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23岁男子肖建与女友邱丽萍相恋6年,好不容易征得对方的同意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但他万万不曾想到,这段苦恋6年的婚姻,竟在短短5个小时内就走到了尽头。
当晚,新郎肖建离奇失踪,警方连续侦办近10日,只找到一具冰冷的尸体。在泸县旁边的玉蟾山上,新郎肖建的头部面部被砍得血肉模糊,颈部被利器割断,浑身上下数十处伤痕……现场惨不忍睹,亲人们哭天喊地……
此案曾在泸县震动一时,几乎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群众自发围在殡仪馆外了解案情,要求严惩杀人凶手,甚至有人呼吁制裁“新娘”!
那么!新娘邱丽萍与新郎遇害案究竟有怎样的联系呢?新郎为何深夜独自前往玉蟾山?新郎遇害的背后,究竟隐藏了怎样复杂的关系呢?
“洞房”惊魂夜!2008年3月25日,这一天对于肖建来说本来是大喜的日子,因为当天下午4点多,他终于如愿与女友邱丽萍走进民政局登记,领到了久违的结婚证。
回家后,一家人在一起吃过晚饭,邱丽萍跟往常一样外出打了会牌,肖建则独自在房间内玩游戏。大约几分钟后,肖建的电话铃突然响起,接完电话肖建就出门了……
直到第二天早上,邱丽萍发现肖建彻夜未归,于是通知了肖建的家人。在家人的印象中,肖建以前从来都不会彻夜不归,更何况在领证之夜。家人有种不祥的预感,赶紧四处寻找,同时通知其他亲朋好友都过来帮忙寻人。
可里里外外都找遍了,肖建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始终不见踪影。无奈之下,家人到派出所报了案,希望得到警方的帮助。
警方连续追查多日,始终未发现肖建失踪案的关键线索。办案人员认为,肖建失踪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不排除已经遇害的可能。
另据肖建的姐姐介绍,当晚他听见弟弟接了一个电话后出门,大半夜能把弟弟叫出去的,肯定是相识的人。
但那个神秘电话究竟是谁打来的?电话里两人说了什么?肖建出门后到过哪些地方?掌握这些信息,是侦破本案的关键所在!
“神秘人”身份锁定!办案人员认为,肖建失踪案基本可以定性为一宗“刑事案件”!现在最重要的是缕清肖建的社会关系及交际圈子,找出当晚与他通话的“神秘人”!
经走访调查,警方发现,肖建平常为人和善,没有与社会不良青年来往的记录,而且从未与人结仇。
本案似乎又回到了原点。那个“神秘人”的身份依旧非常模糊。难道警方的推断从一开始就错了吗?难道肖建失踪案并非刑事案件?
经专案组讨论,办案人员一致认为,失踪人员肖建才刚领了证,离家出走的可能性不大。由于夜晚出门匆忙,身上也没带多少钱,抢劫杀人或者绑架勒索的可能性相对要小得多。
此外,肖建早不失踪晚不失踪,偏偏在领证结婚当晚。说明这很可能是一场早有预谋的作案,凶手知道他哪天领证,所以选在领证当晚动手。办案人员仍然怀疑肖建的失踪与“神秘人”有关!
经进一步排查,警方将嫌疑范围锁定在两个人的身上:一个是与肖建相恋6年且刚刚领证的新娘邱丽萍;另一个是与肖建并无往来的本地男子杨铸芯;
为何说这两人可疑?因为办案人员在走访时获得了一条重要信息。揭破了一起长达数年的感情纠葛!
复杂的“情感纠葛”!肖建生于1986年4月,17岁还在上学的时候,他就与小他几个月的邱丽萍相识并恋爱,至领证当天已经整整6年,两人同居期间还生下一名儿子,案发时已经两岁!
在旁人看来,肖建与邱丽萍经历了爱情长跑,有着丰厚的感情基础,领证结婚应该是彼此恩爱,真心实意想在一起过日子。
可是,谁又了解这背后的隐情呢?
其实,早在肖建与邱丽萍热恋期间,邱丽萍就脚踏两只船,多次与一名叫杨铸芯的本地男子“偷情”,一年前,邱丽萍还怀了杨铸芯的孩子,并到医院做了手术。
然而,纸包不住火,这件事很快被肖建知道了。肖建虽然很生气,也去找过杨铸芯。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他不但没有对邱丽萍提出分手,反而极力想挽留这段感情。
也正是因为这样,邱丽萍更加忽视了肖建的存在,与杨铸芯的幽会变得愈发频繁。以前只是偷偷摸摸进行,现在倒好,光明正大与杨铸芯“偷情”,甚至还拍照片发给肖建看……
肖建为何不肯分手?真实原因令人泪目!男人生平有两件事最无法忍受,一是“杀父之仇”,二是“夺妻之恨”;在很多人看来,肖建的头上都冒出一片绿森林了,他竟然还能忍让,实在让人又同情又愤怒。难道肖建本性懦弱,不敢与女友与奸夫争执吗?
其实并非如此,肖建不愿分手的主要原因与他的童年生活有关。
邱丽萍与杨铸芯的关系,肖家人后来也知道了。起初,家人极力劝阻肖建继续与邱丽萍交往。为此肖建的大姐还专门找他谈过一次,肖建大姐说:“健健,这邱丽萍究竟有什么好啊,让你对她如此痴迷……”
肖建回答称,你们说的我都知道,我也有自尊,也知道这件事并不光彩。但是有什么办法,如果跟邱丽萍分手,孩子要么没有母亲,要么没有父亲。我不想让孩子将来跟我一样……
因为肖建从十几岁就没了母亲,深知童年时候没有母亲呵护的滋味,不愿意看到孩子也跟自己一样的命运,从小就尝尽与别的孩子不一样的童年。尽管戴绿帽对一个男人来说是奇耻大辱,但是为了孩子他可以一肩扛下所有的苦。
肖建认为,只要劝邱丽萍回心转意,这个家还可以跟以前一样!
2008年3月25日,在肖建的极力劝说下,邱丽萍终于同意跟他结婚,并表示从此跟杨铸芯断绝来往。两人去民政局办理了手续,没想到悲剧也悄然而至!
真相大白!得知这段感情纠葛后,警方立即将侦办重心锁定在杨铸芯的身上,发现杨铸芯的行迹确实可疑。
4月2日,嫌疑人杨铸芯被抓捕至警局审讯,在连续多轮的审讯下,杨铸芯终于松口,承认杀害肖建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作案地点。
办案人员赶往玉蟾山附近,找到肖建被杀害的地方,在一隐蔽处找到了肖建的尸体。
据杨铸芯介绍,得知肖建与邱丽萍领证结婚后,他就产生了杀人的想法。当天晚上,他用公用电话将肖建骗至玉蟾山附近,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榔头等作案工具行凶,随后将尸体掩埋在玉蟾山上。
不过,肖建的家人并不完全认同杨铸芯的说法。肖建家属认为,杨铸芯与邱丽萍本就有不正当关系,肖建为何会深夜到玉蟾山见他,况且玉蟾山地处偏僻,夜晚几乎没什么人,肖建不可能毫无防备。
因此,肖建的家人认为,当晚叫肖建出门的可能另有其人,在外打麻将的邱丽萍有重大嫌疑。
警方随即对邱丽萍展开调查,调查期间,警方发现,邱丽萍又有了身孕,而且刚刚做了流产,身体非常虚弱,不便于过分审查。因此再次将调查重心转至嫌疑人杨铸芯。
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杨铸芯所供述杀害肖建的犯罪过程符合情理,可以肯定肖建遇害一案中,只有杨铸芯一人参与。
审判2009年11月11日,杨铸芯杀害肖建一案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铸芯犯“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89955万余元。
2012年12月7日,经该院裁定,将罪犯杨铸芯原判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经该院裁定,将罪犯杨铸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从2015年7月13日起算,于2033年7月12日刑满释放!
结语:
肖建与邱丽萍多年前已经同居生娃,虽无夫妻之名,但也算事实夫妻。况且之后两人办理了结婚证,正式成为合法夫妻。罪犯杨铸芯屡次破坏他人家庭,甚至为了一己之私,残忍将受害人杀害抛尸荒野,手段之残忍,心肠之毒辣实在令人汗颜……
自古以来,我国都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罪犯杨铸芯已然犯了杀人重罪,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以罪论处本当一死。
当初法庭宣判时,或许是鉴于被告人对受害人家属民事赔偿89万余元,考虑其中关系适当轻判,或许还可以理解。
但之后的两次减判,笔者实在不敢苟同,一减无期,二减18年,这要是再减几次的话,恐怕要不到2033年杀人重犯就会再次出狱了……
这肯定是不合适的,新郎的钱并不是他自己的钱,很大部分是来自他父母的积蓄,而且新郎结婚的事情,他的家人和亲戚朋友都不知道,并且新郎莫名其妙在新娘楼顶上坠亡,死因成谜。
一、新郎每个月3000元工资,留下的183万很大部分是来自父母的积蓄,不应该给新娘。新郎学习成绩不好,而且学问也不高,所以新郎的父亲就让小孩在自己经营的公司上班,每个月开3000元工资,而新郎之所以会留下183万,完全是因为来自新郎父母的积蓄。
新郎父亲说183万是他以儿子的名义进行存款的,因为他们两个人身体都不是很好,就想着干脆把钱存在儿子名下吧,并且新郎父亲还提供了存单和自己的经济证明。
可见新郎银行帐户中的183万元,并不是靠他自己的本事存下来的,而是来自新郎父母的积蓄,既然如此的话,新娘又凭什么坐享其成,享受新郎父母的劳动成果呢?
二、新郎跟女方结婚的事情处处透露着诡异,新郎还死在新娘楼顶上,且新郎死后三天,新娘就冻结财产,一个月后就要求继承财产,新娘的似乎是早有预谋。新郎之前结婚其父母是知道的,但是为什么离婚?又娶了现任新娘?父母却似乎一点都不知道的样子,甚至婚礼当天新郎父母和其亲戚都没去参加,而且新郎婚礼当天从新娘家楼顶上坠亡,到底那天发生了什么事,新郎为什么会死去?也没有什么明确的说法,新郎的死成了一个谜。
在新郎死后,新娘就要求冻结新郎183万银行存款和其一套价值40万的房产和价值40万的汽车,一个月后就要求继承其财产,新娘这种举动也很难让人不怀疑当初她是不是就是奔着新郎的钱去的。
所以新郎和新娘结婚这个事情上,很多细节都表明了可能另有隐情,这种情况下,新娘如果是直接继承了新郎183万财产,那就更有奔着新郎钱而结婚的嫌疑了。
三、法律上新娘应该继承,但情理上是不合适的。新郎结婚当天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律程序来说的话,要按照新娘,子女,父母的顺序来继承,新郎是度是独生子,所以新娘是有权继承新郎的遗产的,在这一点上是合乎法律程序的。
但是情理上是不合适的,新娘连公公婆婆面都没见过,然后就强势要老公的遗产,而这些钱明显是新郎父母的积蓄,她也没考虑过两位老人以后要怎么办,所以说她没啥资格去要这些积蓄。
显然新娘直接拿新郎的遗产是不合适的行为,毕竟那是人家父母的养老钱,但法律上新娘却是完全能站得住脚的,这也就是为啥新郎父母上诉两次均败诉的原因所在,可见要不新郎父母放弃上诉,作为继承人分得183万中的一部分,要不就找出其他证据,否则的话,新娘拿到钱也是必然的事情。
不论结婚时间长短,只要在民政局领了证,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作为配偶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资格分遗产。前几日,关于新郎婚礼当天坠亡,新婚妻子是否有资格分巨额遗产问题引发热议。我觉得,从法律角度讲,新娘与新郎是合法夫妻,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但如果是我,我会自愿选择放弃遗产继承资格,毕竟是男方父母一辈子的心血。而且老年丧子,这笔钱也是他们晚年生活的物质保障。
新郎婚礼当天坠亡,遗产纠纷案在辽宁锦州,一对新人即将举行浪漫婚礼,谁也未曾想到在婚礼前两个小时,丈夫竟然意外身亡。新婚妻子在丈夫死后冻结财产,一个月后要求继承丈夫遗产,房子、车子以及巨额财产。可这笔钱并不是新郎劳动所得,而是其父母做生意的积蓄,只是存在儿子的名下而已。为此,双方对遗产分割产生分歧,走上法庭,男方父亲提供了存单和自己的经济收入来证明那笔钱确实是自己的存款,但法院认为还需要更直接的证据,在一审二审判决中,男方父母败诉。
人情冷暖,毁在一个“钱”字从法律角度,新婚妻子完全合法继承丈夫的遗产,在男方父母证据不充足的条件下,法院也给予了合法公正的判决。可在情理之中是不合理的,这就是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为什么一定要这么理直气壮的去分一杯羹,自私的贪婪别人付出劳动所获得收益。法律上的合法,人情上的不合理,这是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也是人性丑陋的展现,为了钱,可以舍弃尊严和道德。
财产公证的重要性《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公婆与儿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按均等的原则。
现如今社会,闪婚的人很多,对彼此的不了解,不信任,缺乏安全感,婚姻的不稳定性,财产公证是防范规范的一部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财产公证可以起到证据作用,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每一个人结婚的时候,心情总会很愉悦,毕竟自己完成了父母心中的大事和人生中的大事。如果婚礼现场发生了人员伤亡事件,那么这场婚礼终究会变成一场灾难。辽宁一新郎在婚礼当天坠亡,这件事引起了当地媒体和网友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这名男子拥有183万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男子的遗产应该由妻子继承。众所周知只要经过法律认证的婚约,妻子都会成为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即便夫妻感情不稳定,只要夫妻已经通过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这段婚姻就得到了法律保护啊!
尽管许多父母在孩子离开人世之后都想获得孩子留下来的遗产,如果孩子没有留下遗嘱,父母是没有办法获得孩子的全部遗产。如果孩子已经结婚了,那么孩子的遗产将会转移到妻子名下。父母不想让孩子的遗产全部留给妻子,但是父母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的条款呀。
这件事发生之后,新郎的父母马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却判决妻子获得了胜利。因为法律中明确规定妻子才是丈夫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夫妻二人生下的孩子和夫妻双方的父母是第二季成人。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遗产继承,那么整个遗产继承过程中就会发生许多不确定因素。比如妻子被新郎年迈的父母告上法庭,尽管许多网友非常心疼新郎的父母,但是这些网友也找不出妻子做错的地方呀。
综上所述,新郎的遗产应该由妻子继承。假如妻子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考虑到新郎的父母,那么她会选择将遗产的部分资金转移到父母名下。只不过这种情况少之又少,绝大部分的情况是妻子独占丈夫遗产啊。
结婚是一件很喜庆的事情,那么结婚当天遇到丧事好吗结婚遇到丧事怎么办以下是我整理的结婚当天遇到丧事好吗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结婚当天遇到丧事好吗
人们总地说来还是忌讳办婚事与办丧事相遇的。如果事先知道会遇上办丧事的,就一定要换上一个时日迎亲。有时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真的碰上了办丧事的,无法解脱而别作一番解释,比如有“官运”、“财运”等等,也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的破解方法罢了。
迎亲途中除了忌讳“喜冲喜”,还忌讳“凶冲喜”。在台湾,婚娶的行列如遇上送丧的行列也认为是大不吉利的。因为它是凶事对喜事的破坏,所以叫“凶冲喜”。中原等地也有这方面的忌讳。不过,也有人说不忌丧事的,因为丧事有棺材,“棺材”谐音“官财”,所以也有说遇见丧事是吉兆的。但是,办喜事与办丧事毕竟不相融洽,一般丧事总让人想起“死人”,听到“哭声”等等,总是与结婚的'喜庆气氛难以相谐调起来的。
另一种说法:
民间有一种俗话:“出门遇丧,事事顺”也就是说,倒霉的事情被别人抢去了,自己便会平安
黄道吉日,有的办红事,有的办白事。这很正常。就像全世界有的人今天出生,有的人今天死了。
结婚本就是自己的好日子,又加上坏事被人抢跑了,那证明那天是一个真正的黄道吉日祝福你们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结婚有什么习俗
1、祭祖男方在出门迎娶新娘之前,先祭拜祖先。
2、出发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
3、燃炮迎亲礼车行列在途中,应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贺。
4、等待新郎礼车至女方家时,会有一男童侍持茶盘等候新郎,新郎下车后,应赏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方家。
5、讨喜新郎应持捧花给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闺中密友要拦住新郎,不准其见到新娘,女方可提出条件要新郎答应,通过后才得进入。
6、拜别新人上香祭祖,新娘应叩拜父母道别,并由父亲盖上头纱,而新郎仅鞠躬行礼即可。
7、出门新娘应由福高德劭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其走至礼车,因为新娘子在结婚当天的地位比谁都大,因此不得与天争大。
8、礼车在新娘上礼车后,车开动不久,女方家长应将一碗清水、白米撒在车后,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以后的一切再也不予过问,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9、掷扇礼车起动后,新娘应将扇子丢到窗外,意谓不将坏性子带到婆家去,扇子由新娘的兄弟拾回,掷扇后必须哭几声,且在礼车之后盖“竹筛”以象征繁荣。
10、燃炮由女方家至男方家的途中,同样要一路燃放礼炮。
11、摸橘子迎新车队到达新郎家时,由一位拿着橘子或苹果的小孩来迎接新人,新娘要轻摸一下橘子,并赠红包答礼。这两个橘子要放到晚上,让新娘亲自剥皮,意谓招来“长寿”。
12、牵新娘新娘由礼车走出时,应由男方一位有福气之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新娘进入大厅。进门时,新人绝不可踩门槛,而应横跨过去。
13、喜宴时下颇流行中西合壁式的婚礼,大都在晚上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礼服,换上晚礼服向各桌一一敬酒。
14、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于家门口送客,须端着盛香烟、喜糖之茶盘。
15、闹洞房新人被整之灾情大小,端视新人是否曾在其他的婚礼上戏弄别人,或平素待人够不够忠厚等。
家里喜事和喜丧碰一块
喜丧是指家里的老人达到80岁以上高龄以后老去,那如果自己结婚日子碰上老人的喜丧怎么办呢?如果家里老人走了,孙子们要为去世老人守孝三年。老人走了不久,晚辈们如果就办喜事,有一种对去世者的不敬重的感觉。一般是在100天后结婚,也就是3个月,如果3个月没结婚就只能是3年后了。
老人去世结婚讲究
1、不贴对联、福、喜字
不贴对联、福字、喜字等,使家庭保持悲哀、肃穆的景象。但是现在的人们为了增加一些节日气氛,虽然不贴红对联、福字、喜字等,但却用黄纸写成贴上,一是表示过年,二是表示家里正在守孝,要庄严肃穆。
2、拒绝一切以红色有关的东西
比如,不挂红灯笼,不穿红衣服,不点燃红色蜡烛等。
3、祖宗贴
祖宗贴,神码要用黄纸写黑字,不能用红纸,不能写金色的字。
4、立牌位
如果父母中只一个过世,除了写祖宗贴外,祖宗贴下方还要为si去的老人立牌位,如果父母双亡,那就只贴祖宗贴就可以了。
5、三年内不出去拜年
在老人去世的三年之内,孩子们是不能外出拜年的,带着重孝去给别人拜年,是很不吉利的。
6、上坟
每到大年初三都要去上坟,为老人烧年三纸。有的人讲究三年满,四年圆。也就是烧完三年,再烧一年,之后就不用烧年三纸了。
因为他们在婚礼之前已经领证,按法律角度,就算是婚前财产,妻子也是有继承权的,所以她的确能够继承;但是辽宁锦州的这个事件当中,男子父母称男子的财产是他们转到男子名下,而女子则在丈夫尸骨未寒时就已经起诉财产,并且男子是在女方家坠亡,所以我的建议是查男子坠楼的原因。
一、遗产的继承包括婚前财产,所以说只要是已经领证结婚,另一半的婚前财产同样有继承权。遗产不是离婚的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如果是离婚,另一半对对方的婚前财产是没有分配的权利的;但是如果另一方死了,只要不是涉及刑事案件,那么他的配偶就有对他所有财产的合法继承权,这个继承同样包括婚前财产。因此,这个新婚的妻子只要是跟她丈夫的坠楼是无关的,她就可以继续她应得的那一份遗产,包括丈夫的婚前收入。
二、然而男子的财产却有争议,所以这一点在遗产分配前要搞清楚。但是,在这个事件当中,男子的父母是对男子的财产有争议的,男方父母称儿子的财产都来自他们的赠予,在这一点上面虽然法院以证据不足予以驳回,但是这个事情出来之后,也能够证明男子的183万财产的来路还不是很明朗,这个遗产的分配当然不是那么快就能定案的,一定要搞清楚。
三、男子是婚礼当天在女方家中坠亡,而女方却急着争财产,建议查坠楼真相。不过,这个事情也有特殊,男子是婚礼当天坠楼的,地点还是发生在女方家,虽然所有证人的证词都是意外坠楼,但是因为坠亡三天后,这个女人就申请了财产保存,要求继承亡夫的遗产,着实是有些心急,让人不得不往别的方向想。虽然她有继承权,但是就原则而言,这个节点去提财产继承的问题不合适,男方父母也对此有意见。鉴于女方这样操作,人又是在女方家里坠亡的,那么还是查清死因吧。
总的来说,反正我是觉得这个男子的死没那么简单。
当然能了!从法律的层面讲,不管结婚几天还是几小时,只要是法律层面上的合法夫妻就有权利继承遗产,不管公婆愿不愿意都得根据国家的法律来执行,并不是说俩人只结婚了一天就没资格继承遗产。
一、只要领了结婚证别管结婚多久都能继承配偶的遗产,谁阻挠都没用!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之中有一人离世后另一方有权利继承夫妻的遗产,而且从法律的层面来说根本不在乎结婚是一天还是一年,这从法律的角度没有任何的差别,也就是说,只要有结婚证是法律认可的合法夫妻,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领取这些遗产。
不过在《继承法》中配偶和父母/公婆都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在分财产的时候也需要公平对待,新闻中男方的父母称他俩结婚只有一天女方没有资格,又说他俩结婚根本没有经过父母的同意,所以觉得这段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实这种说法是错的,法律根本不会管领证之前的事儿,只要有证谁来争夺都没用。
二、若不想配偶继承遗产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这些钱的所有人,否则红口白牙根本没用。其实男方的父母想把这些钱全都要回去也不是没有办法,他们在争夺财产的时候说这些钱是他寄存在男方账户里,那就可以直接拿出转账记录,或者银行的流水单,又或者是双方签订的协议,哪怕是在微信上沟通的聊天记录都可以,只要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男方父母说的是真的,那钱自然也就能够被要回来。
但如果没有证据那就抱歉了,法院和警察局都是讲究证据的地方,不可能谁来说两句话或者仰仗着是未亡人的身份就在这大放厥词,人嘴两张皮谁知道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所以哪怕这笔钱真的是男方的父母寄存在他那,在拿不出证据的情况下也只能被当做他的遗产进行分割,就算心痛也是血招儿没有。
最后:男的刚死女的就想着赶紧分财产,不知道这男的在天上看到自己选了这么个老婆是啥感想?估计肠子都悔青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