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首付自己买房,结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结婚前首付自己买房,结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第1张

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功由法院判决给产权登记的一方,也就是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但需要给另一方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婚前买房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一、婚前全款买房,房子归谁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长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父母出资,房子算谁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没有结婚,双方婚前共同买的房子归谁

1、如果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另一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登记方并应当返还另一方钱财。这里有个前提,即出钱一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证据,很难得到保障。

2、如果房子是登记在2人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没有另外约定份额,则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3、如果写的是2个人的名字,且约定好了分配比例,则一方需支付另外一方其支出的首付费用,房屋价格增长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婚前买房是中国一大传统,婚姻与房子的紧密联系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但了解房子归属情况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如果因为婚姻破裂走上法庭,法院在处理婚姻财产分割问题时,会根据婚姻破裂的原因适度倾斜,比如一方为过错方,则承当责任更多。另外,如果双方达成了分割约定,法院也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参考资料:

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如果首付是婚前男女共同支付,并且能证明。

婚前、婚后还贷

该房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一方首付

婚后共同还贷

那么,该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编辑

法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释义

本条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一、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第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从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四、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四,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什么是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法律设立夫妻财产制,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对保护夫妻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利益,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并保障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夫妻共同财产

     我相信无论谁结婚的时候,都是奔着一生一世去的。可惜这世界变化太快,明天我们都把握不了,凭什么去把握谁的一生一世,分手了也能和平走开记得这段美好,不要最后还要撕得头破血流一点不体面。

      我认为有很多女生会选择在婚前全款买房子的人。我认为这个女人呢,会比较物质,它感觉就是婚前全款买房子的人呢,会给自己一种安全感,以后呢,就是结婚以后不用考虑这些问题,只要考虑两个人怎样和睦的在一起就可以,不用为家庭这些琐事而烦恼和为以后的房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种女人呢,他会感觉全款买房子的人会特别有钱,而现在女生又都是那么的物质。

    当然,我认为也有选择婚后贷款交首付的人。我认为这样的女人呢,是值得你去照顾一生的女人,因为这样的女人她懂得你的不容易,他也愿意和你承担婚后一切的生活压力和社会压力,如果选择贷款的这个女人呢,肯定是特别特别爱你的。

    我认为不管是选择婚后贷款交首付的人还是选择在婚前全款买房子的人,都应该考虑清楚身边的他值不值得。虽然说两者都有不同的心理,我想说的是,只要俩人真心相爱,买房子,只不过是人生中的一件事而已,关键的是你可以找到一个真心对你好的人,这才是你最应该考虑的事。

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_但是,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一、领证后买房房产归谁

      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二、相关的法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很明显的,领证后买房得房产应该按照共有财产分割,而且在结婚以后买的房子,虽然说房产证上有可能只有当中一个人的名字,由于房子是在形成婚姻关系后购买的,也必须要按照共有财产处理。

如果说是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子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在离婚之后,也是男方自己所有。而有的人询问在婚前男方父母出了首付买房,在结婚之后又一次性的父亲的贷款,那么在双方离婚之后,这个房产该怎么算呢?因为买房子,所有的钱都是男方父母出的,所以说在离婚之后,这个房子也是归男方所有。

关于房屋的分割问题

但大家如果是在买房子的过程当中,也花了一些钱的话,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法官也会重新的审判。但如果前前后后装修费自己也没有出房子,所有的钱也都没有出,那么这个房子在离婚之后肯定是归男方的。但如果是结婚之前出了首付,但是结婚之后并没有负责相应的房贷。而是男方跟女方一起归还的,女方也出了装修的费用,那么这样的话,房子应该双方平分。大家在给房子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花费的时候,都应该要留一个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保留相应的证据

但如果房子全款买了,而装修是女方装修的话,那么在离婚之后,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归还给自己装修的费用。但如果男方不赔偿的话,女方也可以要求一同居住在这个房子当中,或者是女方有一半房屋使用权。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不好划分的,而法律层面也是不可能做到每个人都满意。所以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考虑一下,先商讨一下,如果双方都并不满意的话,再起诉到法院。

法律的判断

其实房子如果是男方一人进行购买,而装修也没有让女方操心的话,女方实属不该让对方把房子使用权给自己。像如今这个社会买一套房子确实是不便宜的,而很多人努力了,一辈子也只能够买一套房子而已。所以说没有必要为了这些事情而发生争吵,法院自会公平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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