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花的钱要的回来不

结婚前花的钱要的回来不,第1张

法律分析:看情况。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彩礼,双方分手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但如果是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而赠送的小额财物,分手后不能再要求退还。一般赠予,旅游、一起吃饭花的钱等不能主张返还,大额转账可认定为赠与或者借款。如果涉及到彩礼,没领结婚证的可以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主观:

婚前存款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 。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进行 婚前财产公证 。 我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6868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 ,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这笔钱若为独立存款,且可与婚后存款区分开来即为婚前个人财产,他人无权分割,当下律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前给女方的钱,如果说是作为彩礼给的话,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两个人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财产分割的。但是如果你想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话,那是不行的。如果说两个人还没有正式的结婚,那么婚前的彩礼是可以要求退还的,但是如果两个人已经结婚的话,婚前的彩礼就只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然后根据情况进行划分,不能够要求退还。离婚是夫妻双方共同的选择,而共同财产是以两个人正式结婚领了结婚证的时候为准的,你所说的结婚前给女方的钱要看是什么样的钱,如果只是普通的零花钱的话,那是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你们两个人当时还没有领结婚证,两个人不是夫妻关系,所以你给他的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你自愿的,并不是对方强迫的,所以这些钱只能算是零花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说你所说的结婚前给女方的钱是你给女方结婚前的彩礼的话,那么彩礼其实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你们两人结婚后选择离婚了,彩礼是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的。而且在划分的时候还要看是否有过错,如果说是女方的过错的话,那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多退还一些彩礼钱,在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的时候,男方可以分到更多的钱,反之就是女方分到更多的钱。所以总的说来结婚前如果你是给女方的零花钱的话,那么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你给的再多那也不算,如果说明确的作为彩礼给女方的话,那么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走向分离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如果存在着什么争议或者分歧的话,还是建议通过法律的形式由诉讼进行解决,这样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最为明确的。

法律分析:结婚前存的定期钱,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参与夫妻财产的分割。夫妻个人财产通常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一般包括:法定个人财产和约定个人财产,具体来说,就是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主观:

一、没结婚自己存的钱算婚前财产吗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 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 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2、夫妻双方有约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4、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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