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后来都怎么样了?

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后来都怎么样了?,第1张

博士肖晶晶现状如下

当年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她,现如今已经结婚,并和养父定居在了上海,生活平静幸福而美好。

肖晶晶是湖北的一位女博士,由于上有四个姐姐,再加上亲生父亲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刚出生不久的肖晶晶就被亲生父母抛弃了。

幸亏孝感的一对夫妻遇到了尚在襁褓里她,并将她带回家抚养。从小肖晶晶的学习成绩就很优秀,毕业后更是被保送加拿大攻读博士学位。

国诗人华兹华斯曾言:

岁月给母亲忧愁,但未使她的爱减去半分。不仅是母爱,父爱同样如此。父母之爱对你我而言是一生难以报答的恩情。

但在现实生活中中我们不难看到一些不和谐,不符合伦理道德的事情,一些子女不赡养自己的父母忍心将自己年迈的父亲或母亲弃之不顾,也会出现一些“子欲孝而亲不在”的人间悲苦。

这些现象给我们传达的都是子女的过失,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是父母造成的亲子亲情的缺失,父母对孩子的家庭暴力等。

一些父母将自己的孩子生下来之后因为自身的一些缘故就将孩子抛弃,对孩子的死活全然不顾,这样的现象不禁让人心寒。而这些可怜的孩子要么被好心人收养,要么被送到孤儿院,在儿童福利院里长大。

那些被收养的孩子,养育他们的父母,会将这个秘密默默地隐藏一辈子,甚至直到他们老死也不会将这个消息告诉他们的孩子。

这样不言回报默默付出的生养之恩,远远超过了生育他们的父母。常言道:“生养之恩大于天”,而“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更是不争的现实。

对于那些被收养的孩子,如果有一天他们的亲生父母来相认,他们恐怕也不会真的与他们的亲生父母一同离开。

本文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位被收养的人,当她的亲生父母在她考博成功之后来找她时,她又是作何反应呢?她在后来又怎样对待养育她的父母了呢?赶出家门,对待亲生父母不留情面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他曾赢得4次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代表作品:《诗歌选集》《一棵作证的树》《山间》《新罕布什尔》《西去的溪流》《又一片牧场》《林间空地》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慈悲的假面具》《诗歌全集》。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是最受人喜爱的美国诗人之一,留下了《林间空地》、《未选择的路》、《雪夜林边小驻》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1874年3月26日,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于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他11岁丧父,之后随母亲迁居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学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他一生历尽艰辛和痛苦,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女)。成名后的弗罗斯特受聘于多所大学,经常外出读诗和演讲,“经常拖着病体疲惫不堪地回家。”他诗歌中常常出现与孤独、绝望、死亡等关联的意象如冬、雪、冰、霜、枯叶等。因此,弗罗斯特常常以凋零的玫瑰、干枯的花朵等以喻体以映衬孤独、悲哀、寂寞的内心世界。 1895年12月19日结婚,其后两年,与妻子帮助母亲管理一所私立学校。其间,写诗投稿给各种刊物,但很少得以发表。他卖出的第一首诗《我的蝴蝶:一首哀歌》1894年发表在文学周刊《独立》上。

  1897年秋,弗罗斯特入哈佛大学,以便成为中学拉丁文和希腊文教师。但不到两年因为肺病而中断学业,从事养鸡。1900年举家迁往新罕布什尔州德里他祖父为他购买的农场。经营农场失败,又重新执教(1906年——1912年)。这前后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其最著名的诗歌大多是在德里创作的,但并未引起编辑们的兴趣。

  1912年,弗罗斯特带领全家迁居英国。在伦敦期间结识了埃兹拉·庞德、E.托马斯、 T.E.休姆、W.W.吉布森、L.艾伯克龙比和其他诗人。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伦敦一家出版公司立即接受他的抒情诗集,1913年以《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为题出版。接着,他的叙事诗集《波士顿以北》(North Of Boston)又在1914年出版。英国评论家的热情赞扬引起美国出版界的重视。三家美国出版公司立即向他约稿。

  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弗罗斯特于1915年2月返回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适逢他最初的两部诗集在纽约出版。受到美国读者的热烈欢迎。从此,他名气大增,结束了默默无闻的年代。以后4次获得普利策奖(1924年的《新罕布什尔》、1931年的《诗歌选集》、1937年的《又一片牧场》和1943年的《一棵作证的树》)。先后在阿默斯特学院、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等院校执教或做研究工作。他对植物学极感兴趣。《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中大部分诗歌是描写植物的。大自然对他来说具有宗教意义。

  他的诗对异常广泛的各式各样的读者都有吸引力,因为它可以用那么多的不同方式来欣赏。在诗歌创作手法上,同 20世纪多数诗人截然不同。他不进行诗歌形式的试验与改革,而是反复声称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他学习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用贴近普通男女使用的语言抒发感情,描述日常生活的事件与情景。因此,他的作品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风靡一时的矫揉造作和感伤悲切的诗歌相比似乎“毫无诗意”。他还受19世纪英国诗人勃朗宁的影响,在诗歌中运用戏剧独白或对话的手法。他对古希腊和古拉丁语作家,特别是忒奥克里托斯和维吉尔的研究,使他打下了写作牧歌的基础。他采用通俗上口的语言、人们熟知的韵律、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比喻和象征手法,描写新英格兰地区宁静乡村的道德风尚。然而,他的诗歌并不仅仅记录为人忽略的自然界事物或乡野村民的举止行为。他对大自然的描写常常蕴涵深刻的、象征性的、甚至是形而上学的意义。他的优秀诗篇常常超越个人的外观同内心世界、他人、大自然以及整个宇宙的直接关系,以某种方式说明他的深刻宗教信仰所依据的价值观。尽管他诗歌中相当一部分描写恐惧和疑虑,但总的倾向还是积极向上的。

  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在约翰·肯尼迪1961年的就职仪式上十分引人注目,朗诵了他特地为这一场合写的诗篇《全才》。 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惟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托马斯·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林间空地》(1962年)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1945年)、《慈悲的假面具》(1947年)。 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1963年1月29日,弗罗斯特在波士顿去世 。

文/极客少年

1

勃朗宁夫人原名伊丽莎白·巴莱克( Elizabeth Barrett),出生于英国一个极富裕的家庭。他们过着“音乐之声”式的庄园生活——足足12个兄弟姐妹组成的大家庭。

在所有的兄弟姐妹中,小伊丽莎白是最喜欢读书的一个。十岁之前,她就已经阅读了若干莎士比亚的剧本,以及《失乐园》和英国、希腊、罗马历史的若干篇章。她的童年读物是亚历山大·蒲柏译出的《荷马史诗》——这部译本使蒲柏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个靠诗歌摆脱贫穷的作家。几乎在每个方面,她都是自学的。在她十岁的时候,她阅读了主要的希腊和拉丁作家的作品和但丁的《地狱》——所有的这些作品她都是阅读原文的。

小伊丽莎白也学着蒲柏那样写诗,她会用蒲柏成名的英雄双韵体,歌咏古希腊的神话英雄和金戈铁马。到了她13岁的时候,伊丽莎白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诗集,那是四卷本的史诗,以蒲柏的风格歌咏古希腊的马拉松战役。诗集有美丽的装帧,细腻的羊毛封面,就像所有伟大诗人的诗集一样。这是她父亲印给她的,父亲喜欢她一本正经写诗的样子,虽然他根本不知道诗歌是好是坏。

每个人都喜欢这个文静的小诗人,看她骑着小马在庄园内外飞奔,像个小天使一样。如果不是她在15岁那年骑着小马摔损了脊椎。

2

小伊丽莎白从此只能瘫痪在床上。

20岁的时候,她对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经典著作和纯粹哲学的着迷被一种宗教痴迷所弥补了,这种宗教痴迷,她后来描写为一种“不是一种温文有礼的基督的深深劝导,而是宗教狂的愚蠢幻想。”她和她的家人参加了在离家最近的不信奉英国国教的小礼拜堂的祈祷仪式。

当母亲去世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她的身体甚至连号啕大哭都不允许。一复一日,她锁锢自己在卧室里,要么读书写诗,要么抬头看窗外一成不变的河流。

她搬到德文郡海滨的托基。由最喜欢的弟弟爱德华陪同着。他们有很多话可聊,可以一起学习希腊语,一起读《荷马史诗》,日子有说有笑,直到又一次意外发生。

爱德华失足落水,就溺死在伊丽莎白窗外的那条河流。她几乎要疯了,仿佛一抬头就看见那窗外的河流裹着最心爱的弟弟愈漂愈远。而这房间的每一弥空气都飘荡着说笑声和古希腊诗歌的余音。

家人不敢再把她留在乡下的庄园,接她住在了伦敦。伦敦的浓雾中,她就像被画家摆布在台布上的苹果,在画家离开后,慢慢的在时间的刻刀下生尘,氧化,腐烂。

很久以后,她又拿起笔,写诗、译诗,给文学杂志投稿。她动作迟缓,眼神涣散,如冬眠的小兽,不存期待的期待凛冬的过去。

不知不觉,伊丽莎白已经在英国诗坛小有名气了。

3

1844年的英国诗坛,桂冠诗人华兹华斯已然垂暮,丁尼生俨然是最耀眼的星宿。唯一能与之相比的,就是这个宛若冬眠幼兽,朦胧般的女诗人。她的诗,已经使她成为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她知道自己很有名了,可是,这又能怎样呢,难道可以帮助自己站起来?可以帮助自己拔开伦敦的烟雾,让氧化腐烂的苹果焕发生机?别人口中灵魂的美神,只有她才知道,她还是15岁那个从马背上摔落的少女,等待一双温柔有力的手把她抱住。

也许会有的。这双温柔的手。

1845年10月10日,伊丽莎白收到了一封"读者来信",信上说他爱极了她的诗,因而不可能不以更热烈的程度爱上写诗的那个人。

写信的人就是罗伯特·勃朗宁。一个心中只存着真与爱的青年,一个曾出版长诗《波琳》恶评如潮而今默默无闻的诗人。她写了长信回他,她曾读过他的诗,还曾在诗中赞美过他的才华,她说他们有很多共同的趣味可以讨论和分享。

这一年,伊丽莎白已经39岁。

罗伯特·勃朗宁小伊丽莎白六岁,他们从此开始了热情而天真的通信。伊丽莎白隐约又听到了爱德华守在自己的床边讲着古希腊语的语法和《荷马史诗》原文的音律,嗅到了乡下庄园草地的花香。但是,这次的心跳与脉搏的节奏却似乎与以往有些不同。

4

最近的一封信中,罗伯特提出想要见她。她拒绝,他坚持;她再拒绝,他再坚持。她几乎不见外人,与世隔绝,看上去不属于人类,而是温室里的植物,每天只需要一点点水和一点点阳光,然后回报给世界一点点微弱的呼吸和一点点的花朵。

但是,好吧,想来看我就来吧,看到我这样子之后,你还会像以前一样地写信给我吗?或者你会彬彬有礼的告辞,很快就忘记我的地址……

暮春五月,罗伯特来了。约翰·凯尼恩安排罗伯特·勃朗宁于1845年5月份去看望她。

由此打开了文学史上最享盛名的求爱的一页。

他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弱不禁风的女子,忐忑不安地蜷缩在病房的沙发上,缺乏血气的脸上有一双时不时就要低垂的眼睛,她的声音就像这暮春五月天气里的最后一丝游丝,在夕阳下颤颤地闪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而他,仪表堂堂地站着,坐着,看着,刻意放低声音,害怕会吓到她。他的眼睛在这略显昏暗的病房发亮,只是笑起来有点傻。他们说着话,也许事后谁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说了什么。然后,在下一封信,他求她嫁给她。

39岁,伊丽莎白意外的初恋。

她有点不知所措。心跳得厉害,这事情像诗一样不可能,她终于知道应该拒绝他,她不敢相信一时间高贵的同情。她害怕失去他,所以必须拒绝他。她甚至把这种怀疑写在她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里。

这就像神话中的英雄在悬崖边救出了被供奉给海怪的公主,替公主打开了裹在她周身的铁链;勃朗特也帮着她摆脱她的惊慌、她的疑虑、她的哀怨,扶着她一步步来到阳光底下。

她写信给他,叫他为了彼此的友谊不要再说那些不知轻重的话,他赶紧写信道歉,但不多时又会旧事重提。

她拒绝,她踌躇,但最重要的是,她在恋爱。

他们更加频繁的通信,信也写得更长更缠绵。他每周都会来看她一天,带来大捧的鲜花。那一天,他收到她信封中寄来的一朵金盏花,那是她在树林里采摘的,她可以站起来了,可以自己走出病房了,在整整24年的卧病之后。

倘若你相信爱情,又为何要怀疑奇迹?

5

他们的婚礼是秘密进行的,因为伊丽莎白只能瞒着她顽固的父亲,偷偷地和他私奔。她孤零零的在教堂里套上他的戒指,没有一个亲友在旁为他们祝福。但是,她一点都不觉得缺憾,“因为我太幸福了,用不着任何幸福了呀,”,她说。

罗伯特像诗歌英雄雪莱一样,神秘地带走了心上人。他们渡过英吉利海峡,途径巴黎,进入意大利,从比萨到佛罗伦萨。伊丽莎白,如今的勃朗宁夫人,第一次看到外边的世界。他领着她,过度地呵护着她,而她惊奇于巴黎的每一座房子和佛罗伦萨街道的每一块石头。原来可以这么美,她以前竟不知道。

在写给妹妹的信里,伊丽莎白嗔爱地讲起自己的丈夫:“我叮嘱他千万不要逢人就炫耀妻子跟他一起去过这里,玩过那儿,好像有两条腿的老婆就是天下最稀奇的活宝了。”现在怜悯伊丽莎白的人简直要嫉妒她了,嫉妒他们夫妻如初恋般的恩爱。

婚后的第三年,43岁的伊丽莎白成了母亲。他们有了一个儿子。这简直是奇迹中的奇迹!任谁都不敢相信她曾经瘫痪在床上24年。

6

在比萨的一天,早餐之后,勃朗宁独自站在窗前,眺望街景。他忽然觉得身后有人轻手轻脚地走着,正待回头,却是妻子从后面推住了他,她不许他回头,羞涩的把一卷诗稿塞进他的口袋,说是若不喜欢就撕了。

她匆匆逃上楼,可没过多久,他便激动的冲上来,举着诗稿对她说:这是自莎士比亚以来最出色的十四行诗。”那是她在婚前写给他的情诗,却一直不让他知道。她用十四行诗的曲调,唱给他听。

他不敢私藏这些无以伦比的诗作,而她却不愿意发表这些私密的情歌。她甘愿把自己第一流的才华浪费在他一个人身上,她只想对他再好一些,哪怕浪费自己第一流的私密情歌又怎样。

最终,伊丽莎白的一个朋友私人印行了极少的本子,封面未标书名,内页仅简单写着“十四行诗,EBB作。”

这组十四行诗的第一次公开发表是在1850年,共有43首,伊丽莎白为其取名“葡萄牙人十四行诗”,刻意让人误以为这是外国翻译的外国诗歌。当时只有极少人知道,“葡萄牙人”其实就是伊丽莎白,是罗伯特总爱亲昵的叫她“我的小葡萄牙”,因为伊丽莎白曾在一首诗里写过一对葡萄牙人的爱情,罗伯特爱极了。

7

伊丽莎白终究带是有遗憾的,她一直期待世人能够认识到丈夫的诗歌才华。她知道他是第一流的诗人,不仅仅是因为爱他,还因为真正懂他。

直到今天的文学史,罗伯特·勃朗宁仍然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和桂冠诗人丁尼生并列的最耀眼诗人。

1889年,罗伯特·勃朗宁已经是78岁高龄的老人,而伊丽莎白早已不在人世。罗伯特恋恋不舍把一个精雕细刻的木盒交给儿子后,同年就死在了威尼斯,埋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儿子贝贝尼打开了那只木盒,里边整齐收藏着罗伯特·勃朗宁和勃朗宁夫人的全部书信。他们写下了百万字的书信,至死也不曾把情话说完。

8

我最喜欢十四行诗里的第43首。诗歌里的直白和甜蜜就像阳光和蜡烛,彼此须臾不可或缺。

How do I love thee Let me count the ways

I love thee  to the depth and breadth and height

My soul can reach,when feeling out of sight

For the ends of Being and ideal Grace

I love thee to the level of everyday's

Most quiet need,by sun and candle-light

I love thee freely,as men strive for Right

I love thee purely ,as they burn from Parise

……

我究竟怎样爱你?让我细数端详。

我爱你直到我灵魂所及的深度、

广度和高度,我在视力不及之处

摸索着存在的极致和爱的理想

我爱你像最朴素的日常需要一样,

就像不自觉地需要阳光和蜡烛。

我自由地爱你,像人们选择正义之路,

我纯洁的爱你,像人们躲避称赞颂扬。

(飞白  译)

〔英国〕华兹华斯《致——》爱情诗鉴赏

〔英国〕 华兹华斯

让别的歌手唱他们的天使 ①

像明艳无瑕的太阳;

你何尝那样完美无疵

幸而你不是那样!

没有人说你美,别放在心上,

由他们去吧,玛丽——

既然你在我心中的形象

什么美也不能比拟。

真正的美呵,在幕后深藏;

揭开这层幕,要等到

爱的,被爱的,互相爱上,

两颗心融融齐跳。

(杨德豫 译)

在诗的成就上,华兹华斯有波澜壮阔的心灵史诗,有以大自然为题材的抒情诗,有从人民生活中寻找题材的叙事诗。

而在他种种诗作中,极富艺术感染力的是隽永而深情的爱情诗。这首《致——》在他的爱情诗中更有标新立异之处。

中国有一句俗语:“情人眼里出西施。”意思简单明了:爱情能使相爱的双方都染上美丽的色彩。所以,古往今来的爱情诗,虽然色彩斑斓,各领 ,但还是以讴歌爱人的美貌、英俊、潇洒者居多。华兹华斯的这首诗则另辟小径,阐述了这样一个道理:不要让爱抹去真实,爱人也不必完美无疵,真正的美在幕后,在心灵,在于两颗心融融齐跳。

这首诗虽然只有三节,但颇有新意,层次分明。第一节,诗人提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命题:许多人都把自己的爱人说成是“天使”或“太阳”,魅力无穷,而诗人希望自己的爱人有鲜明的个性。这样,她就会以自己独有的特 别于周围的“天使”或“太阳”们,她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

由此可见,诗人讲求的是爱情中的真实。许多人认为:“爱情常会对错误视而不见,永远只以幸福和欢乐为念。”这种看法自然是建立在对诸多的恋人的观察之上的。沉浸在爱河中的人们,往往用他们的感情,化解了意中人的缺点,使一切都在尽善尽美之中。这种写法是以表现爱的热烈而见长。华兹华斯的这首诗,则是以表现爱的真诚和个性为重。坦率地说,世界上本来也没有完美无缺的人,天上只有一个太阳,如果所有的恋人都象太阳,岂不是都失去了真实的“自我”所以华兹华斯说自己的爱人“幸尔你不是那样。”可见,他对爱情是率真的、诚挚的。

第二节,诗人通过同别人的对比来阐述自己对恋人的爱。他认为别人说你不美没有关系,正因为没有人发现你的美,“我”才独具慧眼,“我”的爱才更值得珍惜。诗人对爱情的表达不是缠绵悱恻,不是 横溢,而是语重心长,实实在在。

第三节,诗人用精练的语言,阐述了一个“爱”的哲理:真正的美,真正的爱情,不在于彼此用多少华丽的语言去讴歌对方,而在于两颗心紧紧连在一起。外表美并不会持久。而心相知才会使爱情永远年轻。正如华兹华斯的同时代的诗人济慈所说:

哪里有不褪色的人面。

哪一个少女百看不厌

她的红唇会永远新鲜,

她那眼睛,无论多蓝,

怎能够长久保持魅力

哪儿有一种柔声细语,

能够听来永远不变

哪个人能够永远看见

这就是两位诗人的所见略同之处吧。

这首诗中的“玛丽”,可能是指诗人的妻子玛丽·郝金生。华兹华斯是于1802年10月与她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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