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163号),厦门市生育保险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执行,厦门生育保险的受惠人群、申领条件、待遇计发等均将发生变化。那么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呢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指南,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女职工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二、男职工生育津贴
男职工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厦门生育津贴标准
一、女性职工生育津贴标准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5、顺产98天;
6、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
7、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8、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
9、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
10、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1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
12、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
13、输卵管结扎的30天;
14、输精管结扎的15天;
15、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
16、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二、男职工生育津贴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厦门享受生育保险金申请领取条件:
(一)、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
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提供材料:
(一)、分娩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蓝印户口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招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治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蓝印户口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招行卡暂不能用);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5、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没结婚证是没有生育津贴的,因为国家本身就规定给那些买了五险的职工必须要在合法结婚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生孩子才会有补贴的,如果不是在计划生育的范畴内出生的孩子自然就没有资格享受补贴,夫妻想要得到津贴应该提前准备好一切证件和材料。
一、没结婚证生育津贴有吗
没结婚证是没有生育津贴的。因为生育保险待遇领取一个主要条件就是符合计划生育,而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要看是否有准生证,而有没有准生证的条件是有结婚证,所以,没有结婚证不能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申报标准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很多职工在单位得到了五险待遇之后又生了孩子而拿不到津贴的情况,原因就在于他们所生育的孩子没有符合法律对国家生育计划的规定,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就生了孩子,这不仅是拿不到补贴甚至可能会因为属于违规而要交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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