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书

双方协议书,第1张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双方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双方协议书 篇1

 协议人:xx,男,xx年3月11日出生,汉族,xx。

 协议人:xx,女,xx年5月16日出生,汉族,xx。

 协议人贝贝、菲菲于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六日在朝阳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七日生有一女张云菲。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贝贝与菲菲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

 1、女儿张云菲随菲菲生活,女儿的抚养权归菲菲,由贝贝每月给付抚养费肆仟元,直至女儿张云菲完成学业止,关于赞助费、课外培训费、出国留学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2、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每月的1日至3日之间支付至下列帐户:

 开户行:xx:菲菲帐号:5051xxx-01xx-0198xxx-x

 3、探视权的具体行使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贝贝每星期休息日可探视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贝贝可直接与孩子联系,但应提前通知菲菲,菲菲尊重孩子的意见,对于贝贝见孩子的时间、地点一切以孩子意见为主,菲菲决不干涉和参与意见。

 三、关于财产分割

 1、双方共同拥有的新加坡天益有限公司(股票名称xxxx,股票代码hxx)的股票共计6000万股(其中700万股系菲菲朋友林子亮委托菲菲购买,且归林子亮所有。已经抛售的800万股归菲菲所有,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贝贝不再提出要求分割。),贝贝分得现存4500万股中的XX万股,其余2500万股归菲菲所有。菲菲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立即将贝贝分得的份额过户到贝贝名下。

 2、夫妻共同拥有的两套房产,其中座落在北京市朝阳区财满街财经中心x号楼xx室的房产归菲菲所有,贝贝不再提出分割。座落在北京市朝阳区万达广场x号楼x单元xxx室的房产归贝贝所有,菲菲不再提出分割,该处房产权人变更手续自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办理,菲菲协助贝贝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贝贝负责。

 3、双方共同拥有的尼桑贵士牌7座旅行车一辆(车牌号:京kaxxxx)、德国宝马轿车一辆(车牌号:京axxxxx)归菲菲所有。一汽大众奥迪a8l轿车一辆(车牌号:京huxxxx)归贝贝所有。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贝贝名义投资的公司股权,包括:

 xxx金属贸易(北京)有限公司(股权占60%)

 xxxxx实业有限公司(香港)(股权占49%)

 归贝贝所有。

 5、双方共同拥有的现在菲菲名下银行存款、人寿保险均归菲菲所有,贝贝不再提出分割。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名下则由谁来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五、合同的文本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双方协议书 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 物权法》等法律,现订立如下共有协议,以维护双方权利。

 于 年月 日,甲方与 房地产签订购房合同,购买市奈曼旗 小区号楼单元楼号房,房屋结构为三室一厅一厨两卫,建筑面积为 。甲方支付订金 万元,甲乙双方协定,房款剩余部分由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两人共同偿还。结合有关法律条例,本着双方公平自愿的原则,该房产协议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都享有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甲乙双方现将今后该房屋的产权及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

 产权,双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协议签订后无论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件时登记哪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对于该房产的百分之五十产权不变。

 二、 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签字,任何一方及

 第三人不得擅自转让该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无权处分权人进行赔偿。

 三、 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转让、居住等过程中发

 生争议,

 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 本协议一式2份,

 房产共有签名: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有关人才、职业方面的网友争论及原创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协议规定范畴内使用;

 2.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并根据金融界用户以及乙方的反馈积极开发为金融界用户所欢迎的人才职业信息;

 3.在其网站为乙方频道设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乙方频道LOGO或文字及URL网址链接;乙方网站主页的网络路径;以上内容由乙方根据协议附件规定提供,乙方拥有上述内容的版权与修改权,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网上修改上述内容的管理权限;

 4.甲方在首页"合作伙伴"中加入""的文字链接。

 5.提供甲方的旗帜(BANNER)广告,大小为468×60象素的图象文件,具体发布事宜由双方商定,按协议附件规定执行。

 6.上述所有图形LOGO均由乙方自行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1.在乙方网站频道中为甲方创建独立目录,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与信息;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的位置。

 6.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 协议执行期限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新晨范文网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盖章:盖章:

双方协议书 篇4

 甲:

 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经友好协商,特就购销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商定结帐方式为:实结。

 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

 2、甲与乙结款依据为乙开具的发票和甲的入库验收单。

  二、乙责任:

 1、保证货品价格公道,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北京市区统一货价。

 2、保证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三无”产品。

 3、保证货品质量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出现严重的危及到人身健康及安全的质量问题,甲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乙所供货未结全部货款,以视处罚。

 4、乙要保证手机或坐机24小时通畅,便于甲及时要货与沟通。

 5、乙应按甲要求按质、按量、按时送货,如出现送货不及时给甲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将由乙全部承担相关责任。

 6、协议期间如发生乙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通知并将更改后的有效证件传至甲备案,如乙停业、外出等临时情况出现送货有变动的,要及时安排好临时接替人员,提前通知甲,并将转交代理人员****告知甲,以保持供货需要。

  三、甲责任:

 1、按照每日需要货品,根据使用部门提前下的申购明细单,库房人员要提前八小时通知乙要货,并提供准确、真实的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要求,便于双方工作顺利开展。

 2、如遇紧急情况要货时,甲应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乙,与乙及时沟通,以准保作用部门需求。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因单方问题想解

 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甲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所有损失均有乙负责。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甲管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执行中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章): 乙(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双方协议书 篇5

  网友问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按手印没有公正过有效吗?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律师解答 : 有效,长期有效。

  亲子鉴定秘档(17)鉴定引产儿

 20xx年夏天,一男一女来到了华大方瑞。女人是60岁左右的老太太,梳着利落的短发,衣着虽然普通,但浑身上下都透出厉害劲儿。男人30岁出头儿,神情呆板。老太太向工作人员打听:“能不能给胎儿做亲子鉴定”工作人员说:“如果是胎儿,可以在母体怀孕四个月以后来做。”“我想鉴定的是引产的胎儿。” 说着,把一个小木桶拿到桌子上,“就是这个。求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我也不愿意这样,可孩子已经快七个月了,都成形了啊,就这么没了,我们还蒙在鼓里。”老太太忍不住哭了起来。

 在接案室里,同事问能否取胎儿的脐带血做亲子鉴定。邓亚军摇摇头说:“不行,脐带血有可能混有母亲的样本,很可能影响亲子鉴定的准确性。虽然胎儿没发育成熟,但手部中间的软骨组织可以做亲子鉴定。”随后,邓亚军问老太太:“孩子样本跟谁做比对”老太太指着旁边的男人说:“这是我儿子,想鉴定这孩子是不是他的。我们想快点儿得到结果。”“孩子母亲能来吗如果有她的样本鉴定的速度会更快一些。”母子俩的脸色都变得不那么好看了。“她来不了,也根本不愿意来。”

 按老太太的说法,儿媳妇家在相邻的县,两家情况差不多。儿媳妇小儿子两岁,长得倒还漂亮,性格也开朗,朋友很多。20xx年底,两个人结婚第五年的时候,儿媳妇终于有喜了。公婆特地搬到了儿子家。“一住在一起,没多久我就觉得儿媳妇很奇怪,很少跟我们说话,有时候还闹脾气,跟我儿子吵。有一天,她忽然说不想要孩子了,说什么怀孕的那几天她身体不好,怕孩子生下来不健康。但之前体检的时候,医生明明说孩子发育得很正常。全家人都劝她,好不容易才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怀孕六个月的一天早上,吃完饭后说想下楼买点儿东西,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没回来。我和儿子把周围都找遍了也没见到人。后来我想,她大着肚子,是不是突然不舒服被人送医院了,就去医院打听。跑了几家医院,我终于在一家医院找到了她,却发现孩子已经没了。她一句话也不说,我和儿子就找到了医院。医生竟然说她是来申请做引产手术的,手术刚刚做完,还说手术前她的‘丈夫’已经签字了。儿子一看,‘家属签字’后面果然写着自己的名字,但根本不是自己的笔迹。我当时就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儿子的。”虽然儿子说什么也不相信老太太的分析,但老太太还是从医院要来了引产下来的胎儿,准备做亲子鉴定。

 不出所料,亲子鉴定的结果显示,胎儿的DNA数据与父亲并不匹配,不是老太太的嫡亲孙子。取亲子鉴定结果那天,老太太和儿子儿媳妇都来了。亲子鉴定结果刚拿出来,老太太就一下抢了过去,看到最后几行字,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指着儿媳妇的鼻子痛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这下还怎么抵赖!”儿媳妇一言不发。儿子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是怎么回事儿”老太太嚷道:“怎么回事儿,你还问她怎么回事儿!这还用问呀!”儿媳妇低着头半天没说话,最后眼泪都出来了,低声说:“我没什么好说的。”老太太冲上去要打人。儿媳妇情急之下大声说: “我嫁到你们家难道就是为了生孩子吗”“女人不生孩子,那还结婚干什么!”儿媳妇对儿子说:“这事儿是我做得不对,咱们明天就去办离婚吧!”老太太拉住儿媳妇说:“你还有脸先提离婚!”儿子面色铁青,一直没说话。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有效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效协议书 篇1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了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特签订了以下条约:

  一、协议的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切经济关系从零开始。

  二、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及家庭事务的分配权利及责任

 (一)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二)责任。

 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方必须每月承担双方的各种公共费用,祥情请见“协议的内容”。

 2、债务:个人债务的个人承担,配偶无需承担。

 3、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出现疾病或发生经济困难,自身无能力支付且对方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有责任暂代其支付,待身体恢复健康后或经济转好后,视经济情况、偿还能力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协商是否偿还。

  三、协议内容

 (一)公共的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由男方承担,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费,家庭生活必需品、饮食、水电费、卫生、家用电器、汽车费用等。女方负责家务劳动(包括做饭、洗衣、打扫房间)。

 (二)协商的费用。需要协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车费、出游及其他可协商支

 出费用,以共同协商为准。经协商双方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则由提出方自行承担。

 (三)非公用的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个人所需的开销支出。包括医疗、消费、请客应酬、人情客往、电脑、手机、数码、交通、电话费等。

 (四)子女的抚养费。因男女双方收入差距悬殊,女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五)父母的赡养费。男女双方父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

 (六)男女双方有各自独立的私人空间和自由空间,对方不得强加干涉。女方有绝对获得男方尊重的权利,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强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双方以对婚姻忠诚为原则,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轨行为,则婚姻关系结束,过错方净身出户,女儿归未有过错方抚养。

  四、意外处理

 (一)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现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待事件处理妥善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对协议履行的延误或者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责。

  五、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协议书 篇2

 20xx年5月20日,徐某与刘某登记结婚,一年后生育一子,由于性格不合,两人经常发生争执,于20xx年11月13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由徐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婚生子抚养费9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同时还约定,如果刘某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应自愿向徐某承担违约金6万元。但从20xx年4月开始,刘某就不再支付儿子抚养费。现徐某准备起诉刘某给付违约金,但她不知道能否得到支持,这样的违约条款是否算数。

  讲法理:

 在生活中,很多夫妻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就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会约定较多的内容。为了保证双方如实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夫妻双方往往还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约定违约金条款,通常违约金的数额还相当高。当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时,另一方除了要求继续履行外,还同时主张高额的违约金。

 有人会认为,婚姻案件是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的纠纷,与《合同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性质不完全相同。因此,将《合同法》中民事责任种类中的违约责任条款适用于婚姻案件中是不合适的。但我个人认为,虽然夫妻关系较《合同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区别,但离婚协议的性质在法律上应当被认定为合同的一种,是双方经过合意所产生的,应当受《合同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于协议离婚中纠纷的处理原则和处理方式以及对离婚协议性质的认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明确。

 因此,受《合同法》调整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若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理应承担《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自然违约金条款也适用于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至于违约金金额的问题,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但是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临由人民法院调整的法律风险。根据本案的,并结合上述分析,徐某与其前夫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效协议书 篇3

 协议人:杨培昌(原房主)

 马莲琴(杨培昌配偶)

 杨全保(系杨培昌马莲琴长子)

 杨保军(系杨培昌马莲琴次子)

 杨保现(系杨培昌马莲琴三子)

 杨保庆(系杨培昌马莲琴四子)

 协议人杨培昌、马莲琴与其四个儿子共有一房产,坐落在林州市陵阳镇林钢第一生活区16幢3单元501号,产权证号为:房权证林州市房字第00011778号。现上述协议人通过协商,达成分家析产协议如下:

 一、上述协议人本着自愿、公平原则,一致同意将上述房产所有权析于协议人杨保庆名下。

 二、协议人杨培昌、马莲琴、杨全保、杨保军、杨保现、杨保庆对本协议第一条之规定均无异议,并保证协助协议人杨保庆到主管机关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三、以上各条是上述协议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共同遵守。

 四、该协议一式七份,协议人、公证机关及房产登记机关各一份。

 五、本协议经协议人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签字):

 二零xx年五月一日

有效协议书 篇4

 男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女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该等事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分手,恋爱关系终结。此后互不干涉对方工作和生活。

 第二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现金xxxxx元 (xxxxx元整)分手费。该分手费作为甲方对乙方就恋爱期间该等事项的全部补偿,包括乙方在此期间的所受精神创伤、人工流产所受身体上的痛苦、身体康复的必要营养费用及其他与此有关费用。

 第三条:甲方付清分手费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一致同意放弃因该等事项向对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四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己将分手费一次性付清,乙方已全额收悉。

 第五条:甲乙双方己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含义, 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第六条:如果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付违约金xxxxx (xxxx元整)元给甲方。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诉求撤销、变更、无效之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三:男女签订分手协议归还恋爱中的花费是否有效

 男女签订分手协议归还恋爱中的花费是否有效

 案情简述

 叶某在金融证券上班,任职经理,收入颇丰,每月收入上万,属于金领一族,女友蔡某,同属一家公司,就职行政部门,年轻漂亮,但是月收入大概在5000元。两人交往两月后,蔡某要求叶某为自己购买小轿车用于代步,出于两人交往时间较短,也因为不变拒绝女友的要求,变同意购买,但是为避免出现人财两空,将购车款15万打入蔡某账户。蔡某购买车辆一部,并且要求叶某同时支付购车税。

 两人和和美美相处4个月之后,蔡某又提出购买名牌手袋的要求,于是叶某委托朋友帮忙代购名牌手袋以及名牌手表。但是蔡某依然不满足,提出更换新车,叶某以开车没有多久不用更换新的为由,拒绝蔡某的要求,两人起争执,并且蔡某拒绝再与叶某交往。叶某见两人已经无和好的肯能,多次电话与上门要求偿还归还恋爱期间用于自己身上的花费。蔡某这个时候已经交往他人,为避免前男友破坏期间的恋情,答应偿还费用,于是两人自愿签订一份《自愿还款协议》。

 协议写明双方因女方原因分手,女方自愿将恋爱期间的部分花费归还男方,共计20万人民币,并且在协议中注明开支的具体费用和项目,约定半年内偿还完毕。但是直到协议到期后,蔡某依然拒绝偿还,称自己与现任男友已经分手,无力偿还。叶某基于《自愿还款协议》,认定蔡某应当偿还,告知如果不偿还,就诉诸法律。

 律师解析

 《自愿还款协议》是否有效

 对于这份协议是否有效,争议很大,这份协议与分手补偿协议或者是青春补偿费用的协议是有不同之处,在法律中,分手补偿协议与青春补偿协议是没有 任何相关规定支持的,无法可循也无法可依,签订这样的协议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签订协议后,义务方不愿意履行,无法要求其强制履行,及时是诉讼到法院,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案中的《自愿还款协议》,虽然男方之前的花费是属于对于女方的赠与,但是在两人分手后,由于女方是自愿同意偿还恋爱期间部分花费,双方之间又构成新的约定,这笔债务不是凭空而来的补偿,故而是可以认定该协议是有效的。

有效协议书 篇5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协议的情形,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根据现在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有效协议书 篇6

  案情

 原告郑某(男)与被告陈某(女)于20xx年9月结婚。20xx年2月双方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陈某提出离婚,并与郑某共同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为: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小孩由郑某抚养,陈某不承担抚养费。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归郑某所有,但必须补偿陈某八万元人民币,其他共同财产归郑某所有。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陈某回到娘家居住至今。20xx年12月,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来证明双方都已协商同意离婚,对小孩和财产也都进行了约定。陈某辩称当初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份协议书没有生效。她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当初双方关于小孩和财产分配的协议。

  争议

 该份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也不违法,且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该份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但该份协议并不当然导致原、被告婚姻关系解除,因为离婚不仅要有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还需要一定的形式要件,所以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履行完必要的程序后,才能真正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第二种观点认为,该案中的离婚协议书并未生效,但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则协议书中关于小孩抚养和财产分配的约定应该具有约束力。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当离婚这个前提条件成就时则该份协议书应当有效。

 第三种观点认为,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离婚协议生效时间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通过法院离婚,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反悔。但已经签字捺印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现有财产状况,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原、被告虽然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双方未持此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该协议书不具备登记这一特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也不会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来判决双方离婚,但可以依据该份协议结合其它证据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及家庭财产情况。

有效协议书 篇7

 男:XXX,____ 年__ 月__ 日生,XX族,现居住地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女:XX, ____ 年__ 月__ 日生,XX族,现居住地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认识,于______年__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子(男/女),____。现因_______问题,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计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各自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 ___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无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任意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共同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的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任何财产,任何一方必须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有效协议书 篇8

  网友问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按手印没有公正过有效吗?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律师解答 : 有效,长期有效。

  亲子鉴定秘档(17)鉴定引产儿

 20xx年夏天,一男一女来到了华大方瑞。女人是60岁左右的老太太,梳着利落的短发,衣着虽然普通,但浑身上下都透出厉害劲儿。男人30岁出头儿,神情呆板。老太太向工作人员打听:“能不能给胎儿做亲子鉴定”工作人员说:“如果是胎儿,可以在母体怀孕四个月以后来做。”“我想鉴定的是引产的胎儿。” 说着,把一个小木桶拿到桌子上,“就是这个。求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我也不愿意这样,可孩子已经快七个月了,都成形了啊,就这么没了,我们还蒙在鼓里。”老太太忍不住哭了起来。

 在接案室里,同事问能否取胎儿的脐带血做亲子鉴定。邓亚军摇摇头说:“不行,脐带血有可能混有母亲的样本,很可能影响亲子鉴定的准确性。虽然胎儿没发育成熟,但手部中间的软骨组织可以做亲子鉴定。”随后,邓亚军问老太太:“孩子样本跟谁做比对”老太太指着旁边的男人说:“这是我儿子,想鉴定这孩子是不是他的。我们想快点儿得到结果。”“孩子母亲能来吗如果有她的样本鉴定的速度会更快一些。”母子俩的脸色都变得不那么好看了。“她来不了,也根本不愿意来。”

 按老太太的说法,儿媳妇家在相邻的县,两家情况差不多。儿媳妇小儿子两岁,长得倒还漂亮,性格也开朗,朋友很多。20xx年底,两个人结婚第五年的时候,儿媳妇终于有喜了。公婆特地搬到了儿子家。“一住在一起,没多久我就觉得儿媳妇很奇怪,很少跟我们说话,有时候还闹脾气,跟我儿子吵。有一天,她忽然说不想要孩子了,说什么怀孕的那几天她身体不好,怕孩子生下来不健康。但之前体检的时候,医生明明说孩子发育得很正常。全家人都劝她,好不容易才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怀孕六个月的一天早上,吃完饭后说想下楼买点儿东西,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没回来。我和儿子把周围都找遍了也没见到人。后来我想,她大着肚子,是不是突然不舒服被人送医院了,就去医院打听。跑了几家医院,我终于在一家医院找到了她,却发现孩子已经没了。她一句话也不说,我和儿子就找到了医院。医生竟然说她是来申请做引产手术的,手术刚刚做完,还说手术前她的‘丈夫’已经签字了。儿子一看,‘家属签字’后面果然写着自己的名字,但根本不是自己的笔迹。我当时就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儿子的。”虽然儿子说什么也不相信老太太的分析,但老太太还是从医院要来了引产下来的胎儿,准备做亲子鉴定。

 不出所料,亲子鉴定的结果显示,胎儿的DNA数据与父亲并不匹配,不是老太太的嫡亲孙子。取亲子鉴定结果那天,老太太和儿子儿媳妇都来了。亲子鉴定结果刚拿出来,老太太就一下抢了过去,看到最后几行字,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指着儿媳妇的鼻子痛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这下还怎么抵赖!”儿媳妇一言不发。儿子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是怎么回事儿”老太太嚷道:“怎么回事儿,你还问她怎么回事儿!这还用问呀!”儿媳妇低着头半天没说话,最后眼泪都出来了,低声说:“我没什么好说的。”老太太冲上去要打人。儿媳妇情急之下大声说: “我嫁到你们家难道就是为了生孩子吗”“女人不生孩子,那还结婚干什么!”儿媳妇对儿子说:“这事儿是我做得不对,咱们明天就去办离婚吧!”老太太拉住儿媳妇说:“你还有脸先提离婚!”儿子面色铁青,一直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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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当底线受到冲击时(3)

邓亚军很惊讶地看着他。男人脸上还是很平和的表情,语气平缓地说:“对啊,她从这里知道鉴定结果的那天晚上,考虑了很久,最后还是把事情告诉我了。”

男人看着邓亚军意外的表情,接着说:“我的确没想到,不过这样也挺好的,总比我自己来这里做鉴定好吧。我们没有打也没有吵,算是和平分手吧!”

邓亚军想起那个在电话里不断哭泣的女人,再看眼前这个举止得体、颇有修养的男人,的确非常般配,难怪当初她会那么苦苦哀求,甚至要求帮她作假。她想想,还是忍不住问:“那王红现在怎么样了?”

“她又结婚了,跟孩子的父亲。”男人在说出“孩子的父亲”几个字时,稍微停顿了一下,但语气并没有明显的愤懑或者不满。

男人告诉邓亚军,他也重新组建了家庭,现在的妻子已经怀孕了,要办准生证,所以需要调取这份鉴定结果给有关部门,证明自己之前的婚姻并没有留下亲生子女。邓亚军把那份鉴定报告找出来,交给那男人。他很有礼貌跟她道谢,然……

请采纳

邓亚军是中国最早的DNA鉴定专家之一。她在16年前从法医学法医学转行,一跃进入亲子鉴定领域,当时中国人对此还很陌生。在从事这项工作的这些年中,她鉴定了数万例。

她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是:“这孩子是我的吗?”遗憾的是,三分之一的答案是:“没有。”它还让她见证了无数感情的挣扎与破碎,见惯了太多的背叛,谎言和欺骗…

在2003年10月,邓亚军得到了生命中的第一个“顾客”。她30多岁,多年来一直希望要个孩子。可是这孩子的到来,却让她的生活充满了危机。本来,她在排卵期,头一天刚刚和丈夫睡过,第二天就和出差的同事有了一夜情。这一次,正好怀上了。因为孕期只有两个多月,胎儿尚未形成,DNA样本的采集是非常困难的。尽管邓亚军试过很多次,但还是找不出孩子的生父。那女子问邓亚军:「我怎么办?」

"你特别想要这个孩子吗?"是的。「谁的孩子先留在这里,等打完以后,可能就没有机会再怀孕了。」"我再想想。"3天后,这位女士给邓亚军打了个电话。"我把孩子弄走了"

她说,丈夫对她特别好,她不能让自己成为后患。他担心这百分之一,万分之一都会出现。时至今日,邓亚军仍在想,那个女人现在的生活如何,她如何面对自己的家庭,自己有没有一个孩子。

有一次,她在日记里写下这样一段话:大多数人都在想,养这么大的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还有一部分人是想知道,当初的一次激情出轨是否会留下些什么?

还有些女性想要通过亲子鉴定或找出孩子的生父来确认无辜吗?

怪异的委托理由,错综复杂的感情纠葛,都要通过这张纸鉴定来解决…

在他们的鉴定中心,有一个小的接待室,邓亚军说。

每次敲响这里的大门,她都知道,这是一场生命命运的悲剧,将再次上演。这个小小的鉴定中心在16年里接待了数万人。

他们当中有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也有六七十岁的老人。有些孩子还在肚子里,有些一、两岁,有些已经三四十了。但是无论如何,他们只想知道一个事实。这真理不只是血缘关系,而是人性与道德的关系。

多年来,朋友们见面总是打趣说:“今天,你又毁了多少家?”邓亚军说,“我只是一个揭开谜底的人。”是的,在这考验人性的修罗场,谁也不会为你披上遮羞布。若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还不是每个人都一样

法院为了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所以对周先生和妻子做了调解。经过一番调解以后,周先生和妻子都同意离婚,而周先生也不再要求对方赔偿自己50多万元,他表示赔偿的金额可以商量。最后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妻子赔偿周先生精神损失费15万元。

苏州的一男子和他的妻子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的生活是甜蜜和幸福的。出乎意料的是,越来越多的朋友开玩笑说,男子的三岁儿子长得不像他自己。周先生渐渐开始怀疑,并带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周先生感到震惊。他真的很高兴成为一名父亲,为他人抚养了三年的孩子。

周向法院起诉妻子钱,要求离婚,并支付50多万元精神抚慰费和子女抚养费。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重婚、同居、实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女方隐瞒子女与男方没有亲子关系,男方实际履行了赡养义务,其行为构成欺诈性赡养。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周某与钱某解除婚姻,子女由钱某抚养,钱某赔偿周某15万元。因为他的妻子隐瞒了这一事实,这构成了欺诈。周先生在不知何故的情况下抚养了他的孩子,结果赔了钱。两人离婚了,结果决定了。现在他的儿子三岁了,他三年的陪伴和爱都白费了。他只拿到15万,这让网民们觉得很不合理。

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义务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这种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只存在于一定范围内、一定顺序的亲属之间。有经济能力的祖父母和成年有经济能力的兄弟姐妹应当承担这一义务。这种赡养义务源于亲属关系。许多网友站起来捍卫尊严的勇气,相互忠诚是婚姻最基本的要求。那些不忠于婚姻的人必须受到惩罚。我希望周先生能勇敢地面对来生,和女儿一起过上美好的生活。       

2019年12月21日晚八点句读联盟七色阅读作坊第20次分享活动安排

主持词:

开场部分:

亲爱的句读联盟七色阅读工作坊的朋友们,晚上好,欢迎大家在周六的晚上如约而至。我是今晚的主持人袁会云老师,我在美丽的甘肃泾川问候大家。在这个冬日的夜晚,借助神奇的网络,我们将聆听一段关于梦想的分享。在这里,特别感谢猫校为我们提供的平台,这是一个有395人的大家庭,同时,猫校也是甘肃省泾川县句读联盟协会的副会长,为了阅读推广,为了教师成长,他付出了很多,他用自己的行动感染着我们,激励着我们。谢谢猫校!朋友们,你还记得自己年少时的梦想吗?你还记得自己的初心吗?初心,可能是一份远大的志向,初心,也许是一个简单的愿望,有的初心,可能走着走着,就迷失了,而有的初心,走的再远,依然会坚定的靠近,今天晚上的分享嘉宾是来自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的中学高级教师朱云英朱老师,她坚守了自己的初心,坚持了在自己的梦想,一路鲜花盛开。朋友们,让我们用掌声和鲜花欢迎亲爱的朱老师。首先请允许我向各位朋友简单介绍一下朱老师。朱老师在学生时代就曾发表散文《我的心愿》,获全国征文二等奖。如今更是不断有散文和诗歌发表于《人民日报》《美与时代》《教师博览》等各级报刊杂志,是一名非常优秀的中学语文教师。今天晚上,朱老师跟我们分享的主题是《跨界—一位语文老师的音乐梦想》,一位忙碌的语文老师是如何排除万难,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的呢?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朱老师。过渡段:非常感谢朱老师的精彩分享,刚才朱老师从自己的切身经历,从梦想成真,回顾了自己音乐路上的萌芽时期,特殊的导语,追梦的脚步,诗与远方五个方面做了分享,情真意切,感人至深。我们也明白了,一个人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不仅要有勇气,更要有行动。下面我们欢迎今晚的点评嘉宾周老师,请允许我向各位朋友介绍周老师:周小珍老师,网名小豆子,小学音乐老师,她是生命化教育的追随者和实践者。让我们用掌声和鲜花欢迎周老师对朱老师的分享进行点评。

结束语:

梦想的实现并非一朝一夕,追求梦想的道路上需要努力和坚持,需要汗水和泪水。在追梦的道路上,每一段旅程都蕴藏着美丽的风景,感谢朱老师的真诚分享,感谢周老师的精彩点评,感谢猫校让我们相遇,感谢周六晚上依然坚持学习的自己。朋友们,在一条路上走的久了,别丢下自己的激情和梦想,别忘却了曾经的那份执着……句读联盟七色阅读工作坊第20次线上分享到此结束,但我们追梦的脚步永不停歇,谢谢各位朋友,在冬至的前夜,温暖如初的陪伴。

分享嘉宾分享内容

梦想的种子一旦播下,总有一天会破土而出。                                ——题记

一、梦想成真

今年7月21日晚,苏州大学实验学校五百人的会议室座无虚席,全国第五届“教育行走”教师公益研修夏令营破冰晚会中火热进行中。出彩的节目,热情的主持,吸引着教师们的目光。当美丽的晓霞老师播报我们的节目就要开始时,我和来自天南地北、傍晚才刚刚初次见面的二十多位教师走上灿烂的舞台,展示由我谱写曲子的《行走之歌》,他们将和我一起演唱这首歌。

三年前,当我在大连和刀哥说,我想参加“教育行走”时,没有想到三年后的我能站在教育行走的舞台上演唱自己谱写的歌曲。同样,三十多年前,当我手执教鞭走上中学语文讲坛时,同样没能想到,三十多年后的我能站在来自全国各地几百名教师面前演唱我谱写的歌曲。

二、萌芽时期

从小爱唱歌,也许是天生,也许是受惠于母亲。我是听着母亲的歌长大的。母亲今年七十五岁。就是现在,母亲的歌喉,我们兄妹五个,无一人能及。母亲初中毕业那年,省音乐学院下来招生。招生的老师听母亲唱了一首歌,母亲当即被录取。非常可惜的是,母亲在省音乐学院只读了两年,就遇上三年困难时期(上个世纪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零年),学校解散,学生全部遣返,颇有音乐天赋的母亲没能从音乐学院毕业,十六岁就回到家乡当了一名山村小学老师。后来,和同是小学老师的父亲结婚,艰苦的岁月里,生下我们兄妹五个。可是无论条件多么艰苦,母亲总是那么乐观。印象中,深远的大山,一所小小的学校,教室就在一栋黄泥巴土筑造的老屋里,教室旁边是我们的卧室。又黑暗又老旧的屋子里,却常常飘荡着母亲明亮的歌声。

童年时代,家里养了一头猪,我和哥哥经常去田野里打猪草,哥哥打的猪草总是比我多。妈妈问:“女孩子手脚更麻利呀,为什么总比哥哥少这么多?”哥哥嘲笑我:“妹妹天天在那唱歌,哪里记得打猪草?”那时正值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除了屈指可数的革命歌曲,没有多少歌可以唱。我在田野里唱的那些歌,都是我对着小花小草,对着田野山野,对着大地天空,看见什么,就唱什么,歌词自己编,曲子也是自己编,想怎么唱就怎么唱,自由发挥,没有限制。模糊的记忆中,空旷的田野上,或者山野间,飘荡着一个小姑娘的歌声。偶有一两个成人走过,也会说唱得好听。非常可惜的是,那些原汁原味的即兴创作,没有能记录下来。

初中毕业十六岁考到高安师范学校,当时学校有一个歌曲创作课外活动小组,参加的人不多,我是其中颇有兴趣的一个。那时正赶上我们学校在谱写校歌。当时的音乐老师----曾述桂老师拿了歌词给我们,让我们拿着歌词哼哼。我的第一句哼出来,曾老师大为满意,说符合歌曲的意蕴,非常优美,开头的第一句就用了我的,引来同学们无比羡慕的眼光。非常遗憾的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歌曲创作课外活动小组只活动了几次,就不了了之了。

三、特殊的导语

初上讲台,每上新课,我的导语大多数时候就是一首歌。学习苏轼的《念奴娇 赤壁怀古》,导语是一首《三国演义》主题曲《历史的天空》;学习《林黛玉进贾府》的导语是两首歌:一首《枉凝眉》,一首《红豆曲》;学习朱自清的散文《荷塘月色》,导语是凤凰传奇的歌曲《荷塘月色》;学习《荆轲刺秦王》,导语是周杰伦《菊花台》;学习《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导语是《水浒传》主题曲《好汉歌》。大部分课文,总能找到一首与之相关联的歌。离开学校很多年的学生,久别相逢,回忆起当年的语文课堂,多会回忆起课堂上的歌声。

今年有一位学生跟我说:“朱老师,很久没听你唱歌了,上一次还是一九九一年。” 呵呵,一九九一年?二十八年了,他还记得,荣幸之至!

四、追梦的脚步

认识刀哥是二零一五年七月,在江西弋阳,《教师博览》首届读书论坛最后一天游览龟峰途中。认识了刀哥,也就知道了“教育行走”。再见刀哥于二零一六年,也是七月,在大连,《教师博览》第二届读书论坛上,我作了一个专题演讲,十分有缘,刀哥做我演讲的主持。一年来,通过阅读公众号“行走拓宽世界”上的文章,我对“教育行走”有了更多的了解,以至心向往之,有了参与的想法。但因教学任务和家中生活琐事,之后的两年都未能成行,非常遗憾,想着今年一定要参加,所以特别关注刀哥的信息。即便如此,还是错过了五月十号的征召。好在还有第二次,五月十八日提交论文通过,获得参加机会。五月五日上午上完两节课,在刀哥的公众号看到一则“教育行走”夏令营营歌征集启事!打开链接,读到张文质老师写的《行走之歌》歌词,歌词不长,仅短短八句。字面意思看似简单,仔细品读内涵丰厚。读完一遍,再读一遍,感觉这歌词简直,写的就是我。一位平凡的乡村教师,向着自己的教育理想,不断向前走,走,走。翻过一座座山,越过一道道岭,道路曲折坎坷也好,碰到沟沟也好,遇到暴雨也好,始终不停歇,始终在坚持。前行的路上,也会遇到志同道合的人。遇上了,一起走,微小的力量汇集起来,力量就变大了;力量大了,越走越坚强,越走越勇敢。希望有一天,我们的大地成为自由的大地。  这则启事征集的是曲谱,要求旋律足够简单,明快,优美。五音齐全的人能够全情投入唱响唱亮,五音不全的人也能跟着旋律和大家的音调一起哼。  我把这则启事转发到朋友圈,希望更多的人看到,更多的人参与。我也跃跃欲试,不管好与不好,就想为它谱一支曲子,所以转发时我配的文字是:看到歌词就很激动,我想谱写曲子。你也来看看,能够谱曲就谱曲,谱出一支让刀哥也能唱的曲子。  二十多天的时间水一般逝去,转眼就到了五月三十一日。真是心急如焚。未能谱曲的原因是五月十二日,我的嗓子突然失声,根本就说不出话,更无法唱歌。所以谱曲这件事呢,每天上床的时候,我总是把希望放到明天。哎,希望明天嗓子能好一点点。而明天的嗓子并没有好。到了晚上上床的时候,又梦想着下一个明天嗓子能好。然而下下下下个明天也没能好。这天晚上我在任课的班级上晚自习,心里还在想着这首歌,不想放弃。我又看了一遍征稿启事,要求有谱子和小样。我根本不知道小样是什么,只是想着应该要有音频吧。毕竟要让人家听听呀。谱子还好说,音频怎么办?我在教室里踱来踱去,看着正在写作业的同学们,灵机一动,可以请学生帮忙啊。于是问班上谁唱歌唱得好,学生推荐了两位。我把他们请到办公室,关上门,录音就在办公室进行。没有伴奏,只是清唱。唱了几遍,选了唱得比较好的,到教室放给学生听。学生们听完,掌声雷动,都说好听。曲谱修改、誊写好已经十点多,我不大会操作电脑,不会发送音频,编辑曲谱也很吃力。所以曲谱是手写的,在办公室一位年轻同事的帮助下,把音频和曲谱发到了指定邮箱。从办公室出来,已是深夜。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我的心无比轻松。不管结果如何,完成了二十多天来一直想做的事,很开心很开心。六月一日至二日,刀哥的公众号推送了十首应征作品。我的这首也在六月三日推送出来。我非常高兴。在小尘老师的帮助下,我加到了张文质老师的微信。我跟张老师说,因为我的突然失声,音频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一学生所唱。想必在这次应征的演唱者中年龄最小。张老师很快就回复了我,说听了一下,挺有意思,同时指出漏了第二句“我一直在走啊,为了看看水中的月亮”。乐谱中也漏了这一句。我一看,果然是漏了,这也太粗心了吧。赶紧重新做了音频。歌谱中也加上了这一句。后来的网络投票中,我的歌有幸进入了前五名。阅读量和点赞是第一名。之前我跟张老师说不喜欢网络投票,我自己除了这次之外,从未参加过任何网络投票活动。这次真的是破例。六月二十七日在学校上晚自习,课间回办公室,隔壁班的几个女孩笑吟吟地来找我,让我教她们唱我谱的歌。我说:“你们怎么知道我谱了歌呀?”  她们笑得要命,说:“我们帮你投了票呀,基本上我们年级的学生都知道了。”我问:“谁叫你们投票的 ?”她们说:“不记得啦。总之是投了票。”原来网络投票还有这个广而告之的好处,我对网络投票也有了一点点认可。于是教她们唱,我唱一句她们唱一句,办公室里飘荡着她们脆脆的、青春飞扬的《行走之歌》。

五、诗与远方

三天的教育行走活动,认识了很多老师,收获了不一样的友情。沈阳的叶宸言老师说,她是唱着我的歌来到苏州的,还将唱着我的歌继续行走。广东汕尾的李莹老师说:很佩服您那么用心地带我们一起合唱,谢谢可敬的朱姐。河南三门峡的吴珍娜老师带了十一岁的女儿来,母女俩在家里就学会了歌,我牵着她女儿的手上台合唱,吴老师非常开心地说:“我的宝贝女儿自觉上台,让我感慨。你们的自信感染了我,浸润了我女儿,我们一起努力!”“有一种改变在不知不觉中,每个人都很独特,只要自信地做好自己,就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你!”四川广元的唐莉蓉在她的美篇里写道:为朱老师的执著与热忱点赞!勇于挑战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只因为心中有爱,有诗与远方。四川凉山支教的小姑娘邓亚军支教一年,勇气可嘉。教育行走一结束,她又去了大凉山。别后的几个月,偶尔从朋友圈看到她与孩子的片段,支教路上的感悟。“很多事,想着想着就算了,干着干着就成了。”这句话就来自小邓老师的朋友圈。苏州之行,见到了《行走之歌》的词作者张文质先生,记住了先生对我的评价“朱老师心中有歌。”是的,我的心中有一首歌,有一关于勇敢、关于自由的心灵之歌。

点评

句读联盟七色阅读工作坊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苏州的小豆子,非常开心,也非常荣幸受到猫校的邀请,做朱老师分享的点评嘉宾,我刚刚还在微信群说,啊,我哪里来的勇气接受这样的任务呢,但我听着朱老师行走之歌,我想这就是教育行走的缘分,这就是教育行走给人的力量和勇气吧。

听了朱老师刚刚的分享,跨界――一个语文教师的音乐梦想,真是满满的感动,满满的佩服,满满的赞叹,我是音乐老师,可是,说实话,我在朱老师面前觉得非常的惭愧,但是朱老师的分享也给我很多的启迪,虽然我今天的点评有一点急性。因为今天是我们苏州人非常注重的冬至夜,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晚饭过后,我就在婆婆家的卧室里安静的聆听朱老师的分享。我想用三个一来回应朱老师这一次分享。

一、一颗梦想的种子。

我想在朱老师刚刚的分享当中,我们都听到了梦想对一个人内心的召唤,内心的引领,也许是朱老师父母的遗传,也许是一种生命的天然,朱老师从小就爱唱歌,可以对着小花小草唱,可以对着空旷的山野唱,想怎么唱就怎么唱,这一种原汁原味的即兴创作,和我小时候的爱唱歌还不太一样。我小时候也爱唱歌,但是我可能更多的是模仿别人怎么唱,我也怎么唱。她说他她可以自己编歌词,可以自己编旋律。这一点是我难以想象的,也就是说在朱老师的那个生命内,在里面有一种天然的东西,这就是喜欢唱歌,喜欢音乐,喜欢这样去表达。所以当我第一次在苏州教育行走的舞台上看到朱老师的时候,看到她那种天然的微笑,天然的质朴,充满了天然的美好。我也就是今天听了她分享过后,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这种天然的魅力。这就是梦想给人的启迪,给人内在的引领吧,这就是梦想的力量,我也因此联想到,作为一个音乐老师,也会看到孩子这种天然的艺术感觉。我就想当我遇到这样的孩子,我又如何去呵护她这一种艺术梦想呢。

二、一次艺术的教学。

因为朱老师是语文老师,但是她说,在她的课堂上,能用一种特殊的导语就是,每学一篇课文,她都能用唱歌唱一首歌来进行导入,我感到特别的奇妙,就是朱老师已经把这种唱歌的喜好带到了她的工作中,带到了她的课堂上,她用唱歌融入了一种新的教学。好像唱歌成了她的必需品,生活中唱歌。上课也唱歌,下课也唱歌,随时随地都唱歌。我们都会说,艺术来源于生活,但是艺术又高于生活,我在想,朱老师是不是在追求这种艺术和生活,生活和艺术的连接点呢,所以当他的孩子回忆起自己的读书生活,他们还会想到周老师在课堂上唱的歌,与其说老师在上语文课,我觉得不如说朱老师在和她的学生过一种艺术的教学生活。

三、一次生命的创作。

在苏州的教育行走舞台上,朱老师和行走的美仁一起走上舞台现场,她的行走之歌,我一个音乐老师来形容的话,我说,就感觉是像山野吹来的一股清新之风,有一种原生态的歌唱美感,所以我觉得是一个老师的一种心灵的歌唱。当艺术的才情和行走的机缘相遇,当梦想的种子轻轻唤醒,破土而出,哥便由此而生。有些人的创作讲究技法。有些人的创作是讲究自己的直觉艺术,直觉。我想说,老师应该是属于第二种。我在想,朱老师再唱行走之歌,在线唱给美仁们听的时候,其实她更多的就像她自己所说的,其实她在唱自己,她在唱生活的美好,对生命的赞美,对自己一位乡村教师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赞美。所以我在朱老师的身上看到了一位乡村教师的热情,勇敢,坚持采取。也看到了教育行走,每人身上的快乐与美好,以后有机会我想和周老师多多的交流,也让我们都多的唱起自己心中的那一首行走之隔。

谢谢朱老师,谢谢猫校。非常感谢这一次分享,给我带来更多的启迪,我想到三个词,艺术直觉,艺术技法,艺术创造。他们这三者怎么样更好的去融合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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