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女同性恋来说,在当下中国同性婚姻没有合法化的情况下,选择跟一个男人结婚,原因是很多的。一,她可能是双性恋,可以接受和男人一起生活。二、家庭原因,没有办法接受女儿是同性恋或者她本身不想给家人带去压力,而选择跟一个男人结婚过普通人的生活。三,也可能是经济原因。四,也可能是她想要一个孩子。
个人不建议女同走入异性婚姻。倒是建议大家要努力赚钱,经济独立。
首先,你的问题不明确,我看不出你有什么好忧虑得让人支招,但对于全职主妇,本人有一些想法。
如果符合以下几点可以考虑当个全职主妇:
1经济条件:他的经济实力足以支撑你日后的生活无忧;
2宝贝计划:近期(1-2年内)有考虑要小孩的;
3性格条件:你本人的性格适合做全职主妇,贤淑手巧,没太大事业心;
4人脉资源:有真心好友或亲人,供你婚后解闷,排解忧虑使用。
此外,对于全职主妇,你要考虑的是,虽然不用你赚钱养家,但不上班的女人很容易与社会脱节,从而影响情绪与心胸,更有甚者会患上抑郁症,从而威胁家庭和谐,所以就算不上班,也要找些业余爱好发展发展,帮助充实生活,提升气质。也可以考虑找一份清闲但赚钱不多的工作调剂下生活。
会幸福的,因为同性恋者其实都是有双性倾向的,即是他们喜欢同性,一定程度上也是喜欢异性的!
人类的祖先是猩猩,猩猩是天生的双性动物,雄性的猩猩会和同性,也会和异性发生性行为的,所以人其实存在同性恋也是很正常的行为,这是遗传基因的问题造成的!!
1、荷兰在2000年12月通过开创性法律,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并领养小孩。
2法国,有国民公约(cicil,solidarity pact),同性伴侣享有继承权,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汗~~偶真不知道法国允许共性婚姻)
3葡萄牙,同法国一样
4比利时,世界上第二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2003年(也不早啊!)但是该国不允许同性恋领养小孩
5丹麦,注册了的同性伴侣享有婚姻的全部权利,丹麦最强!
6瑞典,也是注册了的同性伴侣项有异性伴侣的权利,允许领养孩子
7德国,注册同性伴侣享有财产继承权注意,没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啊!不人道!在国外没有这两个权力,生活会很难的,好可怜!
8、加拿大(基本上水到渠成,虽然反对声也不小)
9、西班牙(总统有感人讲话)
10、英国(12月),我也很难相信,女王她老人家,竟然也开始接见一些同性恋活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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