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特的民族特点,婚礼有以下几个程序:1媒妁——由男方请一媒人带着礼品及哈达前往女方家,征求女方家长意见,如同意,再由男方的父母亲自与女方父母商量结婚事宜。2定亲——男方邀请4到8人,携带哈达、酒、礼品等到女方家,问安行礼后,说明来意,给女方敬酒,并给父母、亲戚、兄弟、姐妹每人送一份礼物。双方各唱三支歌,娱乐片刻由女方摆羊背子款待客人,待与婚礼有关的事宜商定后,定亲之人即返回。3婚前准备——双方家长商定后,由男方家去庙上请喇嘛选一结婚吉日,再去告知女方。双方开始做婚前准备,为新人制做衣服、被褥、家具等;手持鼻壶或香烟,邀请客人,带着砖茶、哈达,敬请主婚人(阿哈拉其)、嫂子(胡日木音孛儿根)和厨师等。4迎娶——男方以8到12人组成迎亲队伍(一般娶亲所去人为单数,娶回新娘成为双数,以图吉利)前去女方家接新娘,阿拉善蒙古族称“沙盖图”。必须在婚日前一天的日落时分到女方家,既不能早,也不能迟,日头一落就到。如迟到时,女方佯作闭门不纳之状,男方诵门词,递哈达,女方才开门让众人进宴房,男方主婚人持鼻壶向大家问候。新郎及伴郎向女方父母、主婚人及长辈一一问候,女方献上飘有红枣的奶茶。茶后男方主婚人拿出鼻烟壶请安问候说明来意,向女方宾朋敬酒赠礼物。行礼后双方各唱三支歌,喝喜茶,然后女方设宴招待客人,大家喝酒、唱歌直到天亮。5送亲——翌晨,待嫁妆准备就序后,新娘打扮好蒙上头纱,由嫂子领着进设宴房,新郎新娘品尝羊背子。之后,新郎叩见岳父岳母,岳父岳母送给女儿女婿礼物,女儿就开始告别父母、亲戚、朋友,唱《离别苦》、《辞行歌》时,迎亲嫂子替母亲唱《嫁女歌》,歌声一落,迎新的人们一起出来,相互敬酒准备出发。送亲的人们带着新娘的嫁妆及陪嫁牲畜,绕蒙古包一周,先在前策马疾行,此时新郎等急出门上马追逐,驰至男方家。6迎接新娘——迎亲、送亲队伍到之前,男方派人在路上迎接女方。送新的人们到后直接进设宴房,向在座的人们请安问候,喝茶。新郎新娘及双的嫂子拉毒害驮有嫁妆的牲畜到新房门口。女方嫂子到设宴房,手持鼻烟壶请磨擦娘的公公婆婆到新房点燃灶火后又退出。在新房门品铺好毡子,面朝东方跪拜天地。7新房礼——拜过天地后,嫂子们要领新娘进设宴房,新娘头上蒙有红纱巾,而且被双人拉展的彩帐遮住,女方和力莫尔其(婚礼诗人)走在前头,其它送亲人跟在后面。欲入门时,两个男孩闭门不让进,这时双方要进行问答对词,亦经双方和力莫匀其的再三争问对答后,方给开门,迎新娘进屋。新娘隔着彩帐,借嫂子的手递鼻烟壶问候并跪拜公公婆婆及其他长辈。然后敬酒献哈达,行过礼后,新娘返回新房。双方各唱三支歌,相互敬酒。大家喝过茶后,男方亦设整羊席款待双方客人,喝酒唱歌,气氛非常热闹。这时,两位新人已由嫂子领到新房歇息了。8新房之茶——次日早晨太阳一升起,嫂子请两家客人到新房喝茶。父母、亲戚、朋友均带礼物到新房。新郎新娘向来者问安敬酒,来者给两位新人送礼物并祝福他们,然后在新房摆设羊背子款待,喝酒,唱歌,极为热闹。9吃肉粥——待新房宴席过后,女方主婚人当众宣读嫁妆书(记有陪嫁物品及牲畜头数),然后交男方主婚人,男方主婚人接过交给新郎。最后,每人要吃特做的肉粥,蒙语为“夏布尔布达”。吃过后女方客人要辞行告别,这时男方父母送给每人一份礼物,为报答母亲养育之恩,送新娘母亲一峰骆驼或一匹马。10答谢宴——女方客人走后,男方重新设宴款待客人和帮忙的人并回送礼物,表示谢意。女方待送亲队伍返回后,也要设宴、送礼,致谢帮忙的人。客散后婚礼告终。
蒙古民族的婚礼别具一格,充满了诗情画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我们可以透过热闹有趣、异彩纷呈的一幕幕情节仪式,感知一个富于游戏精神的民族灵魂。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在原始社会,两性的概念不是个体的概念而是集体的概念,原始群体由族内婚制过渡到族外婚制,由此而产生人类最初的社会组织形式--由婚姻的两合组织构成民族。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之间的媾合逐渐形成某种规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产生了相应的婚姻制度和某种特定的习俗。婚礼不仅仅是向社会宣布男女的结合,而且表明男女双方维系家族的功能和生殖功能的合理性,因此蒙古民族在婚俗中特别看重婚礼。蒙古民族的婚礼始终具有自己鲜明的地域文化色彩和独具风韵的魅力。
蒙古民族的传统婚姻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真正的自主婚姻是近几十年的事,但在礼节上多少还保留有传统的痕迹。
丰富多彩的蒙古民族婚礼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由于历史的演变,社会阶级、阶层的变化,其规模之大小、繁简之程度以及具体方式等都曾经历过多次的发展变化,但无论如何变化,都具有浓厚的游牧文化的特色。
蒙古民族男子到一定年龄时,父母就注意给儿子物色对象,得知谁家的姑娘在年龄、容貌、品德、性格和自己的儿子相当,就托媒人到女方家求婚。蒙俗是多求则贵,少求则贱。求婚要带哈达、美酒、糕点等礼品。民间还有许多求婚的歌谣。求婚歌的词曲各地不大一样,但内容大致是相同的,词句真挚动人,曲调优美抒情,有浓烈的民族风味。
方数次登门求亲,若女方同意就请喇嘛选定良辰吉日,举行订婚仪式。定亲的礼品叫茶礼,也叫茶的术斯、干术斯。术斯是全羊的意思。全羊是结婚那天才用的,茶的术斯向姑娘讨价钱用的,规格比前者要低,为了面子上好听,所以也叫全羊。实际上就是一块砖茶作为全羊的代用品,礼轻而情意重。定亲礼送到姑娘家,要设定亲宴。去者以媒人为首,四人或六人同去,不可单数前往,这是通例。订亲宴也叫喝姑娘酒。从此以后,女方见了喝过姑娘酒的人一律称为"亲家"。席间要商定嫁妆、彩礼和娶亲的具体事宜。
订婚后,若男女未到结婚年龄,男家逢年过节派儿子赴女家请安问候。
聘礼通常是以绸缎、首饰、箱子、柜子、被褥、四季穿的衣服及牛、马、羊等牧畜为主。
元代以后蒙古民族尚"九族",即礼品一"九"为起点,如三匹白马,三只白羊,三峰白骆驼,合起来为九。或者九只羊,九匹马,九峰骆驼,均可。从一九起,一至到六九、七九、最多不超过九九,即九九八十一头。"九"是蒙古民族认为最吉祥的数字。蒙俗取其"九",象征着广阔、幸福、长寿。家贫人家,无力具备九数,也兴奇数,即一头,三头,五头,七头均可。讲究奇数,寻其根源,多来自对未来美好幸福生活的祝愿。在婚礼问题上,女方从来不向男方索取"彩礼",而且还常常陪送很多嫁妆,生活富裕的人家陪送的更多,这种习俗至今还保留着。
结婚日期,由喇嘛选择,通过媒人和证婚人通知女家。由媒人和男家亲友将聘礼送到女家。结婚前几天,男家女家通常宰牛杀羊准备,打扫或新搭蒙古包,备下美酒、烟、制作或购买好看的蒙古袍、蒙古学、马靴,通知亲友。结婚的新房一般扎在西北角,紧靠长者(父母)的蒙古包,亲友的蒙古包由此往东排在一旁,作厨房用的蒙古包则扎在东北角最靠边的位置上。
结婚那天,男家喜气洋洋,热火朝天,新郎在吉祥高兴的气氛中换上崭新的装束。一般是红锻结冠,或带"布里亚特"式的圆锥红缨帽,身着长袍,腰扎金黄宽带,脚登长靴,负弓带箭,腰间揣着哈达,显得十分威武英俊。媒人、伴郎也都穿上盛装。一切具备,新郎和伴郎在欢呼声中举起酒杯,唱起了娶亲歌。
新郎进屋后,先拜佛爷、火神,后向新娘父母献哈达、美酒等礼品,再向女家亲友呈鼻烟壶,并一一请安问好。岳父母以矫客来临,安为上座,以丰盛的全羊美酒招待。宴时,先割羊肉一片祭祖,后敬新郎、新娘。宾主高兴地为新人的幸福举杯祝酒、高歌。礼毕,姑娘、小伙子们耍笑新郎就开始了。阿拉善盟、伊克昭盟,"掰羊脖子骨",就别有情趣,要求新郎掰断煮熟的羊脖子,为的是考验新郎的力气和智慧。为增加难度羊脖骨髓中常常插一根红柳棍或筷子。科尔沁争夺"羊恩吐"(羊嘎拉哈、也叫羊拐)也很富有诗意。
女方家要派人送亲。起程时刻快到时,新娘罩上鲜红的面纱,穿上桃红色的蒙古袍,腰扎宽阔的绿绸带,足蹬长统马靴,显得分外健美。在送亲的祝酒声中,新娘乘马绕自家蒙古包三圈,向自己的父母和朝夕相处的姐妹们痛哭流涕,互相诉说慈爱、感恩、友谊之情依依不舍地告别。
这时,母亲常常边哭边唱,父亲的歌自己不能唱,通常姑娘们代唱。父母唱完歌,新娘在伴娘的陪送下,同新郎的娶亲队一起,登程出发。新娘总是姗姗而行,故意落在后面,走快了会被人笑话。娶亲队和送亲队都想抢先到男方家,双方在路上都尽情驰骋,互相追逐戏逗。
娶亲到家新郎新娘下马前,先绕蒙古包走三圈。下马后,拿着马鞭,双双通过两堆旺火,表示爱情的纯洁、忠贞不渝,象征着婚后生活的兴旺、幸福、纯洁。新郎新娘先拜佛爷、灶神。拜灶时,先在灶里燃起红彤彤的旺火,新人并排跪在一起,新郎的膝部还要压着新娘的袍子边,以示男贵女贤;同时新郎伸右手插入白布口袋的日形处,新娘伸左手插入白布口袋的月形处,手携手,表示同心同德,永不分离。再拜父母、拜亲友,和小姑小叔一一相见互献洁白的哈达,互呈鼻烟壶,新郎也向新娘的亲友礼拜。
礼成后,举行宴会,招待亲友。一般是摆整羊席,新郎手提银壶,新娘手捧酒盘,逐一上前敬酒。大家无拘无束地畅饮,一面跟着悠扬的马头琴声,翩翩起舞、歌唱。
欢乐往往延续两三天,之后,大家给厨师敬献哈达等礼品。宾客陆续告辞,主人决不让客人空手而回,通常赠送大人的礼品是衬衣、手巾、碗等,孩子的是月饼、糖果。女家送亲的人起程时,男家要隆重设宴款待,表示饯行。临上马或上车前,男家还给送亲者一一敬酒、致谢。
婚后一、二天,新娘新郎要回亲(回门),住一、二宿后,新郎返回,新娘可多住几日。婚礼后一个月头上,有的讲究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叫"住对月"。"住对月"期间新娘亲手做许多新鞋,回来后一一送给公婆、长辈、近亲、以示媳妇的心灵手巧和孝顺老人之心。
一般多是女子主持家政,除缝衣做饭外,还要挤牛奶,照顾老弱幼畜,拣柴拾粪;男子处理家庭重大事物通常都要和妻子商量,并取得其同意。《马可波罗游记》中写蒙古民族家庭生活:"妇女们非常珍视贞洁,举止端庄,讲礼貌,世界上很少有超过它们的。就是在对待丈夫的爱情和义务上也是如此。男人对妻子的忠诚也很令人钦佩。------,家庭里大家相处也很和睦和宁静,实在值得人赞美。从来听不到一切粗鲁无礼的话语。"蒙古民族不重男轻女,幼儿无论是男是女,都一样喜爱一样看待。
家庭财产,过去的贵族多半是长子继承,贫民通常是幼子继承得多。
古民族的婚礼欢乐而有趣,各地变化多姿,各呈异彩。古老传统的婚俗习惯也在逐渐改变着,那些名目繁多叩头跪拜,宗教色彩已渐消失,但是定亲、成亲以及一些欢乐有趣的婚礼仪式仍然保留着。
婚姻要受社会制度的制约,因而不能不带有不同社会制度影响的痕迹。蒙古民族从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从杂婚过渡到个体婚制以后,经历了一系列婚制变化。但婚姻要受社会制度的制约,因而不能不带有不同社会制度影响的痕迹。
在历史上蒙古民族的婚姻形式大体有以下几种:
抢婚(掠夺婚)
蒙古民族自七世纪到十二世纪期间,聘婚非常盛行。《蒙古秘史》中关于聘婚、许婚有许多记载。元代前后,聘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实行的婚姻制度。但是,直到十三世纪,掠夺婚并不少见。《蒙古秘史》中也速该巴特(成吉思汗之父)和诃额伦夫人的结合,就是正在打猎的也速该遇见另一部落娶女归来,见其颜容无比,便抢来为妻。在战争中掠夺婚则更不胜数。1202年击灭塔塔儿后,成吉思汗下令:"为父祖报其仇,雪其恨,比辖而屠之,杀之,屠而绝尽之,奴气所余者。"塔塔儿的成年女子多被掠来成婚。
随着历史的发展,掠夺婚逐渐减少了,消失了,为聘婚所代替。但人们仍不忘其旧,把象征性的抢婚形式,作为一种结婚习俗接收过来。男女双方同意,并交换过聘礼以后,新郎在亲属及年轻朋友的陪同下,骑马来到新娘的毡包,这时新娘被她的女友们团团围着。照例新娘不是被领走,而是从她的女友手中被抢走,她喊着、挣扎着;那些强壮的小伙子们却灵巧地把他驾走,驰向新郎的毡包。这些实质已不是抢婚,只是一种婚俗形式。
表亲婚
蒙古民族实行族外婚制,禁止血亲结婚,但不限制姻亲结婚。因而常常到舅族求婚。铁木真九岁时,也速该巴特就打算从铁木真舅族诃额仑母家,斡勒忽讷兀惕百姓处聘女,但途中遇到德薛禅,聘了其女布儿帖才没有去成。到了现在这种表亲婚已被禁止。
妻方居住婚
"妻方居住婚"有的是"入赘婚",有的是"服役婚"。《旧唐书 室韦传》载:"婚姻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妇,役日已满,女家分其财物,夫妇同车而载,鼓舞共归。"不过,正如《蒙古秘史》所载:"女子之命不可老于生身之门。"可见人们当时并不十分赞同。
转房婚
加宾尼的《蒙古史》和《三国志东夷传》都有记载。这种"妻姐妹婚"和"夫兄弟婚",正是母权制氏族社会族外群婚制的遗俗。夫兄弟婚,它多因家境不大富裕弟嫂结合(民间称为"小叔子和嫂子就合 "),可免花很多钱另娶;另也因嫂子的品德好,为全家所赞佩,不忍相离。妻姐妹婚,多因姐故,又怕姐姐的遗子受继母气,而姐夫与小姨结合成妻姐妹婚。
买卖婚
元明清,随着封建制的发展,聘婚制也就成了买卖婚。通常只有男家送彩礼给女家,女家无任何礼品答谢。对彩礼多少,女方总是讨价还价,争来争去,其婚约应说是买卖式的。这种婚姻是以男方相当数量的财物为代价取妻成亲的。这种财物实际是卖女的代金。蒙古民族大多数都是用牛、马、羊为聘礼的,也有的用金银首饰、衣物、土地的。有的蒙古民族家庭非常讲究陪送嫁妆。有的要陪送一架新的蒙古包,人们专门查数,看娘家陪送多少嫁妆。
抱斧婚
这是奴隶制社会遗留下的一种婚制。它始于何时不详,没有文献记载,但直到清末还存在这种婚姻。它规定,府内女奴如违犯府规,就强行叫她抱斧成亲。成婚仪式是,她怀抱斧子(代表她的丈夫),她面前放着猪槽子、塔头墩子,意为愿她终身成为王宫的奴隶。实际上,这是封建王公对女奴的一种示威性惩处。据说哲里姆一带也有与碾子成亲、抱鸡成亲的,形式虽异,实质相同。
除上述诸种婚制外,也存在与汉族及其他北方民族大体相同的婚制(如童养婚、指腹婚----),不一一赘述。
巴音郭楞蒙古族的婚俗,至今流行在结婚的前一夜,男方家派司仪若干人连同新郎在黄昏之时,骑马来到女方家,女方家人出门迎入房中饮茶酒,唱礼歌,丈爹、丈娘要给新郎赠1杯酒,唱1支歌,送1套新装,再赠1条绸缎裤腰带,并且当众给女婿扎上,意即要他当家立业,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不要一天想媳妇,要有精神当家理事。
夜深礼毕,新郎上马意欲归去,却发现新郎的马鞭、马蹬丢失(实为丈爹故意收藏),新郎和大部分伴郎都在墙角中发现马鞭、马蹬。即留下能歌善舞的两位伴郎重入房中欢歌通宵达旦,新郎和其它人归去。以示亲友之间亲热异常,不忍离别,留下想念,绵绵流长。
唱婚礼歌,是婚礼仪式套曲共四十余首包括迎亲歌、贺喜歌、母亲歌、男女互拜歌全套赞词、祝词、献词共两千余行,每支歌近百行,有的喜庆异常,有的趣味横生,有的滑稽诙谐,有的捉性逗情,使婚礼有趣的高潮一个接着一个。
迎亲的队伍须在中午之前到达女方家,迎亲时要带只活羊和1只煮熟的羊,新郎在路上,面对山水,敖包要唱祝酒歌,迎亲的人要接唱使之达到高潮,新郎等人来到女方家门,新娘的几位本家嫂子挡在门前,男方要赶快拿出羊的脯肉和酒,请女方几位嫂子尝肉喝酒对歌,嫂子们唱歌中要出几个谜语让新郎猜,并说谦意礼让的话,如新郎口才不佳,年青腼腆的,要让伴郎说话,这时欢歌笑语达到高潮。
丈爹、丈娘赶快把新郎、伴郎迎进门喝茶唱歌,并检查丈爹、丈娘送给的裤腰带扎得紧不紧,女方家人及伴娘便开始给新娘换嫁衣,给新娘戴嫁帽(说明做姑娘的时代已经结束),给新娘穿什么颜色的衣服,给新娘穿嫁衣人的属相,都事先由喇嘛按生辰八字测算。换好嫁衣后领入父母房中,新娘的父母兄弟姐妹、姑嫂及母亲姐妹以泪歌别,待女方唱完歌后,男方的主婚人给新娘的父母献酒献歌,歌的大意是新娘的父母养了个好姑娘,他娶到家之后,一定象待亲生女儿一样,然后给新娘的舅妗、叔婶、翁姑、兄弟姐妹献酒献歌,并开始抱着新娘和嫁妆上路(双方事先订好的嫁妆)聚亲的队伍一路祭天祭地祭山祭水,并洒上烟酒糖果,以图吉利。新娘的伴娘一般是女方的姑嫂婶姐(一定是结过婚的人),新娘到男方家后即举行婚礼,一拜天地水火,二拜男方父母、舅妗、叔婶、翁姑爷爷奶奶,男方长辈每人送1份礼,新郎的父母送金银首饰,三是新郎新娘互拜,唱结发夫妻歌:
篮天由彩云来连结
草原由绿草来连结
树木由根段来连结
夫妻由头发来连结
高山保佑我们白头偕老
流水保佑我们日日和好
苍天保佑我们福星高照
大地保佑我们良缘结牢
现在男子早已不留长发,女孩也开始剪短发,往往以头缠绸带代替举行结发仪式,男孩可用丈爹、丈娘送给的裤腰带代替,婚礼闹洞房要通宵达旦。
蒙古青年男女结婚,要选择吉日,男方要给女方家送彩礼。彩礼有现金、衣服、布匹、首饰、稻谷等。女方家陪嫁的东西有柜子、被褥、衣服、首饰、电器、自行车、大米、瓜子等。钥匙由女方家送亲人保管,等新娘到了男方家后,由新郎的母亲拿钱来赎钥匙,再交给新娘。结婚前一天,男方要把贴有红纸的羊背子(shuus或者uuch)和酒送到女方家,既作为礼物又让女方家用于招待宾客。
结婚这一天,新郎在陪郎的伴随下来女方家迎亲,同时要挑点青菜送新娘家。按习俗,迎亲过程中新郎不能说话,一切由陪郎应酬和周旋,直到把新娘娶回家。到女方家后,新郎被安排独席吃饭,并不能动手,只能由陪郎夹菜喂新郎吃。当男方来的人们把嫁妆挑、抬出门的时候,新郎就可以迎上新娘出门了。
新娘梳着**的发式,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穿着崭新的衣服。服饰尚青、黑色,衣裙的花边图案与上衣的高领,都与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相近。新娘穿的一件小褂,由送亲队伍中一孩童保管。新娘由舅舅抱进轿子,并由新娘的弟弟陪送到男方家。新娘上轿后要哭泣,表示不忍离开家,且要一路啼哭,直至进洞房。
新娘进入男方家大门之前,要烧喜神纸,进入大门后要劝新娘停止哭泣,进入洞房后要揭去新娘的红头巾,并供到堂屋中。吃饭时让新娘在洞房内吃独席,由新郎为新娘添饭。当晚,姑娘和小伙子要来庆贺,家里一片欢笑声和歌声。
第二天,新婚夫妇要到女方家回门,同时在女方家拜天地和祖先,岳父母同时给新郎一个银镯子。从女方家返回男方家的路上,不管碰到什么人,新婚夫妇都要作揖。返回男方家后,他们还要拜天地和祖先。
第三天去上祖坟。新婚夫妇在姑娘和小伙子的陪伴下,挑着猪头等供品和食品去上男女双方家的祖坟。回来后,新娘烧火,新郎挑水,给长辈和同伴烧洗脚水。婚礼至此即告结束。
婚后7天内,新娘不能回娘家,也不能到其他地方住宿。历史上,蒙古男子可以另娶,而原配妻子却不能改嫁的习俗。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已成新风,但蒙古族的离婚率是很低的。(以上都是东部蒙古人的婚俗礼仪,南蒙古西部,新疆,俄罗斯,蒙古国则是传统的婚礼)。
您想问的是蒙姓和蒙姓能不能结婚吧。是可以的。
根据查阅通婚资料显示蒙姓没有不能通婚的姓,可以和任何姓氏通婚。只要不是近亲结婚,所以蒙姓和蒙姓可以结婚。
蒙姓是中国的姓氏,主要渊源是出自以山名、国名为氏,《帝系谱》载:来源于三皇五帝之首包羲伏羲氏子孙高阳氏后裔老童封蒙山,以国为姓。其次为他姓所改。蒙姓其人口主要分布在山东蒙山、广西平南、广西横县、等地。
蒙古族的家庭观念
(一)父系家庭
蒙古族祖先以狩猎,采集为生,后逐步过渡到游牧畜牧业生产。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男子在生产劳动中起着主要的作用。男子的地位突出,以父系计算家世,家庭成员中男子为家长,是家庭的支配者;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低下。
蒙古族男女的地位不平等,妇女处于从属地位,她们除生育抚养子女外,还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如挤奶、接羔、剪毛、熟皮子、缝制衣服等等,在家庭中男子是生产资料的拥有者。
蒙古族的家庭,虽然也有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但多数还是小家庭。如果一个家庭中有几个儿子,成年后分家,一般留幼子守家。上层汗和那颜贵族家庭人数较多,他们拥有众多的财产和奴隶以及属民,往往有三妻四妾,在妻室及子女中还有嫡庶之分。
(二)家庭财产的分配与继承
蒙古族的传统惯例是在其父在世时,长子成人结婚分出去居住,分得一部分财产和牲畜等,女儿出嫁也有相当数量的陪嫁。而其父亲死后,由正妻所生的最小的儿子(蒙古语叫“斡赤斤”,意为守灶者)继承财产,管理家务。
《史集》载:“蒙古自古的风俗,(首领)在期生时,遣其诸长子居于外,分予财产、牲畜属众;其作则尽属幼子。”
《蒙古法基本原则》一书说:“成吉思汗的大札萨克规定,兄弟分家时财产按下列原则分配:年长者多得,年少者少得,未子继承父业。”直到现在,蒙古人分家继承财产都是照长子与末子为主的习惯进行的。
(三)亲属关系
蒙古族的亲属可分宗亲、外亲、妻亲等。男系血统的为宗亲;女系血统的亲属为外亲;妻的本亲为妻亲。亲属称谓是由历史形成的,一般不随意变更。血亲只有当事人死亡而自然消除;姻亲只在离婚的情况下解除。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外亲、妻亲,均为女系亲,如外祖父(哈屯额卜格)、外祖母(哈屯额克)、外孙子(折扣兀)、姨(纳哈出额格赤)、舅(纳哈出)、岳父(哈敦额赤客)、岳母(哈屯额克)等。蒙古亲属制度,在封建领主制度下,突出血统的地位,在婚姻、结亲、家庭也都注重血统,这是蒙古亲属制度的一个特点。
蒙古族的婚嫁习俗
自18世纪30年代巴尔虎、厄鲁特等和以后的布里亚特部迁入呼伦贝尔直到本世纪40年代末,各部的婚姻大同小异,即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同姓不婚,大都由父母包办成婚。
1厄鲁特蒙古婚俗
大致有这样几个过程:相亲,定亲,下哈达,拜天地成亲。首先,男方的父母带问安酒到女方家,以示问安,相认。第二步,男方选亲友中有声望的人,带着酒到女方家提亲,确定婚姻关系,并商定彩礼数目和送哈达日期。此后,姑娘直到结婚不能见男方和其家人。第三步,下哈达,也就是送彩礼。厄鲁特人送哈达,根据定亲酒席上商定的彩礼种数,按所定日期送到女方家。女方家办小规模的酒宴,确定嫁娶吉日和一些事宜。婚礼是最高仪式,女婿在大婚的头一天到女方家住,参加姑娘酒宴和娱乐。女婿去时骑马,身带弓箭,也有陪伴者和迎亲队。第二天早茶后,迎亲和送亲队出发,姑娘坐篷车,女婿按一定的目标,射三支箭之后打马先行,到家报信准备。迎亲队伍走到途中时,男方派人送酒肉茶之类,以便途中午餐。姑娘到了新家后,陪姑娘的嫂子给姑娘梳妆打扮,把做姑娘时梳的多条小辫子放开,从正中分梳成两条辫子,戴上银簪等饰品,身着艳服、外套长襟坎肩。然后,在院内设桌,男女新人拜天地成亲,婚宴即开始。第二天早上,新媳妇熬奶茶,喝了新媳妇熬的茶后送亲者回,只有嫂子留住,陪新媳妇至第三天省亲为止。
2布里亚特蒙古婚俗
先定亲后结婚,其过程是:
求亲:无论父母做主还是自由恋爱,都经求亲这一步。求亲先由男方氏族的长者选吉日,带着哈达早上到女方家,向佛桌磕头问安,接受女方家敬茶之后,讲明来意,并向佛桌讲清,要将谁家的女儿聘为谁家的儿媳妇等。交待清楚后,把哈达献在佛龛上。女方家同意并接受了哈达之后,双方商议婚礼的有关事项。
姑娘走亲戚:婚礼之前数日,姑娘到自己的亲戚家串门作客、住宿。姑娘串亲戚要邀请男友女友各两名,被邀请的男女同伴从姑娘串亲始至结婚,对姑娘进行照顾和服侍。结婚的头天,姑娘回自己家,办姑娘喜宴并联欢,以绵羊荐骨部肉招待,唱荐骨礼仪歌,教导姑娘到婆家后过好日子,预祝幸福美满。
婚宴:选择适当的季节和吉祥的日期举办婚宴,男方提出婚礼日期,并经双方商议确定。而后,女方邀请亲友邻居,讲明谁于某月某日娶媳妇敬请光临,或谁于某月某日嫁女儿请您作客送亲。邀请时,要摘下帽子,摊开双手弯腰,以示敬重。婚礼当日,女方送姑娘到婆家,围房转三圈,男方在西南方,女方在东北方分别下马。这时,男方的男女亲家分别迎接,接马相互问安,行见面礼敬请入席。双方从族亲中选长者为首席胡达(男亲家),并排坐主位,其左侧双方首席胡达贵(女亲家)并排入席,右侧由双方娘舅亲并排入席,其他客人分年长或辈份依次入席。先上奶茶、糕点,而后上熟羊头、马头,羊、马头面向客人敬献,客人用右手拿起刀交换到左手,从右侧动刀割肉,先敬天地,而后向右侧传,传到半圈之后交给献者,他再献余下的半圈,撤下后上羊荐骨部、肋等肉。婚礼一天即可结束,酒用的不多,有礼有序地进行。未被邀请者不允许参加。结束时,女方长辈向女婿赠送服装,男方给来宾赠礼物。
布里亚特人新婚,男方备新蒙古包,搭在父母毡包的东侧稍向后。包内东半部放碗柜,中间是铁炉等炊具,中心靠后供佛。女方备四季用的服装、床、被褥、枕头、毛胡来车(物品柜车)和备银鞍等马具的马,有条件的还可给一定的陪嫁牲畜。
姑娘省亲:布里亚特姑娘每年正月之后专门回娘家探亲,第一年可以住一个月,以后渐渐减少。当探亲的女儿回去时,娘家煮羊或牛的荐骨部、胫骨为主的熟肉以及奶制品、糕点、糖果等礼品带回去。如因姑娘年岁大等原因不省亲时,娘家将特制肉食、糕点专程送去。
3巴尔虎蒙古婚俗
在过去,巴尔虎青年男女结成夫妇多由父母做主,即使当事人情投意合,也必须经过父母同意。父母替儿女找对象,主要条件是看对方家庭经济情况,因此,“门当户对”是过去订婚最普遍的。其次是喇嘛看卦。青年男女成婚,一方面要听父母的意见,另一方面也要取得喇嘛的同意,如看双方八字是否合适。万一不合,一对相爱的青年男女便很可能不能成为夫妇了。
父母同意和经喇嘛看卦以后,就是订婚,亦有两个步骤:一是看八字,当某一家的男子看上另一家的女子后,他便请媒人(多半是他们的亲友)拿着男方八字去女方家求婚。如果女方家也愿意,便也拿出女子的八字,和男方八字统交喇嘛看,是否同意。如果喇嘛也同意了,便仍旧请他择日订婚;订婚这一天,男方的父兄带着酒和缎子来到女方家,请求订婚,并请女方亲友吃酒,共同商议婚事。得到女方应允后,男方把缎子放在佛前作证,并给女方倒酒,订婚即告完成。
以往男女结婚都较早,十五、六岁结婚是普遍的。在缔结婚姻上,多限于亲戚朋友的范围之中,最明显的是表亲婚姻,也就是说舅表兄弟姊妹与姨表兄弟姊妹是很好的配偶。但直系关系、有不治之症、同姓者不能结婚。
结婚仪礼必须花一笔钱,按经济情况不同在仪礼的铺张上也各有差别。较富有者的彩礼多半为牛羊,一般为40多头牛或十几只羊,富裕者有达百余只的。这些彩礼多在结婚以前送到女方家,但也有婚后才送的。女方父母当女儿要出嫁时,必须给她预备出嫁时的东西。一般有牲畜、箱子、柜、床,数目不等。最富裕的家庭甚至给出嫁的女儿预备新蒙古包,以及赠送女婿马匹、衣服等。
结婚前一日,女方亲友早给新娘预备了一件蓝色或黑色的衣服,肩上有旗并有银饰,另外还有一顶帽子。新娘在哭泣中穿上这件衣服。另外有十几个女子陪伴她去向附近亲友家辞行。每到一家便哭一次,表示很留恋。这时,亲友也为她杀羊摆酒,表示挽留,甚至还留姑娘住一夜。这一天在新娘的自己家里,由她的父亲作席,招待来到家里的男方的父兄和新郎。作席的材料多为男方带来,通常以牛羊为主,数目不一定,最多达二、三十只。男方在结婚前一日,由父兄亲友陪着新郎来女方家。除新郎的父兄带羊和酒以外,新郎多半还带上弓箭。新郎进包以后,给佛爷点灯,叩头。继之便向女方父兄亲友叩头,为他们装烟,及至吃酒,还为他们倒酒。
结婚日,即男方到女方家的第二天。新娘坐上马车,新郎在她马车顶上向前射一箭,意思是把鬼怪射走了。在回男方家还有10来里的地方,早有人在迎接。之后,又在男方家的包中作席。新娘在进包时,也向佛爷叩头,以及拜见男方父兄亲友。吃酒时也为他们斟酒。一直到筵席散后,新郎新娘还要送这些亲友至门口。把亲友们送走后,他们才回到包里来吃合欢酒,这时有小孩在陪着他们。
结婚以后,新娘到亲友家中去串门,介绍自己,让这些人认识她。同时在结婚后不久,有的是在3天以后,有的则在20天以后,去娘家一趟。完成了这些礼节,新娘便和其他的姑娘一样劳作起来。
巴尔虎、布里亚特妇女在未结婚之前,其发式都梳单瓣(布里亚特甚至有编8瓣之风),婚后梳双瓣,新巴尔虎妇女还有在婚后理去前额头发(戴头饰)再梳双瓣的习俗。1949年以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蒙古族的婚姻风俗虽还保留着若干旧的习惯(特别是在牧区),但已有了较大改变,趋向简单和比较讲究实际,如去饭店等,并逐步向现代方面转化。
婚俗习惯
1厄鲁特蒙古婚俗
大致有这样几个过程:相亲,定亲,下哈达,拜天地成亲。首先,男方的父母带问安酒到女方家,以示问安,相认。第二步,男方选亲友中有声望的人,带着酒到女方家提亲,确定婚姻关系,并商定彩礼数目和送哈达日期。此后,姑娘直到结婚不能见男方和其家人。第三步,下哈达,也就是送彩礼。厄鲁特人送哈达,根据定亲酒席上商定的彩礼种数,按所定日期送到女方家。女方家办小规模的酒宴,确定嫁娶吉日和一些事宜。婚礼是最高仪式,女婿在大婚的头一天到女方家住,参加姑娘酒宴和娱乐。女婿去时骑马,身带弓箭,也有陪伴者和迎亲队。第二天早茶后,迎亲和送亲队出发,姑娘坐篷车,女婿按一定的目标,射三支箭之后打马先行,到家报信准备。迎亲队伍走到途中时,男方派人送酒肉茶之类,以便途中午餐。姑娘到了新家后,陪姑娘的嫂子给姑娘梳妆打扮,把做姑娘时梳的多条小辫子放开,从正中分梳成两条辫子,戴上银簪等饰品,身着艳服、外套长襟坎肩。然后,在院内设桌,男女新人拜天地成亲,婚宴即开始。第二天早上,新媳妇熬奶茶,喝了新媳妇熬的茶后送亲者回,只有嫂子留住,陪新媳妇至第三天省亲为止。
2布里亚特蒙古婚俗
先定亲后结婚,其过程是:
求亲:无论父母做主还是自由恋爱,都经求亲这一步。求亲先由男方氏族的长者选吉日,带着哈达早上到女方家,向佛桌磕头问安,接受女方家敬茶之后,讲明来意,并向佛桌讲清,要将谁家的女儿聘为谁家的儿媳妇等。交待清楚后,把哈达献在佛龛上。女方家同意并接受了哈达之后,双方商议婚礼的有关事项。
姑娘走亲戚:婚礼之前数日,姑娘到自己的亲戚家串门作客、住宿。姑娘串亲戚要邀请男友女友各两名,被邀请的男女同伴从姑娘串亲始至结婚,对姑娘进行照顾和服侍。结婚的头天,姑娘回自己家,办姑娘喜宴并联欢,以绵羊荐骨部肉招待,唱荐骨礼仪歌,教导姑娘到婆家后过好日子,预祝幸福美满。
婚宴:选择适当的季节和吉祥的日期举办婚宴,男方提出婚礼日期,并经双方商议确定。而后,女方邀请亲友邻居,讲明谁于某月某日娶媳妇敬请光临,或谁于某月某日嫁女儿请您作客送亲。邀请时,要摘下帽子,摊开双手弯腰,以示敬重。婚礼当日,女方送姑娘到婆家,围房转三圈,男方在西南方,女方在东北方分别下马。这时,男方的男女亲家分别迎接,接马相互问安,行见面礼敬请入席。双方从族亲中选长者为首席胡达(男亲家),并排坐主位,其左侧双方首席胡达贵(女亲家)并排入席,右侧由双方娘舅亲并排入席,其他客人分年长或辈份依次入席。先上奶茶、糕点,而后上熟羊头、马头,羊、马头面向客人敬献,客人用右手拿起刀交换到左手,从右侧动刀割肉,先敬天地,而后向右侧传,传到半圈之后交给献者,他再献余下的半圈,撤下后上羊荐骨部、肋等肉。婚礼一天即可结束,酒用的不多,有礼有序地进行。未被邀请者不允许参加。结束时,女方长辈向女婿赠送服装,男方给来宾赠礼物。
布里亚特人新婚,男方备新蒙古包,搭在父母毡包的东侧稍向后。包内东半部放碗柜,中间是铁炉等炊具,中心靠后供佛。女方备四季用的服装、床、被褥、枕头、毛胡来车(物品柜车)和备银鞍等马具的马,有条件的还可给一定的陪嫁牲畜。
姑娘省亲:布里亚特姑娘每年正月之后专门回娘家探亲,第一年可以住一个月,以后渐渐减少。当探亲的女儿回去时,娘家煮羊或牛的荐骨部、胫骨为主的熟肉以及奶制品、糕点、糖果等礼品带回去。如因姑娘年岁大等原因不省亲时,娘家将特制肉食、糕点专程送去。
3巴尔虎蒙古婚俗
在过去,巴尔虎青年男女结成夫妇多由父母做主,即使当事人情投意合,也必须经过父母同意。父母替儿女找对象,主要条件是看对方家庭经济情况,因此,“门当户对”是过去订婚最普遍的。其次是喇嘛看卦。青年男女成婚,一方面要听父母的意见,另一方面也要取得喇嘛的同意,如看双方八字是否合适。万一不合,一对相爱的青年男女便很可能不能成为夫妇了。
父母同意和经喇嘛看卦以后,就是订婚,亦有两个步骤:一是看八字,当某一家的男子看上另一家的女子后,他便请媒人(多半是他们的亲友)拿着男方八字去女方家求婚。如果女方家也愿意,便也拿出女子的八字,和男方八字统交喇嘛看,是否同意。如果喇嘛也同意了,便仍旧请他择日订婚;订婚这一天,男方的父兄带着酒和缎子来到女方家,请求订婚,并请女方亲友吃酒,共同商议婚事。得到女方应允后,男方把缎子放在佛前作证,并给女方倒酒,订婚即告完成。
以往男女结婚都较早,十五、六岁结婚是普遍的。在缔结婚姻上,多限于亲戚朋友的范围之中,最明显的是表亲婚姻,也就是说舅表兄弟姊妹与姨表兄弟姊妹是很好的配偶。但直系关系、有不治之症、同姓者不能结婚。
结婚仪礼必须花一笔钱,按经济情况不同在仪礼的铺张上也各有差别。较富有者的彩礼多半为牛羊,一般为40多头牛或十几只羊,富裕者有达百余只的。这些彩礼多在结婚以前送到女方家,但也有婚后才送的。女方父母当女儿要出嫁时,必须给她预备出嫁时的东西。一般有牲畜、箱子、柜、床,数目不等。最富裕的家庭甚至给出嫁的女儿预备新蒙古包,以及赠送女婿马匹、衣服等。
结婚前一日,女方亲友早给新娘预备了一件蓝色或黑色的衣服,肩上有旗并有银饰,另外还有一顶帽子。新娘在哭泣中穿上这件衣服。另外有十几个女子陪伴她去向附近亲友家辞行。每到一家便哭一次,表示很留恋。这时,亲友也为她杀羊摆酒,表示挽留,甚至还留姑娘住一夜。这一天在新娘的自己家里,由她的父亲作席,招待来到家里的男方的父兄和新郎。作席的材料多为男方带来,通常以牛羊为主,数目不一定,最多达二、三十只。男方在结婚前一日,由父兄亲友陪着新郎来女方家。除新郎的父兄带羊和酒以外,新郎多半还带上弓箭。新郎进包以后,给佛爷点灯,叩头。继之便向女方父兄亲友叩头,为他们装烟,及至吃酒,还为他们倒酒。
结婚日,即男方到女方家的第二天。新娘坐上马车,新郎在她马车顶上向前射一箭,意思是把鬼怪射走了。在回男方家还有10来里的地方,早有人在迎接。之后,又在男方家的包中作席。新娘在进包时,也向佛爷叩头,以及拜见男方父兄亲友。吃酒时也为他们斟酒。一直到筵席散后,新郎新娘还要送这些亲友至门口。把亲友们送走后,他们才回到包里来吃合欢酒,这时有小孩在陪着他们。
结婚以后,新娘到亲友家中去串门,介绍自己,让这些人认识她。同时在结婚后不久,有的是在3天以后,有的则在20天以后,去娘家一趟。完成了这些礼节,新娘便和其他的姑娘一样劳作起来。
巴尔虎、布里亚特妇女在未结婚之前,其发式都梳单瓣(布里亚特甚至有编8瓣之风),婚后梳双瓣,新巴尔虎妇女还有在婚后理去前额头发(戴头饰)再梳双瓣的习俗。1949年以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蒙古族的婚姻风俗虽还保留着若干旧的习惯(特别是在牧区),但已有了较大改变,趋向简单和比较讲究实际,如去饭店等,并逐步向现代方面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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