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老公是答应做上门女婿我们才结的婚,婚后他反悔,最终达成协议,儿子跟我姓,两边都住,可是他经

当初我老公是答应做上门女婿我们才结的婚,婚后他反悔,最终达成协议,儿子跟我姓,两边都住,可是他经,第1张

按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会判给你。离婚案件中,子女扶养问题往往是处理案件时不可回避的。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

根据《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的原则,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定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莫莉来信,老公最近提出离婚,怎么办?

两人结婚10年,有一个孩子,似乎没有太大的争吵过,也没有第三者,老公就是突然说不想过了,一会说性格不和,一会说日子没法过的,也不知道他真正的想法是什么。

以前和婆婆住在一起有矛盾,老公也说过离婚,后来孩子大些了,婆婆回去了,也就没提过了,这几年他压力比较大,经常和我说哪个同事娶了个有钱的老婆。

娘家给了多少陪嫁,还有彩礼,意思是我们什么都没有,而且他的好几个亲戚,都比他过得好。

夫妻生活很长时间才有一次,我也不确定他到底有没有第三者,现在很无助。

夫妻之间,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想挽回,需要很多实际情况,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各不相同。

首先,两个人是否有原则性的矛盾

比如第三者,动粗等行为,如果是这些,慎重考虑,当然选择权还是在你的手上。

如果是对方变心了,甚至已经有了婚外恋,你还想挽回,可以先了解第三者是什么样的人,再复杂,难缠的恋情,也是事出有因,如果丈夫是一个不负责不靠谱的男人,那么不管有多舍不得,都建议趁早放手,不负责任,那么有第一次还会有更多次。

你苦苦纠缠也没有用,如果他只是一时的回心转意,回归后做得依然不好,你可能只是在他说离婚的时候愿意原谅,生活中,你可能时刻会想着这件事,在你心里成为一个过不去的坎。

其次,真的是性格不合吗?

很多时候离婚需要的只是一个理由,而性格不合就是最好的说辞。

排除以它为借口,如果只是性格不合,要考虑如何改变彼此之间的沟通方式。

比如吵架的时候是对方都让着你还是沟通的时候两人说不到一起,无论哪种都有办法解决,毕竟一辈子能有一个人陪着自己,不容易。

男女双方本来在表达和观点上就存在差异,成熟的人会选择包容对方的意见,只要大家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一样的就好。

最后,挽回的态度

不过真的想挽回,也不要太过激进,因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方提出离婚,也不是开玩笑,不要想着我都认错了,或者委曲求全了,你还是这副心肠。

多和对方表达你的想法,让他知道你是真心想和他过下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结了婚的人,为什么会反悔,那也在情理之中。社会上流传,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此话一点不假。情侣谈恋爱时,那是花前月下的浪漫,终日里腻在一起,缠绵悱恻,水乳交融。但婚姻很现实,会落入油盐柴米的枯燥生活,相夫教子很是疲累。再加上婚后对方原形毕露,各种确定展现出来,会感到毫无是处。光鲜亮丽的女子,变成了不修边幅的黄脸婆。男人无比的厌倦,争吵,甚至出去寻花问柳,让女人看不到前途,觉得明天很黑暗。如此一来,肯定会悔不当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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