也希望大家能认真看看这篇文章,或者转载给身边更多的人看到。
厦门2名女生同居3婚前同居的注意事项
1、经济问题
热恋期时,大多由男方承担两个人的娱乐费用,但当两人同居生活在一起之后,共同的生活花销就不可能只由其中一人承担了。同居之后,生活成本增加,男方可能变得不再那么舍得为女方花钱。因此,MM们要做好心理准备,以免同居后出现落差。
2、个人隐私
两个人选择了同居,就是选择了个人隐私的透明化。可是,失去彼此的私人空间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即使是结婚后的夫妻,必要的空间还是需要的。不然很快你们就会被彼此的疑神疑鬼折磨到崩溃,感情也会走到尽头。
3、家务问题
两个人一起住的时候,家务肯定要比一个人时多,如果碰上了一个不干家务的男人的话,那么在你辛苦地做饭、洗碗、洗衣服、拖地、倒垃圾的时候,你会不会很怀念一个人的单身生活?所以,对于家务问题,最好和对方商量好如何分配;不然,即便结了婚,繁重的家务活也会让你们之间的爱情提前走向终点。
4、性行为
同居的两个人,自然免不了发生性行为。虽说今时今日,失去了“贞操”不是神马大问题,但是如果你们的感情并没有好到真的可以谈婚论嫁的话,那么最好谨慎进行婚前性行为。另外,避孕措施一定要做好,否则一旦出现意外,你的人生计划就有可能因此而改变,甚至要遭受流产的痛苦。
婚前同居离婚率会升高吗
据调查发现,男人同居越久越不愿结婚,对于某些男人而言,同居更多是一种理性的试婚行为,随便试试不合适就分开,试婚不仅给人不负责任的感觉,而且还有可能会增加离婚率。美国耶鲁大学一项研究显示,在婚前同居的情侣,婚后的离婚率高达80%;相较那些没有过婚前同居的夫妻,离婚可能性高出46%。有情感专家表示,大多数男人选择婚前同居,多数是因为缺乏判断力和看人看事的能力,而同居是一种不能较清晰了解对方的行为,所有才选择婚前同居。婚前同居后离婚率竟然升高的原因可能是双方厌倦了,而且同居会暴露彼此的缺点,男人尝过滋味后责任感可能会越来越弱,加上分手的成本太低了,当感情走到冰点时,男性或许更倾向于放弃,而不是继续维护一段即将告吹的恋情。这里就不讨论男人是否有损失了,这些事情可谓理还乱。其实会不会离婚还是看人的,当你遇到一个对的男人,无论怎样他都会爱你一辈子,如果还没有男票的妹纸,现在就先好好疼爱自己吧。
为什么年轻人都不喜欢相亲?下面给你们说明三大原因很真实:
1有些父母有的真的是时候是纯属着急,看到别人家比自己的孩子还小的都早早已经结婚了,而他家的孩子已经快奔三十了,那就更应该结婚了。父母他们觉得现在他们的年纪还不算很大,等孩子结婚后生了小孩他们还可以帮忙带,等晚些他们怕帮不了我们什么忙。
可我们的想法总是和父母不一样,我们都觉得年纪还不算很大,我们总是想先创业再成家,毕竟现在结婚成本高,而婚后的压力更大我们可能扛不起一个家庭。也不想结了婚以后啃老花父母的钱。
先立业后成家,这样对他现在的压力不是很大,对家庭也负责,有这样想法的人很多,只不过父母不能理解罢了,所以他们面临的是天天被催的结果,对此只能是先躲着点了。这也是现在年轻人不想相亲原因之一。
2现在很多人都觉得相亲就是去逛商场,都是明码标价。很多人都觉得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不能光看物质。对于我们而言就没有想进行下一步了解可能。
俩人第一次见面就说一些条件,什么工作,有房子没有,有车没有,都是讲条件的。有的人没房没车没钱就觉得很尴尬。结婚其实应该先谈感情,但是相亲总是先说这些。
大多数人的相亲的目的性太强了,都不愿意自己的婚姻要有目的的情况下结婚。这也是现在的人不愿意相亲原因之一。
3现在是自由知道所以很多人都崇拜着自由恋爱。都想着自己能找到那个陪伴一生的人,自己来主宰自己的婚姻。
只有恋爱它的随意性强,而且方向模糊。自由恋爱是为恋而爱,尽情地享受恋爱的美妙之处。
他们都想为了爱情的结婚而不是包办式婚姻只有生活没有爱情。
自由恋爱是一方源一方的钟情,自由恋爱更符合当下年轻人所追求的自由,这样的心甘情愿的恋爱会带来很多好处,同时也会免除一些尴尬的问题。自由恋爱不用顾及一些其他的问题,例如父母和亲属之间的面子问题,这样会使自由恋爱的两个人更加放松身心。这就是现在很多人喜欢自由恋爱不喜欢相亲的原因之一。
高房价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但由于本人的认识有限就只谈以下几点了:
1虚假购买力,透支未来中国经济
中国住房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住房市场化一开始马上就引进西方的按揭购房方式,使得住房需求和购买力在同一时间突然放大,供需矛盾恶化。同时投机商和房地产商控制房源,捂盘惜售,煽风点火进一步加剧供需矛盾,使价格直线上升。住房的需求很大是肯定的,住本身就是生活必须品,那么多的人口进城,那么多的大学毕业生,那么多的婚龄青年需要成立家庭,需求量是很大,那么我们来谈谈购买力,按揭贷款购房方式一出现好像价格不在是问题,再贵的房子都有人买得起,这才是推动房价虚高的根源。实际情况不要说全额现款购房,就是30%的首付很多人都是七借八借才拼凑到的,买完后20年每个月要拿一半以上的家庭收入来支付房贷,这样形成的购买力是虚假的,而这却是房地产商所看重的,有了虚假的购买力就可以定出虚高的价格,定价高点没关系反正总有人会买,他要的并不只是你现在口袋里的钱,他要掏空的是你未来20的收入!!!
对于一个贷款买房按揭了20年,每月用差不多一半收入还贷的家庭,未来20年这个家庭的消费能力可想而知,这样的家庭多了,那未来20年中国的消费靠什么来拉动?中国经济将严重透支。
2贫富差距拉大,财富过于集中,影响社会稳定
超高的利润一方面使财富迅速向房地产商集中,另一方面使买房和买不起房的普通民众付出高昂代价产生埋怨心理,两个阶层迅速对立。最新一期的中国福布斯一公布相信很多人都会吓了一跳,首富身家1300亿从事房地产,我们假设每套房子给她赚13万,那么就需要100万个家庭以极高的代价为这100万套房子买单,100万个家庭平均以3口之家来计算那就是300万人口,也就是说用300万人的痛苦才能成就一个中国的1300亿首富(当然这里只算买房的,那些买不起房子的人的痛苦在这里我们就不做计算了)。1300亿的首富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有多大的贡献?实际的贡献是有限,如果硬要说有最大的贡献的话,那可能是这些新形成的经济寡头会用他们手中的巨额金钱来干涉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策略!那么这300万人的不满和其购房后其他物品消费能力的下降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却会带来极大的破坏。
3拉高物价水平,提高了劳动力成本,降低了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
房地产市场过热,导致钢铁建材等系列资源性基础材料的价格上涨,进而拉动整个社会的生产成本,生产成本高了那生活用品的价格也就提高了;房价上涨了伴随而来的就是房租的上涨,生活成本高了那工资也就得提高,1000块的工资涨到1300块,房租涨了200块,生活用品涨了100块,住的还是原来的房子,吃用还是原来的东西,生活没有任何的改变,但企业的雇佣工人的工资涨了,购买生产材料的价格高了,生产成本高了,产品贵了,国际竞争力下降了。那有人会问钱都跑到哪里去了?跑房地产商那去了,财富重新分配了!
4晚婚情况会更加严重,甚至出现多数婚龄群体结不起婚的问题
这一情况在大学扩招毕业后的婚龄群体中尤为严重,曾经的天之骄子,告别父母,告别农村,告别小县城,只身到城市读书,工作,奋斗,寻梦。读书时耗尽了父母的积蓄,甚至有很多背上了沉重的负债;找工作时面对很同期的毕业生的竞争,工作难找;工作后起薪低,城市的生活成本又高,一晃几年过去了,到了结婚年龄,现在的社会观念一提到结婚先讲到房子,叫他们拿什么买房子?拿什么去结婚?随着房价的持续上涨,这一问题将会进一步恶化。这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本是我们社会发展的基石,他们的梦想一旦破灭,我们社会经济将面临坍塌。
家庭是构建社会的细胞,一旦细胞的生长迟缓,整个社会将面临缺血衰老。
5境外资本炒做房产掏空国民财富
外资投资房地产炒做房价是对中国经济的最大破坏,随着人民币的看涨很多境外游资热钱,纷纷通过正当或非法的渠道进入中国,但不建厂也不投资,只投机股市和房地产市场。我们以房地产为例子:外资并没有住房需求,他也不会搬到中国来住,炒做房产只是为了让国内真正需要住房的人来接手,来为他们的利润买单,一套5000块/平米的房子被外资炒到10000块,价格涨了5000块而房子还是原来的房子并没有任何实质上的价值创造,对社会经济没用任何贡献,而老百姓多掏的5000块却成为外资的利润流向国外,谁赚谁赔一清二楚!其实这一点套用在国内也适用,为什么温州人那么有钱?那是因为全国各地老百姓的钱跑到他们口袋里去了,之前还有看到有些地方市政府大张旗鼓的欢迎外地炒房团就觉得好笑,那简直就是在谋害本地老百姓。
6增加公务员腐败的情况
虽然近几年公务员工资不断上涨,但也赶不上房价的上涨速度。以厦门为例,公务员的工资在四五千左右,而新建房子的价格在12万/平米以上,买个80平米那就是100来万,一般人根本承受不起,特别是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婚龄青年,在现实压力之下立场就不一定还会那么坚定。
7严重影响民间创业
结婚买房占了购房者中的很大一部分,这些人一般是25-35岁的年龄,这群人本来处在人生事业的发展阶段,但买了高昂的房子,把创业的启动资金交了首付,还得面对今后20年的按揭还贷,日子过得谨小慎微,完全动弹不得,等交完按揭已经错过了创业的激情年龄和最好时机。民间的创业激情一旦下降整体的社会经济活力也必将随之下降。
有些地方政府可能巴不得房价高涨地价高涨好卖地多收些财政收入,但其实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还是得依靠税收,不应该在地价上打主意,毕竟土地是有限的,这种收入也是不可持续的,这种收入是以牺牲某一特定群体的利益为代价的,是不合理的,而且最后政府还是要为高房价带来的劳动力成本上涨和公务员工资上涨买单
综上所述,房地产虚高的购买力所形成的虚高价格必须得到解决不然对中国的社会后患无穷。正因为房价已经挟持了中国经济,政府部门可能怕房价下降给整体经济和银行系统造成影响而不敢采取措施,但如果现在不采取行动,价格持续往上涨,可能会应了那句话:爬得越高跌得越惨,等市场自身真正见顶回调的时候,政府就算想保什么也无能为力了,这里随带提下,十分佩服政府在530时对股市的调节政策,要是没有那次调整现在的股市是什么样子估计没有人敢想像。
解决办法:
根本问题还是在于解决供需矛盾,有了需求用堵是堵不住的,衣食住行,住房也是生活的必须品之一,安居才能乐业,人民生活中的合理的要求应该得到满足,这也符合国家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那么主要就只好在供的方面下点功夫
1提高市场供应量
加大住房用土地供应
打击囤地而不建囤房而不售
2分散需求优先供应
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分流对商品房的需求
加大2级城市建设,缓解大城市迁入人口压力
加大社会宣传,改变结婚买房的观念,同时在经济适用房的基础上是否也该增加个结婚适用房的概念,优先供应晚婚青年
3严控房产业利润,挤掉虚高房价
虚高的利润可能会造就一小部分巨富,但是却牺牲了普通大众利益,社会财富不应该以这种不合理的方式进行重新分配
本来按照市场自身的规律,一但某个行业的利润过高就会有很多的社会资金跟进,提高产能,拉低价格,最终该行业利润会与社会平均利润持平,但在动辄几亿几十亿拿地情况下,一般小的投资商已经无法进入市场,形成了事实上的大户垄断。几个大户事先拿下大片土地,拿出其中一小块地进行社会拍卖,大户们再联合把价格拍到天价,然后把事先拿到的大片土地参照这一天价地价计入房产的土地成本,这样算计出来房屋的价格能不虚高吗?再加上虚报的公司开支,运行成本,工资成本等,以这些需高的成本定出来的房价想不“虚”都难了!
中医讲究“虚则实之”才能回复身体的健康,那么政府是不是也该还房价一个真实的面孔来回复
社会经济的健康?
4打击投机炒作,特别是外资炒作。
住房和粮食一样同是生活必须品,那么为什么政府不允许囤积炒作粮食,却可以对住房的疯狂炒作视而不见呢?
最彻底的办法就是让房产失去投机价值。对于购入居住未满5-10年而出售者,对比其购销差价,扣除同期物价水平和银行利率,对获利部分征收高额投机税,甚至全额征收,让投机无利可图。想投资的人可以去投资店面,厂房,写字楼。
5如果以上效果仍不明显,那么就只能调整按揭方式,大幅提高首付比例,彻底解决虚高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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